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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新建|康晓文|李际
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
ISBN9787513645300
出版时间2017-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5元
货号1009055735055237126
上书时间2024-12-05
肖新建:
1976年10月生,工学博士,现为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从事能源发展战略、能源规划和能源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方向包括煤炭、核电以及综合能源的技术经济、行业政策、发展战略和规划,参加了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30)、核电管理条例等国家战略和行业政策的研究和起草工作,是国家《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是主要执笔人。
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等其他各类奖9项。
累计主持完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科研课题15项,参加完成国家、省部级及其他相关科研课题38项,独立撰写共120余万字,合作完成110余万字。累计发表文献60余篇(含内参),出版合著7部(其中独立撰写30余万字)。
先后主持或参与完成中办、国办、中财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各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研究任务或材料起草60项,其中主持完成17项。主笔起草的相关内参材料多次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
康晓文:
2010年清华大学博士毕业后,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任职,主要从事区域能源规划、电力政策研究。已完成的研究课题:我国核电安全发展若干问题研究、我国核电安全发展战略研究、我国煤电矛盾中的政府作用研究、我国电力成本及收益问题研究;2020年非化石能源满足15%能源需求目标的途径和措施研究、我国中长期能源与电力供需预测、我国分布式能源发展政策研究、南方电网区域天然气供应保障与分布式利用研究、燃气发电提高电网消纳风电能力研究;内蒙古电力发展战略、广州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2015-2050);西藏水电与国家能源发展研究、新疆煤炭资源利用可行性研究,促进我国火电与可再生电力协调运行的政策研究、广州十三五及中长期电源结构与布局研究、广州十三五能源规划、中国能源重塑-电力重塑等。获国家发改委优秀课题成果二等奖2项、宏观经济研究院优秀研究报告一等奖2项、国家能源局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项。
张有生:
1965年2月生,博士(后)、研究员,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煤炭加工与利用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能源研究会会员。长期从事从事能源经济、能源战略和能源规划等方面的研究,先后主持或参加80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完成部委各项任务40多项。先后获得省部级、宏观院各类科技进步奖20项、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近40篇,合作出版学术专著4部,合作编著出版研究报告15部。
李际:
李际,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电力供需分析、电力技术经济评价、电力体制和电价机制、电力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等领域研究。2006年7月—2007年9月被国家发改委派往亚太能源研究中心从事亚太地区能源政策和能源供需研究。
先后主持和参加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宏观院,有关省部、委以及国际机构和能源公司数十项重点课题及国际合作项目。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获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等其他各类奖9项。
《中国核电社会接受度问题及政策研究》借鉴美、法等主要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及实践经验,研究分析常态下主要国家提升核电社会接受度,以及三次重大核事故下相关国家恢复公众核电接受度的做法、经验和教训,在立足国内公众的核电认知和社会接受度调研分析基础上,理论分析探讨我国公众个体核电接受度影响因素、群体接受度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并以实际案例进行解剖分析,结合研究核电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最后提出了提升我国核电社会接受度的行动策略与政策建议,为国家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我国核电自上世纪七十年代起步,经过多年的广泛讨论,尽管对不同核电技术的经济性、效益等仍有不同看法,我国核电发展的大政方针在“十一五”期间基本确立,“积极发展核电”成为能源界广泛共识,其中包括认可我国沿海与内陆地区都要发展核电是有安全保障的结论。这一广泛共识明确地传导至决策层,在我国迫切需要清洁电力要求下,终于决策作出“积极发展核电”的方针,并于2007年出台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在之后的几年间,随着发展态势的变化和客观需要,一度将2020年发展目标进行战略调整,并提出“大力发展核电”的政策取向。正当我国大力发展核电,国际社会也对核电的未来发展抱有更多的期待之际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核电站因地震、海啸、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发生核泄漏事故,人们对核电安全的担忧甚至恐惧日甚,部分国家采取限核或弃核的能源政策,世界对核电预期也随之下调 。我国也积极采取了各种政策措施和策略,大力强化核电安全检查并采取更全面的安全措施,并相应调整了核电发展政策,下调了核电发展预期。甚至做出了“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建设内陆核电的决定。至此,我国核电发展面临的问题已经超过能源技术、能源经济的范畴,延伸到社会心理及政治经济领域。
一方面,我国核电发展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导致如此巨变的原因在于对核电安全的疑虑和担忧。在福岛核事故之后,我国关注核电发展的人群急剧扩大,但不同人群对核电的认识不同,在决策层面、专家层面、公众层面认识极不统一;在核工业部门、水利部门、国土部门及环境部门等不同部门认识也极不统一。这自然会扩大了认知的偏差,导致争论的扩大,进而产生群体认同的分裂。另一方面,在我国现有政治决策机制下,决策层对争论大、层面广、认同分裂的事物,通常采取“先放一放”策略,这造成决策层不敢决策或退缩,产生诸如“内陆‘十二五’期间不发展核电”政策决策,甚至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对不应当成为争议的内陆核电建设问题作了回避性表述。
显然,福岛核事故以来,国内国际核电发展环境发生了改变,随着安徽望江居民反对江西彭泽核电站事件、江门市民众反对建设核燃料厂事件、连云港反核事件的陆续爆发,表明部分地区公众对核电接受度比较低下。随着我国社会透明度、开放度的提高,民众表达诉求的成本越来越低,行为越来越普遍,影响越来越大,民众对核电的担忧或不接受,会逐渐从内心的忧虑,借助网络等新媒体,外化为群体认知和行为。化解公众的这种认知和行为,将极大可能增大我国发展核电的成本。同时,我国社会发展各类矛盾凸显,一些重大项目的审批一旦处理不当,易演化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事件”,民众对核电安全的片面认知和行为甚至可能演化成为我国发展核电的红线,国内核电社会接受度已然成为核电能否理性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深刻认识和看待我国核电安全性和社会接受度,尤其是化解公众对核电安全的忧虑和担心,是亟待回答的问题。
本书借鉴美、法等主要国家核电发展政策及实践经验,研究分析常态下主要国家提升核电社会接受度,以及三次重大核事故下相关国家恢复公众核电接受度的做法、经验和教训,在立足国内公众的核电认知和社会接受度调研分析基础上,理论分析探讨我国公众个体核电接受度影响因素、群体接受度的社会心理和行为,并以实际案例进行解剖分析,结合研究核电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治理,最后提出了提升我国核电社会接受度的行动策略与政策建议,为国家促进核电安全高效发展提供政策参考。
中国核电社会接受度问题及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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