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文化艺术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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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超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2711164
出版时间2023-0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定价158元
货号29521091
上书时间2024-07-1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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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以日本文化艺术领域的部门宪法——《文化艺术基本法》为核心,在全面梳理日本文化艺术立法史及其文化艺术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了日本现行《文化艺术基本法》(2017)、《文化遗产保护法》(2021)、《传统工艺品产业振兴法》(2013)、《国民祝日法》(2018)以及《阿伊努文化振兴法》(2019)和《阿伊努民族支援法》(2021)等重要法律。这些法律不仅是日本国家文化艺术行政的基本保障,也促成了日本成为世界文化强国,对其进行比较研究不仅可以为中国文化艺术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一定参考,也对中国从文化大国蜕变为文化强国有所助益。
【作者简介】:
周超,陕西省商州人,法学博士,现任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教学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和文化遗产保护法等。主要的著译述有:《公司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合著)、《职工参与制度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独著),《公序良俗问题的民法解读》(法律出版社2007年、合著)、《日本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合译)等;在国内CSSCI以及日本的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译文等20余篇。
【目录】:
导言
一 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范围与基本框架
总论编 日本文化艺术法制史与《文化艺术基本法》研究
章 战前的文化艺术管制与文化遗产保护法制
节 “禁教令”的实施与“兰学”的引入
一 “禁教令”与“锁国令”
二 “兰学”的形成及其影响
三 信教自由与《宗教团体法》
第二节 从“音乐调查处”到“帝国艺术院”
一 “音乐调查处”与“雅乐局”
二 东京美术学校与“帝国艺术院”
第三节 脚本检阅制度与“检阅制度改正期成同盟”
一 《出版条例》与剧场、脚本及表演的取缔规则
二 “检阅制度改正期成同盟”的成立及其要求
第四节 从《古器旧物保存法》到《国宝保存法》
一 《古器旧物保存法》的制定与实施
二 《古社寺保存法》与《国宝保存法》
第五节 《重要美术品保存法》与《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
一 美术作品与《重要美术品保存法》
二 《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的出台及其内容
第六节 《图书馆令》与《帝室博物馆官制》
一 历史上的“图书寮”“芸亭”及“文库”等
二 从“书籍馆”到图书馆
三 “正仓院”“集古馆”与博物馆
四 博物馆官制
第二章 战后日本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立法
节 宗教自由与《宗教法人法》
一 《宗教法人令》与宗教法人设立原则
二 《宗教法人法》的出台及其重大修改
第二节 作为文化法艺术法的《著作权法》
一 从《出版条例》到旧《著作权法》
二 1970年《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第三节 艺术家组织与文化艺术活动
一 《日本艺术院令》与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二 对文化艺术活动的资助与奖励制度
三 生活文化与国民娱乐
第四节 公共文化设施与公共文化设施法
一 《国立国会图书馆法》《图书馆法》与《学校图书馆法》
二 新《博物馆法》与美术馆
三 乡土资料馆与历史民俗资料馆
四 《国立剧场法》《剧场法》与文化会馆
第五节 《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与重大修订
一 《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出台背景
二 《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基本内容
三 《文化遗产保护法》的重大修订
第六节 《古都保护法》与《地域历史风貌维护法》
一 《古都保护法》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
二 《文化遗产保护法》中的“传统建造物群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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