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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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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芭芭拉·艾伦瑞克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ISBN9787550298613

出版时间2017-03

四部分类子部>艺术>书画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9.8元

货号952132192854196230

上书时间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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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商品描述
前言

来跳舞吧

 

欧洲人大举展开侵略,探索他们眼中的“新世界”时,发现当地居民从事许多诡异又骇人的活动。虽然他们没有留下可信的资料,但传言纷纷,说有食人族,还有杀人献祭、肉刑、人体与脸部刺青以及明目张胆的性行为。同样让欧洲人起鸡皮疙瘩的,还有到处可见的狂热仪式:当地居民聚在一起唱歌、跳舞,唱诵到精疲力竭,甚至到更高的境界——出神。不管欧洲人走到哪里,都能目睹这些触电般激动的仪式——大洋洲的采集打猎者、波利尼西亚的火耕农、印度的乡下人,频率如此之高。对白人男性与少数女性而言,“这些野蛮人的社会……尽管有风俗上的差异,但各地的神话仪式之间仍有特殊的一致性”。欧洲人对“野蛮”的印象,便是那些在荒郊野外、穿着奇装异服、身体绘上图案、围着营火打鼓又跳舞的人。

 

他们到底看见了什么?同一个仪式,从不同观察者的角度看起来也大不相同。库克船长(James Cook)十八世纪七十年代末抵达塔希提岛时,见到一群一群的女孩表演“非常不入流的舞蹈,称为提莫罗蒂(Timorodee),唱着不入流的歌曲,加上不入流的动作……同时,还能准确地跟上拍子”。大约六十年后,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发现同样的仪式,当时被称为罗力罗力(Lory-Lory),也许有些许变化,但依旧媚惑迷人:

 

不久后,扬起一阵奇异的吟唱声,他们轻柔地摆动身体,慢慢加快,持续好长一段时间。有好几次,他们胸前激烈地颤动,双颊发亮,完全沉醉在舞蹈的精神之中,显然无视四周的一切。但很快地,又平静下来,回到刚刚无精打采的样子,眼神飘忽,胡乱地唱着,倒在彼此的怀中。

 

和库克船长一样,达尔文(Charles Darwin)也对西澳(Western Australia)土著夜间举行的狂欢仪式(corroborree)感到反感。他写道:

 

跳舞进行时,他们或向两旁跑去,或成纵队在空地跑步,后头的跑步者轮番冲刺到队首。他们行进的时候,用力踏着地面,强力的步伐伴随低吼声,还敲打棍棒和长矛,摆出各种姿态,例如伸长手臂,全身蠕动。对我们而言,这一幕可说是极为粗鲁又野蛮,毫无意义。

 

但对人类学家鲍德温·斯宾塞(Baldwin Spencer)和吉伦(Frank Gillen)来说,类似的原住民仪式反而非常引人注目,甚至令人着迷:“烟雾弥漫、火炬闪耀。火花从天而降,洒向四面八方跳舞的人们。男人吼叫,形成一个非常疯狂又野性的场景,文字难以适切描述这一切。”就是这段叙述,使伟大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提出“集体欢腾”(collective effervescence)这个概念:仪式诱发的热情或狂喜,能够巩固社会关系。他还提出,集体欢腾是宗教的根本基础。

 

通过奴隶制度,欧裔的美洲人有机会近距离观察他们俘虏来的“原住民”,对于移居美洲的非洲人所举行的狂热仪式,他们也有着多种矛盾的反应。许多蓄奴的白人认为这些习俗“嘈杂、粗鲁、不敬、放荡”,并且采取激烈手段打压。十九世纪时,一名牙买加农场的主人发现他的奴隶旷职跑去跳姆哟舞[Myal Dance,可能是源于非洲阿赞德人(Azande)的一种入门仪式]。他描述他们跳的舞“全是些奇形怪状的举动,从头到尾都在吟唱,有时像歌曲,有时像嗷叫”。同样的,1845年,一名英格兰的旅客到了特立尼达(Trinidad),他语带厌恶地描述:

 

圣诞节前夕,似乎在宗教的掩护下,地狱的门被打开了……每个黑人都在发酒疯,狂饮又狂叫……在这恶心又放荡的纵情狂欢中,根本没人去睡觉……乐手被一大群酒醉的男男女女围绕,那些女人都是最下层的阶级,所有人都在跳舞、尖叫、拍手,活像一群恶魔。这些都是受“子夜弥撒”的影响,这种弥撒最终都是如此的堕落。

 

但是,也有其他白人观察者被这种来自非洲庆典的怪异力量吸引。美国景观建筑师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Frederick Law Olmsted)十九世纪中期旅行到新奥尔良,观察黑人基督徒的礼拜,深深受到了吸引,“呼喊、低吼以及惊人的尖叫声,众人进入不可思议的狂热状态,不知是出于狂喜还是狂悲”,他发现自己的面容“发热”,双脚开始踏动,好像“不知不觉被感染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一位名叫克林顿·弗内斯(Clinton Furness)的旅行者到了南加州,当他看见非裔美洲人的宗教舞蹈“绕圈呼喊”(ring shout)时,也有相同的感受。

 

有几个男人,以奇怪的节奏左右踏步。一段旋律就这么产生了,几乎和牧师的吟诵没有关系,就这样在我眼前发生,并蔓延开来。我感到自己被巨大的灵体紧箍住,那是一个有意识的个体,一点一滴赋予群众活力,占据每一个心灵,包括我自己的……我感到仿佛有一个清楚的旨意带领着我们。你也可以说这整个过程是暴民心理、群落作用,或看你自己怎么称呼。

 

总而言之,白人观察者认为黑人的狂热仪式恐怖又令人厌恶。“怪诞”(grotesque)这个词一再出现在欧洲人描述这些场合的文献中,“惊骇”(hideous)则是另一个词。十九世纪瑞典的传教士亨利·朱诺德(Henri Junod)描述莫桑比克南部龙加族(Ba-Ronga)的鼓声是“可怕的噪音”和“魔鬼的演奏”。其他的天主教传教士,一听到非洲人仪式开始的鼓声,就觉得有义务要去阻止这“恐怖的行为”。到了二十世纪,鼓的声音已经足以把白人吓跑,仿佛它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超乎人类的理解范围。1910年的小说《祭司王约翰》(Prester John)中,一个年轻的英国人到了南非,他说:“我没听过这么诡异的声音,不像人类也不像动物,那个声音好像来自人类视觉与听觉都不可及的世界。”人类学家汉布利(WDHambly)在他1926年关于部落舞蹈的著作导论中,请读者对于其研究对象发挥一点“同理心”:

 

同学们研究原始音乐与舞蹈时,需要培养对落后种族的宽容心态……在热带丛林里,围着营火表演的音乐与舞蹈经常引起欧洲旅人的谴责与厌恶,因为他们只看到古怪和肉欲的那一面。

 

其实,我们很多时候干脆选择视而不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勇敢的昆虫学家伊芙林·奇斯曼(Evelyn Cheeseman)徒步行经新几内亚,寻找新的昆虫品种。她经过许多当地居民的“舞蹈场”,却丝毫不感到好奇。到了某个村庄时,她和脚夫被请了出去,因为那天晚上有宴会和舞蹈,外地人不准围观。奇斯曼对她的计划受到阻挠感到有点生气,但她安慰自己:“大家都知道,这个奇怪的村庄没什么好驻足欣赏的,这里的人都被叫来疯狂地崇拜魔鬼。”

 

对白人观察者而言,最不舒服的是冗长的舞蹈、歌唱或吟诵后,狂热仪式偶尔会达到高潮,部分或全体的参加者会进入出神的境界,我们现在称为“意识改变的状态”。神智不清的人可能会用奇怪的声音或语言说话,表现出对疼痛无感,将身体扭曲成不正常的样子,口吐白沫,产生幻觉,相信自己被神灵上身,最后不支倒地。[根据人类学家温森特·克拉潘扎诺(Vincent Crapanzano)的说法,“出神”(trance)的定义为:“部分或完全的解离状态,特征为自我认同、记忆、感官、思想等功能的改变。可能也包括丧失自主行为的控制力,并且同时出现错觉与幻觉。”详见其著作,The Hamadsha, fn, p.195]

 

一位斐济群岛的传教士提到,出神状态是“恐怖的景象”,但那样的景象对旅行者来说又难以避免。人类学家艾丽卡·布吉尼翁(Erika Bourguignon)在1963年的民族志研究中,发现在92%的受调小型社会中,宗教式的岀神状态是受到鼓励的,而且大多数都是通过集体的狂热仪式产生。二十世纪初期,德国学者康斯坦丁·厄斯特赖希(T.K Oesterreich)提供了一段描述,说明一位白人到波利尼西亚后如何看待“原始”民族的岀神过程:

 

当神差不多要进入祭司的身体的时候,祭司猛地激动起来,直到癫狂,肌肉和四肢激烈地颤动,身体肿胀,神情凝重,表情扭曲,双眼睁大,眼里布满血丝。这时候他常会口吐白沫,在地上打滚。

 

在基督教中,还有类似献身与食人肉的仪式,但男女乱交对欧洲人来说是最难理解的。人类学家迈克·陶西格(Michael Taussig)写道:“对欧洲人而言,一个人能被上身,表示有不可思议的‘他者’存在。当然那也可能只是一种野蛮仪式而已。”许多狂野的仪式最后都会演变成附身状态,对欧洲人而言,那代表着原始文化最黑暗的核心——人类自身以外的世界。

 

更糟的是,那个世界可能存在于人类的“内在”。在《黑暗之心》(Heart of Darkness)中,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Joseph Conrad)笔下的叙事者观察了非洲的宗教仪式,得出以下的感想:

 

那是超自然的景象,而且那些人……其实他们也是人。呃,你知道的,最糟糕的是,你无法否认他们也是人。这种怀疑慢慢地浮现。他们扮相恐怖,不断呼号、跳跃、旋转;但真正令你害怕的是,他们拥有人性,就跟你一样。狂野、激情喧嚣的这群人,很久以前和你是一家人。一想到这些,没错,很恶心,令人倒胃。如果你够勇敢的话,你会对自己承认,其实你的内心微弱地呼应了那些糟糕又露骨的噪音。你难免怀疑,自己离创世的夜晚已经数千年,能够理解那些噪音的意义吗?为什么不可能?人的心智能力是无限的。

 

对欧洲人而言,要理解世界各地土著的狂欢庆典,只要掌握一点:既然这些奇怪的行为都是在“原始”文化中出现,而“文明人”又从不从事这些行为,因此这些行为必定是“野蛮心智”的不良产物。它本身比起文明心智较不稳定、幼稚,在一些不理性因素或“自我暗示”影响下,则脆弱且易受左右。在一些例子中,野蛮心智被描述为“失去控制”,缺乏纪律和节制,这也是十七世纪欧洲人认为的原始特质。换个角度想,野蛮人也许是受到巫医的强烈控制,成为暴民心理的受害者。美国政治学家弗雷德里克·达文波特(Frederick Morgan Davenport)甚至从解剖学的角度解释原始部落的行为:他们只有“单一的脊椎神经”来处理感官系统接收的讯号,并将讯号转化成肌肉反应。完整的人脑才能产生文明的心智,能够评估所接收的讯息,并决定身体的反应。因此野蛮人才会对他们宗教仪式的音乐、景象如此难以抗拒。真是令人遗憾,毕竟“迷信又冲动的黑人最不欠缺的就是情绪波动”。

 

但如果欧洲人想一想,一定会发现,原住民之间如此普遍的集体狂欢,在欧洲也能找到相比拟的。例如十八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的天主教传教士就听说过,巴黎的异端人士拜神时会“抽搐”,这种膜拜仪式的惯例就和那些“野蛮人”一样的狂野:

 

当一群人聚集,祷告越来越热烈、一起抵达宗教狂热的巅峰时,至少会有一些人陷入无法控制的状态,身体开始无法自主……他们在地板上焦躁扭动,处于亢奋的状态,尖叫、咆哮、颤抖、抽搐……兴奋且无秩序的动作,可能会持续数小时,并且蔓延开来,一些激动的膜拜动作像是催化剂一样,其他人受到挑动,开始以各种方式舞动身体。

 

后人为“原始”的狂欢行为编目时,发现这些诡异的野蛮仪式可与欧洲人的嘉年华比拟。厄斯特赖希观察到,在欧洲的嘉年华中,心智正常的人也会变装,也会饮酒过量、彻夜跳舞,颠覆一本正经的形象和基督教的规范。“我们必须承认……”他写道,“在某些情况下,文明人也会陷入高度的自我暗示情境。在某些精神中毒的案例中,许多人都是在年度庆典中受到感染(例如在慕尼黑、科隆等地)。”有些人批评欧洲传统的节庆,并不时提出有利的论点,指出嘉年华时狂欢的欧洲人,他们的“野蛮”是如何反过来吓到被殖民地区的人。举例来说,1805年,瑞士巴塞尔圣经社(Basle Bible Society)发行了一本手册,名为《改信基督的霍屯督人与欧洲天主教徒嘉年华期间的对话》(Conversation of a Converted Hottentot with a European Christian During Carnival Time),其中,“霍屯督人”的结论是,巴塞尔有一些当地居民是“野蛮未改信的异教徒”。另外,在十九世纪末一本手册中,一个“改信基督的印度人”接受访问时透露,巴塞尔疯狂的庆典让他想起“异教徒的同乡从事的膜拜庆典和舞蹈”。

 

欧洲人很快就在他们的社会底层找到类似异邦“野蛮”的情况。十八世纪以前,人类学家安·斯托勒(Ann Stoler)写道:“在英国社会底层、爱尔兰的农夫和原始的非洲人之间,都会发现同样不道德的生活。”英格兰人觉得他们自己的低下阶级和美洲原住民相同:“英国这里粗鲁的奴隶,就像那里的人一样。”同样地,十九世纪中期,去过法国勃艮第的人也会和你分享他的见闻:“想看野蛮人,根本不用跑到美国。”在法国、英格兰、德国、西班牙,又是哪些人的嘉年华庆典扰乱了整个城市呢?十八、十九世纪之前,很可能是农夫和都市的穷人,而高尚的人在这段危险又放肆的期间则会尽可能待在室内。

 

因此,当欧洲殖民者看到集体狂欢的现象,心中就会充满敌意、厌恶与害怕。群众的狂欢是“别人”的事,是野蛮人和欧洲低下阶层的事。事实上,若你能随着群众的情绪与音乐节奏而自我迷失,就具备“野蛮”和他者的特征,表示出某种致命的心智衰弱。见识到狂热仪式后,欧洲人都吓坏了,他们可能完全不了解那些举行仪式的人(也经常破坏仪式的进行),也不了解当地人的神灵、传统、文化及世界观。相反地,欧洲人只知道(或有意地建构)自己的重要性:欧洲思想的精华(特别体现在西方的男性身上)与上层阶级的心智,使他们能够抗拒这极具感染力的节奏和鼓声,在自负和理性的高塔中保护自己,以抵挡这世界诱人的野性。

 




导语摘要
 芭芭拉·艾伦瑞克编著的《街头的狂欢》介绍了,跑步一个人就好,干嘛去人挤人参加马拉松?演唱会在家里看视频就好,何需上网抢票?听音乐用软件就好,为何要去LiveHouse?在这个拥挤的星球,我们需要更多无意义的活动,去体会我们存在当下的奇迹,并且好好庆祝一番。

作者简介

芭芭.艾伦瑞克(Barbara Ehrenreich),美国畅销书作家。

 

1941年生,洛克菲勒大学细胞生物学博士,女性主义者、民主社会主义者和政治活动家。专栏作家,作品常出现在《哈泼》《国家》《新共和》等重要刊物中。

 

她出身底层,父亲是矿工,前夫是卡车司机,因此特别关注美国底层社会的生活。至今已出版21本著作,代表作有《纽约时报》畅销榜作品《M型社会白领的新试炼》《街头的狂欢》《我在底层的生活》《失控的正向思考》等。

 




目录

导论:来跳舞吧

 

第一章 狂欢的古老源头

 

第二章 文明与反弹

 

第三章 耶稣与狄俄尼索斯

 

第四章 从教堂到街坊:嘉年华的诞生

 

第五章 扼杀嘉年华:改革与镇压

 

第六章 清教主义与军事改革的注解

 

第七章 忧郁的爆发

 

第八章 枪对着鼓:帝国主义遇上狂热

 

第九章 法西斯集会

 

第十章 摇滚革命

 

第十一章 运动嘉年华

 

结论 复兴的可能

 




内容摘要

《街头的狂欢》是《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芭芭拉·艾伦瑞克继《我在底层的生活》后全新力作,揭开你我内心zui深的渴望――凑热闹!这是一部可以让人开怀大笑的书,在这个拥挤的星球,我们需要更多无意义的活动,去体会我们存在当下的奇迹,并且好好庆祝一番。芭芭拉·艾伦瑞克的著作并不是单纯的学术书籍,从来都是和现实紧密相连的忠告和宣言,普通读者也能从中找到乐趣,毕竟我们都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我们生为社会性动物,天生便懂得分享喜悦,只要能尽情发挥,世界和平绝非空想。

 




主编推荐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芭芭拉.艾伦瑞克继《我在底层的生活》后全新力作,揭开你我内心zui深的渴望――凑热闹!

 

 

 


 

一部看透人类本性的“犀利”之作,读来笑中带泪。芭芭拉.艾伦瑞克的著作并不是单纯的学术书籍,从来都是和现实紧密相连的忠告和宣言,普通读者也能从中找到乐趣,毕竟我们都急切地盼望着可以经历一场放纵的快乐。

 


 

在这个拥挤的星球,我们需要更多无意义的活动,去体会我们存在当下的奇迹,并且好好庆祝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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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回到一万年前,你会发现人类为了生存,每天都必须疲于奔命地劳动:打猎、采集食物、制造武器和衣物、尝试耕种。但如果你在某个月光高照的夜晚或季节交替的时分回到过去,也许还会发现他们正在做一些没必要又浪费体力的事:列队或围成一圈跳舞,有时戴着面具,服装看起来经过设计,也常挥舞树枝。通常,男女都会跳舞,分别在两队或两个圈内。他们的脸或身体可能会涂上赭色之类的颜色,考古学家据此猜测人类定居的地方布满那种颜色的矿石。这幅景象,换句话说,也许和十九世纪欧洲人所见到土著的“野蛮”仪式,不会相差太大。
史前时代的非洲、印度、大洋洲、意大利、土耳其、以色列、伊朗和埃及,这些地方均有岩石艺术,上头描绘有手舞足蹈的人。因此我们可推论出,不管我们遥远的祖先还做了什么其他的事,他们似乎找到很多时间从事休闲活动,也就是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所谓阈限的或边缘的活动。
欢庆的舞蹈是史前时代艺术家常描绘的主题。以色列考古学家约瑟夫·加芬克尔(YosefGarfinkel)认为跳舞的场景是“最常见的,几乎是新石器时代和红铜时代唯一用来描述人际互动的主题”。这种跳舞的仪式源于何时仍然未知,但有证据指出,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或石器时代。近期在英格兰发现的一
处考古遗址中,洞穴天花板上的绘图是女性舞者列队
跳着“康加舞”,旁边还有动物的图画,像是野牛(bison)和山羊(ibex)。这两种动物后来被证实一
万年前已在英格兰绝迹。在有文字之前,甚至过着定居的生活之前,人们就已开始跳舞,并且认为跳舞的重要性足以记录在石头上。
了解史前时代的舞蹈仪式并不容易,也无从知道那种兴奋感为何。那些图案风格独特,许多加芬克尔整理出来的图案只是一些线条和轮廓,几乎没有脸部表情或任何像是表情的描绘,就连辨别哪些是舞者,也要费一番功夫。四肢的位置必须有别于一般活动才看得出是舞者,例如:双手举高、牵手围成一圈、抬腿或跳跃。即使是如此原始、平面的图案,我们仍可以看出,当中有一些元素一直延续到近代并成为传统
,例如面具和服装。有些男性人物戴着动物造型或抽象图案的面具,在考古学家看来,有些舞者穿的衣服则像是“扮装”,例如豹皮。画中人物最清楚的动作应该是在表现欢乐,有些人物长发舞动,仿佛他们正在快速移动,随着一阵漫长的鼓声摇头晃脑。
明显地,舞蹈仪式对史前时代的人而言并非是在浪费体力。他们花时间设计面具与服装,不计后果把热量消耗在跳舞上。他们宁愿花时间记录跳舞的场面,而不是其他团体活动。人类学家特纳将舞蹈视为非常态的偶尔、边缘或阈限的活动,这只能说明他是以现今工业时代的思维,怀着产品导向的心态来看待舞蹈,以史前时代的情况来说,这似乎不尽合理。那些人当然过得辛苦,常常受到食物短缺、疾病、野兽的威胁等。但是跳舞的仪式是他们生活的中心,能满足他们对狂热的渴望。也许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各个面向都轻松多了,而且工作的义务大于一切,所以才会想问“为什么”。
人类学家普遍同意跳舞有演化上的功能,它鼓励我们不要局限于自己亲戚的小圈子,使我们能进到更大的群体中。原始人生活在荒野,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大团体的优点很明显:能保护自己不受掠食者侵略。原始人和大多数的动物(比方说羚羊)不同,他们能够形成集体防御:包围侵略的掠食者,拿树枝威胁
,或至少敲打出可怕的声音吓跑敌人。对远古的人类来说,威胁不只是其他掠食的动物(大型猫科),还有现在已经绝种的其他原始人种,或者躲起来准备突
袭自己的同类。就人类的情况来说,防御的工具包括火、石头、尖锐的树枝等,但防御的第一步,就是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团体。
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Dunbar)写了一本畅销书《哈拉与抓虱的语言》(此为繁体版译名,英文书名:Grooming,Gossip,andtheEvolutionofLanguage),他在书中提到,一个旧石器时代团体的适当人数大约为一百五十人。他仔细研究了交谈(包括讲八卦)的功能后,认为那能帮助人们聚集成约一百五十人的团体。抓虱也一样,互相挑出对方毛发里的小虫、灰尘,对其他原始人有同样的功能。虽然他的书名没提到跳舞,但书中有提到,跳舞将这些过去的人类团体聚集起来。邓巴认为,交谈的问题在于,“无法完全满足情感的层面”:我们学习辩论和推理的能力,同时需要更原始的情感机制来凝聚大的团体……需要较深层且充满感情的活动来超越冰冷的推理和辩论。看来我们需要利用音乐和身体接触来达成。
事实上,他认为舞蹈仪式比交谈重要——舞蹈“能让人表现当下内在的需求”,并提供人们“形而上或宗教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现已发现上百个史前时代跳舞的图像,但石头上却没有任何线条图案是有关聊天的。
邓巴认为团体的舞蹈,尤其是列队和围成圈,能够打破隔阂与凝聚社群。特纳从二十世纪原住民仪式中也发现,团体舞蹈能够团结“共同体”中的成员。
除了他们两人的发现,有趣的是,希腊文中的“法律”(nomos)一词,也带有音乐“旋律”的意思。通过舞蹈,将身体投入在音乐之中,就是将自己融入在社群里,而且比起享有共同的神话或习俗,这种融入的程度更深。随着音乐和唱诵动作,团体中竞争对手和派系能以没杀伤力的舞蹈一较高下,或者一笑泯恩仇。如同神经科学家说的:“跳舞是用来形成团体的生物科技。”(如果能知道舞蹈仪式发挥作用至少需
要多少人,应该会很有趣,但我找不到这方面的著作。)因此对于团体和团体中的个人而言,借由舞蹈聚在一起,在演化上比起几个人的小团体较有优势:较易形成团体,以防御侵入地盘或有威胁性的动物或人类。其他物种还做不到这一点。鸟类有它们的曲子,萤火虫能组合它们的光芒,大猩猩有时会聚在一起挥舞手臂。虽然动物行为学家称这些为“嘉年华”,但我们从没发现有任何动物能创造音乐,并随着旋律起舞(也可能它们隐瞒这个天赋不让人类知道)。人类本身就有这种天赋,能够交流对彼此的爱,这是弗洛伊德难以想象的:这种爱,或说是凝聚力,把大于两人世界的团体结合起来。P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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