中国税收立法四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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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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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学博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ISBN9787010194844
出版时间2018-05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1060173933447856147
上书时间2024-12-06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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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生不过百年,如白驹过隙。2017即将过去,2018又迎面而来。围绕着改革开放以来的税收立法史,笔者展开了系列文章,现在将其整理成书,力图为正在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贡献一份心力。
恩格斯语,一切社会科学中真正的科学唯有历史。以历史之眼光,审视过去40年之中国税收立法史,会得出系列与通常学术界并不一致的观点。比如说,对改革开放以来40年之税收立法历史纵向观察,会发现其内在历史逻辑是高度一致的,即不断的中央集权。这个内在逻辑对于保障中国经济之高速发展和稳定的央地关系之积极意义,时至今日仍为人所忽视。而任意的孤立的看待这段历史中的某一个片段,则可能完全得出与以上完全相悖的结论。这正好说明历史法学的生命力之所在。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秉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可谓正逢其时。中国的治理,立足于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情,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治理经验,充分借鉴西方国家的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和总结,才提炼出了一个系统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框架,以指导未来数十年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今天处于自1840年以来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距离最近的时刻。
自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我们的财税体制改革可以说取得了不少进步,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通过,但是离中央政治局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的时间表2020年越来越近,我们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越来越艰巨。我们身处这个最伟大的时代,作为一名学者,必须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中的核心问题——税收立法,找出其中症结之所在,为党中央和政府献计献策,以尽自己绵薄之力。感谢这个时代,感谢中央党校实施创新工程的契机,也感谢我的各位领导、各位亲人、同事和朋友,也感谢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参与了部分文献整理工作的方瑜聪、胡俊、孙娇阳、苗丝雨、任卓、邓华晖等同学。不尽之处,望谅!因时间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
张学博(1981-),土家族,湖北巴东人,****党校政法部副教授(2014年至今),2015年前往意大利******访学,2016-2017年挂职任中共河北武邑县委**。研究领域为财税法学、经济法学、历史法学、生态文明、“三农”问题等。2016年起担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2017年入选北京市“百名法学英才培养计划”。
长期在****党校厅局班、中青班、县委书记班、西藏班等各个主体]旺次承担《加强法治思维》等课程,并在研究生院主持《经济法学》《财税法学》《公司法学》等课程。
曾主持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税收立法模式实证研究(1977-2015))、2018年度国家智库高端项目、2015国家开发银行一般项目(改革与立法关系研究——从税制改革切入)等十余项。先后出版代表性学术专著四部:《减免税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经济法学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野下的财税法学前沿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历史法学视野中的转型中国社会治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主编著作两部:《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李保国》(****党校出版社2016年版)、《改革与立法关系研究——从税制改革切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
在《政治与法律》《社会科学战线》《学术界》《****党校学报》《科学社会主义》《检察日报》《学习时报》《中国税务报》等刊物发表文章近百篇,多篇文章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目录
第一部分 历史视野中的中国税收立法
第一章 我国税制的当代变迁
一、研究基础及文献综述
二、中国当代的税制改革之变迁
三、税制改革中的法治问题
四、未来税制改革的路径
第二章 我国税收立法模式的纵向观察(1977-2017年)
——从集权角度切入
一、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税收立法的历史观察(1977-2017年)
三、税收立法模式的进一步思考:税收政策化
四、税收政策化的消极影响
五、税收立法模式完善的进一步思考
第三章 我国税收立法模式的横向观察
——以授权立法为视角
一、税制改革的主要依据:1984年、1985年立法授权
二、税收授权立法的合法性
三、税收授权立法存在的问题
四、税收授权立法的走向
……
第二部分 我国税收立法模式实证研究
第三部分 域外税收立法模式实证研究
第四部分 中国税收立法模式的路径选择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中国税收立法四十年》比较详细地阐释了中国税收立法的四十历程。一方面主要讨论了税收立法权的纵向配置问题,也是实务界所关注的关于税收立法的主要问题。从1977年改革开放开始,中国的税收立法的思路与整个改革的思路是一致的,即体现为先行先试,可以简称为“试点模式”。这一立法模式近期的体现就是到正在进行的增值税试点。同时,在某些领域,中央却采取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方式,如个人所得税法,可以简称为“集权模式”。两种模式的并存给正在进行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带来了立法路径上的选择困扰,这是《中国税收立法四十年》选择以“税收立法模式”为研究内容的实践意义。另一方面也着重探讨了税收立法权的横向分权问题,即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分权问题,这是理论界所关注的主要问题。主要涉及“授权立法”与“课税要素”问题。从理论上进一步分析税收“授权立法”和“课税要素”在历史上的合理性和面临的不足,有利于为未来税收立法的路径选择上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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