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小农化:国家主导发展下的农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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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小农化:国家主导发展下的农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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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小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8028257

出版时间2017-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定价58元

货号25158424

上书时间202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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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在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考察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在农村的具体实践过程及其影响。在人文主义方法指导下,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呈现皖南平镇自税费取消后的农业变迁过程。平镇的农业由小农经历了资本主义大农场的发展,后转变为以家庭农场为主导的经营模式、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借助现代农业项目,改造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重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得当地农业生产逐步剥离了小农经济的特征,农业经营体系整体从乡土社会脱嵌服从于高度商品化的市场体系。因此,全镇整体来说,无论是农业生产,抑或政府的农业治理都表现了高度一致的去小农化。

目录】:
*章 农业转型的历史与理论  
*节 农业转型:传统到现代的嬗变  
第二节 多元视角的农业转型再认识  
第三节 研究方法!以平镇为主的个案研究  
第四节 平镇农业变迁概述  
第五节 本书核心概念与章节安排  
第二章 农业去过密化与小农的延续  
*节 人口流动与留守农业  
第二节 小农经营的自我调适土地自发流转  
第三节 农业资本化的发展与留守农业的事实  
第四节 农业去过密化与农民家庭的社会再生产  
第五节 小结农业去过密化与小农经济的延续  
第三章 政府干预对小农的改造与异化  
*节 项目治农农业生产体系的转型  
第二节 新型经营模式的萌芽!资本大农场的实践  
第三节 制度调整与家庭农场的兴起  
第四节 小结  
第四章 家庭农场的发展及其市场依附  
*节 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特征  
第二节 家庭农场的生产形式!高度资本化的商品化生产  
第三节 家庭农场的生产力与市场关系  
第四节 家庭农场与资本的市场体系  
第五节 小结:资本驱动的去小农化  
第五章 农业去小农化与乡村社会的变迁  
*节 殊途是否同归:遭遇商品化的农民境遇  
第二节 发展抑或倒退:农业生产与农业治理的去小农化  
第三节 农业转型:农村中间阶层的消失与农民分化  
第四节 农业转型中的农利再分配  
第六章 结语  
*节 农业转型的动力:人口流动与国家干预  
第二节 农业转型的本质:市场依附与去小农化  
第三节 农业转型的社会代价:社会结构重塑与农民分化  
附录A 土地流转实施方案  
附录B 项目区土地流转分配方案  
附录C 土地流转统计表  
附录D 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建设发展的通知  
参考文献  
后记

精彩文摘】:
在学界,有关家庭生产(Household production) 的争论主要是在小农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话语体系里。根据哈里特?6?1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的家庭生产的理论逻辑分析。家庭生产是贯穿在社会历史当中,从封建社会持续到资本主义社会,但是在这两种社会中,其内在组织过程完全不同。他认为家庭生产的发展没有一个普遍的方向(Friedmann, 1980)。小农(peasant)是人类学和历史研究农民家庭生产的综合性表达术语。农民的家庭生产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在既有的生产要素下,依靠社区性的互惠的关系再生产,就会沿着抵制商品化的方向发展,这种互惠性关系有稳定的社区制度性机制进行再生产,商品化的关系在再生产过程中比较有限,那么这就是小农。另外一个转变方向就是家庭生产在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再生产过程中切断了稳定的互惠机制,加深商品化关系,那么就会越来越依赖商品化过程,参与到市场竞争环境中,形成专业化的分工和阶层分化,这就走向了商品化的发展方向。 若是在家庭生产单位内部的简单再生产中进行社会再生产,那就是小商品或简单商品生产者;如果超出家庭,在更大的社会组织内进行生产,那就是资本主义生产了。小农的统一性是相对于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其核心是市场,一端是未被或部分被整合进市场,一端是完全被整合进了市场关系当中。同样,哈里斯(Harriss,1982:22)也坚称,“商品化的过程……或者说农村家庭生产者与资本主义生产之间的各种联结方式……这或许是当代农业社会变革的主要过程”。与此同时,商品化的过程绝不是线性的,它们向不同的方向展开(Marsden,1991),即能向商品化方向推进,也能朝相反的抵制商品化的方向发展。这和哈里特?6?1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分析逻辑是一致的。  
从以上的学理性基础来看,农民流动和非农就业的增加,劳动力的劳动效率或者劳动报酬的增加,虽改变了农业“过密化”的现实,但农村的“留守农业”仍是生计保障型的小农生产为主,同时也出现了完全参与市场竞争的商品化生产的小商品生产者,即上文提到的部分商品化的“中农”和一些经济作物,畜禽养殖的兼业化小农。按照哈里特?6?1弗里德曼(Harriet Friedmann,1980)的分析,从生产单位和商品化的过程两个维度来分析,平镇农业生产的主体虽在劳动力流动和非农就业下有所变化,但大多数仍是在小农生产方式主导发展出的多种生产形式。农民家庭的社会再生产依然是在集体土地制度下的社区共同体中完成,依靠社区福利性质的集体土地,参与村庄的人情往来和生产互助。农民的家庭再生产不依赖于市场的商品化关系而再生。农民家庭的生活消费资料和家庭劳动力的再生产,以及家庭继替均是在村庄社区中依靠非商品化的社会支持完成。总体来说,仍是小农生产方式主导下的“去过密化”的农业生产。这也正契合了范德普勒格的小农模式形态,农场的再生产体系借助商品化(非农劳动收入),而资源体系的交换并未完全陷入商品化过程,也未被商品化的市场体系原则所主导。因此,无论是从商品化角度,还是资源库和再生产体系的内外交换来说,这一时期“去过密化”的农业生产仍然是小农经济的延续。

作者简介】:
冯小,女,1986年生,汉族,管理学博士,现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社会学系讲师。 主要从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农业转型,农村发展与乡村治理变迁相关研究,已在《中国农村观察》《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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