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收藏作曲家羊鸣信件2封传略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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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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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羊鸣
年代1988
页数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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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时间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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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鸣,原名杨明。1934年生,山东蓬莱人。作曲家。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后任辽东军区宣传大队宣传员、军区空军文工团创作员。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年毕业于东北音乐专科学校。历任空军歌剧团创作员、创作组副组长,空军歌舞剧团艺术指导。创作的歌曲《我爱祖国的蓝天》、歌剧音乐《江姐》(与人合作)分别获1964年第三届和1977年第四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艺会演创作优秀奖和创作奖。歌剧音乐《忆娘》(与人合作)1979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三十周年献礼演出。
人物简介
羊鸣,出生于1934年,山东蓬莱人。十三岁参军,先后在安东军区文工团、沈阳空军文工团、空政文工团工作,其间曾去沈阳音专(即沈阳音乐院前身)学习作曲。写有大、小型歌剧十部、歌曲数百首。其中歌剧《江姐》(与姜春阳、金砂合作)、《忆娘》(与朱正合作)均属成功之作。特别是《江姐》中的唱段《红梅赞》《绣红旗》及歌曲《我爱祖国的蓝天》等深受群众欢迎。
1947年11月入伍,东北音专(沈阳音乐学院前身)毕业,现任空政歌舞团创作员,文职将军,国家一级作曲,中国歌剧研究会主席团成员,中国轻音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全军艺术系列高级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历任安东军区文工团团员,辽东军区宣传大队队员,东北军区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创作员,沈阳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团员,空政文工团团员、创作员、空政歌剧团编导组副组长,空政文工团艺术指导,空政歌舞团艺术指导等职。三次荣立三等功。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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