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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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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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建荣、何芹 编
出版社研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1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14-11
上书时间2024-10-3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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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建荣、何芹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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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研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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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8-11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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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9905293
-
定价
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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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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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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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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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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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8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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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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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是“带电”的行为底线,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是“长牙”的制度,是纪律处分工作的直接遵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纯洁党的组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遵守《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依据《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的内在逻辑,梳理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铭记的100条纪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魂”,以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基,以“六大纪律”为“骨”,以典型案例为警示,阐释了100条纪规的精髓要义、思想灵魂和法理依据,以期更好地贯彻落实《这些事千万不能做:党员干部禁令100条》。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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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一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1.不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
2.不准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3.不准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不准制作、贩卖、传播、携带、寄递反党丑国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和网络音视频资料
5.不准在党内组织、参加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6.不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和培植个人势力
7.不准搞山头主义
8.不准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
9.不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10.不准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
11.不准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12.不准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3.不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和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4.不准对抗组织审查
15.不准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活动
16.不准组织、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17.不准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18.不准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
19.不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和破坏民族团结
2D.不准党员信仰宗教
21.不准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22.不准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23.不准叛逃和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
24.不准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
25.不准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6.不准对违反政治纪律规矩的错误思想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
27.不准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
二 严守党的组织纪律
三 严守党的廉洁纪律
四 严守党的群众纪律
五 严守党的工作纪律
六 严守党的生活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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