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实施新诉讼法讲义系列:民事诉讼新制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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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仅1件
作者江必新 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3-03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0-1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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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必新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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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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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3-03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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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45474
-
定价
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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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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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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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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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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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87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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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人民法院实施新诉讼法讲义系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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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实施新诉讼法讲义系列:民事诉讼新制度讲义》具体来说,增加了诚实信用原则,新设了公益诉讼、案外人撤销之诉、小额诉讼、行为保全、确认调解协议、直接现实担保物权、检察建议等多项重大诉讼制度,对立案与管辖制度、调解制度、简易程序、证据制度、再审制度、执行程序等均有重大修改完善。
《人民法院实施新诉讼法讲义系列:民事诉讼新制度讲义》具有以下特点:(一)客观叙述立法本意、准确介绍立法背景与根据,各种观点与理由,立法选择背后的各种考量与立法意图;(二)理性分析民事诉讼新制度的诉讼功能、法制功能与社会功能;(三)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立足于民事诉讼法有关新制度法律规范,着眼于民事审判实践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准确阐释新制度的使用规则,理性应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疑难问题。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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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必新,男,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历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等。代表性专著有《行政法制的基本类型》,《中国法文化的渊源与流变》等十余部:合著《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国家赔偿问题研究》等四十余部;参与编写教材《行政法学教程》、《行政诉讼法学》等二十余部:并在《中国法学》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主要社会兼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WTO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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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规制制度 一、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历史沿革 (一)对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认识 (二)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及演进 (三)对诚实信用原则引入民事诉讼领域的不同认识 (四)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司法实践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一)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主体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适用 三、对民事诉讼中诉讼欺诈、规避执行等不诚信行为的规制 (一)有关恶意诉讼、虚假诉讼、规避执行问题的调研情况 (二)对诉讼欺诈(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的规制 (三)对规避执行的规制 第二章 公益诉讼制度 一、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 段 (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落实宪法、物权法相关规定的重要举措 (三)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四)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进步的有效方式 二、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一)司法实践为立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理论研究为立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三)国外立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三、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背景情况简介 (一)问题提出 (二)最高法院两次建议稿的起草过程 (三)立法过程中社会各方的意见 (四)立法机关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的立法精神和理由 四、司法实践中公益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公共利益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二)关于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区别 (三)关于公益诉讼原告主体的把握 (四)关于公益诉讼案件的范围及受理 (五)关于公益诉讼的管辖 (六)提起公益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 (七)关于公益诉讼原告的处分权 (八)公益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九)关于公益诉讼费用的承担 第三章 简易程序制度 一、关于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原有规定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二)简易程序的基本规则 (三)简易程序存在的问题 二、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修订背景 (二)理解与适用 (三)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三、进一步简化审理程序 (一)修订内容的理解与适用 (二)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四、小额诉讼制度 (一)增设小额诉讼制度的背景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理解与适用 五、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 (一)修订背景 (二)修改内容的理解与适用 (三)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章 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 一、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的产生背景 (一)创设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的直接动因 (二)创设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的深层原因 (三)创设案外人撤销之诉制度的主要意义 (四)我国原有救济途径的缺陷和路径选择的争议 二、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关制度的情况 (一)法国的第三人取消判决异议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之诉 (三)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基于第三人反对而提起之上诉 (四)大陆法系其他国家地区――再审型的案外人撤销之诉 (五)简要比较分析 三、2007年立法修改情况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起草情况 四、民事诉讼法最新修改情况和最终规定 五、对新条文的解读 (一)案外人撤销之诉的起诉主体 (二)案外人撤销之诉的起诉对象 (三)案外人撤销之诉的起诉期限 (四)案外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 (五)案外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程序 (六)案外人撤销之诉的审理组织 (七)案外人撤销之诉的效力 (八)案外人撤销之诉的救济与惩戒 六、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案外人撤销之诉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执行案外人异议 的关系 (二)案外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关系 (三)案外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用收取问题 第五章 证据制度 一、证据种类 (一)当事人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二、举证时限制度 (一)举证时限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二)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背景 (三)举证时限制度的内容 三、证人作证制度 (一)证人作证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二)证人作证新制度的立法背景 (三)证人作证的资格和义务 (四)证人出庭作证义务的例外 (五)证人作证费用的负担 四、鉴定与专家辅助人制度 (一)鉴定与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二)鉴定与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背景 (三)鉴定与专家辅助人新制度的内容 (四)适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五、证据保全制度 (一)证据保全制度的比较法考察 (二)证据保全新制度的立法背景 (三)证据保全制度的新内容 (四)证据保全制度适用的注意事项 第六章 管辖制度 一、管辖制度基础理论概述 (一)民事管辖制度立法修改概况 (二)民事管辖制度内容概述 (三)确定民事案件管辖的原则 (四)民事案件管辖的基本分类 (五)管辖权转移制度基本类型 二、地域管辖制度基本内容 (一)我国民事地域管辖制度确立的基本标准 (二)我国民事地域管辖立法 (三)我国地域管辖立法的评述 三、公司诉讼的地域管辖规则 (一)公司诉讼管辖规则的形成动因分析 (二)公司诉讼管辖规则关键词解读 (三)适用公司诉讼管辖规则的若干问题 四、协议管辖制度 (一)法律条文修改重点内容解读 (二)立法修改背景分析 (三)适用协议管辖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四)审查协议管辖条款的要素分析 五、管辖权转移制度 (一)第38条修改内容及背景 (二)“下放性”转移管辖适用条件 (三)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七章 行为保全制度 一、行为保全的概念及特性 (一)行为保全的渊源 (二)行为保全的性质 (三)行为保全的特点 二、行为保全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英美法系的中间禁令制度 (二)大陆法系的“假处分”制度 三、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行为保全制度的背景 (一)确立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是完善立法体系的实际需要 (二)确立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是适应民事诉讼发展现状的实 际需要 (三)确立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实际需要 四、民事诉讼法确立行为保全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关于诉中行为保全 (二)关于诉前行为保全 (三)关于行为保全的范围 (四)关于行为保全的解除 (五)关于申请行为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 (六)关于行为保全与相关制度的区别 第八章 调解制度 一、先行调解制度 (一)先行调解制度形成背景分析 (二)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情况 (三)年民事诉讼法关于先行调解制度的规定 (四)适用先行调解制度的注意事项 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特殊程序 (一)司法确认制度形成背景分析 (二)其他国家相关制度的情况 (三)2012年《民事诉讼法》关于司法确认制度的规定 (四)适用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注意事项 第九章 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制度 一、增设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立法背景 (一)增设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经济与社会背景 (二)增设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制度背景 二、以特别程序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比较法分析 三、常见的几种担保物权 (一)不动产及不动产用益物权抵押担保 (二)动产抵押担保 (三)动产质押担保 (四)权利质押担保 (五)留置物权担保 (六)建筑工程合同中的法定担保物权 四、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有关规则 (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管辖法院 (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当事人 (三)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审判组织、审理方式、审理范围和审理 期限 (四)裁定结果及效力 第十章 再审制度 一、再审制度的一般理论及最新立法修改 (一)再审制度一般理论及国外立法模式概述 (二)2012年再审制度修改的主要内容 (三)再审制度新变化对审判工作的影响 二、启动再审的三个途径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 (二)检察机关抗诉启动再审 (三)法院依职权再审 三、申请再审期间与管辖 (一)申请再审期间 (二)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 四、再审事由 (一)设定再审事由的一般原理 (二)我国再审事由的立法沿革 (三)对再审事由的分项解读 五、再审审查与裁定 (一)再审审查的三种方式 (二)再审审查期限 (三)再审审查的裁定结果 (四)关于再审审查的几个特殊问题 六、再审审理与裁判 (一)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再审案件的裁判 第十一章 检察监督制度 一、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原则 (一)民事诉讼监督与检察职权法定 (二)民事诉讼监督与私法上的处分原则 (三)民事诉讼监督与诉讼活动的互动性原理 (四)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有限性原理 二、检察机关调查核实 (一)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作用 (二)确定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范围的基本法理 (三)检蔡机关调查取证的情形 (四)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措施 (五)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程序与证据效力 (六)听取当事人意见 三、民事诉讼中的检察建议 (一)再审检察建议 (二)针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的检察建议 四、民事抗诉制度的新变化 (一)民事调解书成为抗诉对象 (二)当事人申请民事抗诉 (三)当事人申请民事抗诉的程序限制 (四)民事裁判抗诉事由的新变化 五、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产生的背景 (二)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启动监督程序 (三)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的管辖 (四)法院接受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程序 (五)检察机关监督民事执行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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