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7月6日带最高指示的许昌旅社(3楼32号房间)等凭证、收据、发票、存根、房金收据等20张合售【部分带毛主席语录、最高指示。丹阳县商事凭证旅社发票、郑州市旅栈第二中心店、上海市虹口区旅馆业第二中心店革委会国营旅社、南京旅社、武汉市饮食服务公司、杭州城站旅馆、郑州铁路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街综合修理服务部革命领导小组、许昌市交通局三轮车统一收费收据、南京站寄存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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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八品
仅1件
制作者许昌旅社等
尺寸9.9 × 4.3 cm
货号5-2B
上书时间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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