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见解放区-民国38年6月-新乡县政府【借粮证】!现金往来.人民币624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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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见解放区-民国38年6月-新乡县政府【借粮证】!现金往来.人民币62449元。

260 八品

仅1件

河南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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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者不详

年代新中国 (1949-1955)

尺寸18.5 × 16 cm

上书时间2015-05-15

太行太岳边区书店

十三年老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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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附【借粮证】存根,盖有县长印章和政府印章,尺寸18.5/16厘米
商品描述
新乡县,隶属于河南省新乡市,位于河南省北中部,太行山南麓,卫河上游。东与延津相连,西毗获嘉,南接原阳,北部与新乡市区的东、南、西三面相接。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10月,中共建立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属中共太行行署。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底,撤销新乡县抗日民主政府建制,并入辉县抗日民主政府。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河南省政府下设12个行政区,国民党新乡县政府属第四行政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3月,中共建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属中共太行行署五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8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建立。新乡县人民民主政府属平原省新乡专员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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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借粮证】存根,盖有县长印章和政府印章,尺寸18.5/16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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