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理论、实践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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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慈蕴著
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
ISBN9787515413167
出版时间2024-01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98元
货号4561484
上书时间2024-07-2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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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朱慈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博士,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深圳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和经济法学,特别是对公司法的研究颇为深入,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其中影响较大的论文包括《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诉讼程序》《公司法人格否认:从法条跃入实践》《公司的社会责任:游走于法律责任与道德准则之间》《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公司资本理念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类别股与中国公司法的演进》等专著。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结算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多个课题。其中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公司资本制度再造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研究》(18BFX126) 获得优委结项(2021)。
曾作为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直接参与了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2019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启动了修改公司法的工作,继续作为公司法修改专家组成员,同时作为法工委委托的公司法修改三个课题之一的负责人进行相关研究。曾多次参加各部委行政法律法规的讨论
曾获得全国第二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8年);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2000年)、第四届吴玉章奖优秀奖(2002年)、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2年)、第二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二等 (2008年);论文《资本多数决原则与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获中国法学会第一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2008年);专著《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理论与实践》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1年);论文《类别股与中国公司法的演进》 (第一作者)获得第七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二等奖(2018年)。
目录
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 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 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 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内容摘要
公司法作为规范投资人设立公司、运营公司的商事组织法,与公司实践密切相关,是为解决公司运行中的问题而诞生。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公司法的大范围修订。在本次修订中,如何回应当前实践中公司法现代化的需求,又如何体现公司法现代化的走向,仍在进行深层次的探索。本书从公司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公司法的理论视角、公司法的实践面向、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以及公司法的现代化走向五个方面出发,结合公司法修改的基本动因、公司资本制度体系化再造和ESG兴起提出的更高标准,对如何实现公司法现代化进行了分析与研判,以进一步推动中国公司法的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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