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典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裁判规则 法律实务 新华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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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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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37779
出版时间2023-1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页数348页
字数310千字
定价88元
货号xhwx_1203118414
上书时间2024-01-0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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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特价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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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上篇不可抗力裁判规则
专题一不可抗力的认定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条: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之一“不能预见的认定标准,包括不能预见客观情况的发生和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2条:战争、动乱等社会现象具有不可预见的偶然和不可控制的客观,可以构成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3条:特别天气等若成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主要原因,可以构成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4条:政策调整在协议签订时在进行中对协议履行而言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颁布新政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属于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5条:院强制执行行为不构成不可抗力
专题二当事人约定不可抗力的适用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6条: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大于定范围时超出部分视为约定责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7条:当事人将不可抗力排除在责事由之外的约定无效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8条:不可抗力的责范围于违约责任,不除当事人必要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第9条:律规或政策满足不能预见、不能避、不能克服要件,且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据此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0条:金钱债务一般不发生履行不能,一般不适用不可抗力责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1条:不可抗力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损失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甚至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裁判规则2条: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不承担责任
下篇情势变更裁判规则
专题一情势变更的认定
情势变更裁判规则条:情势变更规则中的“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严重影响合同履行致使显失公的情况
情势变更裁判规则第2条:在政策调整过程中签订相关协议,政策变化不构成情势变更
情势变更裁判规则第3条:当事人不得以其迟延履行期间政策变化为由主张适用情势变更规则
情势变更裁判规则第4条:情势变更是当事人缔约时无预估到的非常态风险,而非正常的商业风险
……
专题二情势变更的适用
专题三情势变更中止履行的律责任
编写后记
内容简介:
本书围绕民典实施后实务中的疑难点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认定、适用和律后果,紧扣实践中律适用分歧和律适用问题,运用类案检索大数据报告、精选可供参的例案、提炼裁判规则以及选取实务作中常用关联规定,为实务人员办案提供规则指引、参案例和解决思路,是一本贴合实务人员需要,紧扣实务的办案和科研参用书。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曹守晔高院前官侯国跃西南政大学民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典国民教育科普基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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