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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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

80 9.1折 88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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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建学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9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1-09-25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王建学 编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09
  • 版次 1
  • ISBN 9787511803108
  • 定价 88.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595页
  • 字数 859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丛书 中国宪政史文献汇编
【内容简介】
《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首先要说明这些“味道”来自于哪里。答案很简单:第一手的“历史文献”!在一百多年的中国宪政发展中,形成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这些文献,是研究中国宪政史的基本素材与出发点。事实上,要进行体系化的宪法学研究工作都必须以客观的文献作为基础。但这一问题并没有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直到今天为止,我们对以往的宪法文献,尤其是法律文本,缺乏全面而系统的收集和整理。因此,本套丛书的第一个学术意义就是对这种情况进行弥补,正所谓“亡羊补牢,犹未晚也”。
【作者简介】
王建学,男,1978年生,河北平泉人,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自1998年起在厦门大学法学院连续求学十年,依次完成法学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习,2008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期间曾于2007年通过“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留学于法国艾克斯马赛大学宪法司法研究所(InstitutLouisFavoreu,Grouped'EtudesetdeRecherchessurlaJusticeConstitutionnelle)。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近年主要研究地方自治法、基本权利法、公法人的基本理论、宪法裁判与解释以及法国宪法改革等问题,主要代表作:《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林峰,先后于1987年、1989年、1992年在复旦大学、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北京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1997年、2000年分别获英国大律师资格、香港大律师资格。
1992年始供职于香港城市大学,现任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律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曾到哈佛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
研究领域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环境法学等领域,著有《中国宪法》(英文,Sweet&Maxwell)、《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英文,Sweet&Maxwell)等,并在VermontJoumalofEnvironmentalLaw,AsiaPacificLawReview,《中国法学》等刊物以英文与中文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韩大元,1984年、1987年、1994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87年留校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1年先后到日本京都大学法学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国马塞大学欧亚法研究所等大学做高级访问学者。
主要从事比较宪法学、中国宪法学研究。著有《亚洲立宪主义研究》、《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宪法学基础理论》、《感悟宪法精神》、《中国宪法》等,并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余篇。
主要社会兼职: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宣部马列主义理论工程《宪法学》首席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目录】
地方自治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嬗变——从政治意义上的自治到法律意义上的自治(王建学)
第一部分国家制定的地方自治法规
一、晚清政府(1905~1910年)
谘议局章程(1908年7月22日)
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8年7月22日)
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1909年1月18日)
城镇乡自治章程质疑(梁启超)
城镇乡地方自治选举章程(1909年1月18日)
读地方自治章程(孟森)
自治研究所章程(1909年5月5日)
京师地方自治章程(1910年2月3日)
京师地方自治选举章程(1910年2月3日)
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1910年2月6日)
府厅州县并设自治职分股细则(1910年2月6日)
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1910年2月6日)
二、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和民国北洋政府(1912~1928年)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1911年9月5日)
省议会议员选举法施行细则(1911年10月3日)
省议会暂行法(1912年4月3日)
地方自治试行条例(1914年12月29日)
地方自治试行条例施行规则(1915年4月14日)
自治讲习所简章(1916年12月30日)
县自治法(1919年9月7日)
县自治法施行细则(1921年6月18日)
县议会议员选举规则(1921年6月18日)
省参事会条例(1921年6月23日)
市自治制(1921年7月3日)
乡自治制(1921年7月3日)
自治单位问题与其实施之初步(邓初民)
三、南京国民政府(1928~1948年)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1920年3月1日)孙文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4月12日)孙文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1年6月1日)
地方自治专门委员会条例(1928年10月17日)
县组织法(1929年6月5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县组织法施行法(1929年10月2日)
区自治施行法(1929年10月2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区长训练所条例(1929年8月30日)
区丁制服章程(1930年10月9日)
乡镇自治施行法(1929年9月18日公布,1930年7月7日修正)
区乡镇现任自治人员训练章程(1930年6月11日)
各县划区办法(公布时间不明)
省政府组织法(1930年2月3日)
乡镇阊邻选举暂行规则(1930年2月25日)
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1931年4月3日)
促进地方自治及注重区乡镇组织与入选办法(公布时间不明)
乡镇坊自治职员选举及罢免法(1930年7月19日)
乡村自治问题(上、下)(吕振羽)
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1930年7月28日)
人民团体职员选举通则(1931年2月7日)
人民团体理事监事就职宣誓规则(1930年9月18日)
北方各省人民团体改组或组织指导办法(1931年1月22日)
国民政府派遣地方自治指导员暂行办法(1931年2月23日)
农村合作社暂行规程(1931年4月18日)
县保卫团法(1929年7月13日)
妇女团体组织大纲(1930年1月23日)
妇女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1930年7月24日)
妇女团体组织法规之运用(1930年7月24日)
清乡条例(1929年9月17日)
户籍法(1931年12月12日)
国民体育法(1929年4月16日)
县参议会组织法(1932年8月10日)
县参议员选举法(1932年8月10日)
……
第二部分地方制定的地方自治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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