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礼的成员 外国现当代文学 (美)卡森·麦卡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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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的成员 外国现当代文学 (美)卡森·麦卡勒斯

美国百老汇连续上演501场,天才女作家卡森·麦卡勒斯不能“增减一字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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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森·麦卡勒斯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9847898

出版时间2022-05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页数204页

字数135千字

定价42元

货号xhwx_1202628715

上书时间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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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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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主编:

极少有作品像婚礼的成员这样将情绪的波动传达得如此精妙。——纽约时报行文抒情、敏感,处处鲜活,因而这部书的主题与行文的表达之间达成了近乎的和谐。——芝加哥论坛报一本不能增减一字的小说。——查塔努加时报如同所有原创天才作家,麦卡勒斯令我们认识到,我们对真实世界中某些明显的东西视而不见她是一位有着罕见洞察力的大师,无与伦比的小说家。——英国作家v.s.普利切特

目录:

部分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内容简介:

婚礼的成员是20世纪美国作家卡森麦卡勒斯的长篇小说,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一座小镇,十二岁的少女弗兰奇是一个小子,她的生活里只有爸爸、黑人女佣贝莉尼斯和四岁的表弟约翰亨利。步入成长期的弗兰奇孤独迷惘,她渴望去看世界,甚至去参军,于是让回来举行婚礼的哥哥和嫂嫂带她离开这个镇子成了她专享的心思。整篇故事以淡淡的语气地描写了弗兰奇的心理,包括家里的女佣贝莉尼斯以及小镇其他人内心的孤独和苦闷,作者语言精练,简单、地描写出人物的情感波动,属于的成长小说,被认为是麦卡勒斯成熟的作品。

精彩内容:

        故事发生在弗兰奇十二岁那年那个让她不安的夏天。她没有参加任何俱乐部,每天只是在大门晃来晃去给自己找事情做。时间一晃到了六月,树叶看着亮闪闪的,不过亮到后来不亮了,镇子也跟着暗淡下去,在耀眼的太阳底下缩成黑的一团儿。清早或傍晚的时候,灰突突的街道看着还不算那么热,可到了中午,强烈白灼的太阳把路面烤得像块亮晶晶的玻璃,人走在路上像是走在火上,到后弗兰奇出去便觉得脚底下烫得走不成路,再加上她自己有了些烦心事,而且这烦心事还不是一桩两桩,于是便觉得优选待在家里—家里至少有贝莉尼斯赛迪布朗和约翰亨利西陪她。他们仨坐在厨房里聊天,那几件事情,却可以聊个没完,到后每个人说起话来听上去像押着韵似的奇怪。世界似乎不动了,像是看不到一点涟漪的死气沉沉的水面。在弗兰奇眼里,这个夏天像个梦,一个令人不安的不好的梦,要不是玻璃底下的森林,阴森森地让人瞧着不舒服。直到八月后一个星期五,这才有所改变;不过这改变来得太突然,以至于弗兰奇琢磨了一个下午,也没琢磨明白。
    “好奇怪,”她说,“这么发生了?”
    “发生?发生什么?”贝莉尼斯问。
    约翰亨利看着她俩,一声不吭。
    “从来没有这么想不通过。”
    “想不通什么?”
    “想不通整件事情呀。”弗兰奇回答。
    贝莉尼斯不客气地说:“我看你是给太阳烤煳了脑袋瓜儿!”
    “是。”约翰亨利小声说。
    连弗兰奇自己也差点这么认为。当时是下午四点,厨房里静悄悄灰突突的。弗兰奇坐在桌旁,眼睛半闭,脑子里想象着一场正在举行的婚礼—雪花静悄悄地打在教堂的彩玻璃上。新郎是她的哥哥,一束亮光照在哥哥脸上,新娘穿着白的拖尾婚纱,可是她的脸很难看清楚。弗兰奇很难形容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看着我!”贝莉尼斯说,“你嫉妒了!”
    “嫉妒?”
    “你哥哥要结婚了,所以你嫉妒!”
    “才不是呢!”弗兰奇说,“是因为我从来没见过像他们那样的。早晨他们两个进屋时看上去是那么奇怪!”
    “你是嫉妒!去镜子那儿好好瞧瞧!反正我是从你眼睛里看出来了!”贝莉尼斯说。厨房水池的墙上挂着一面雾蒙蒙的镜子,弗兰奇跑过去,瞧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睛还是灰的。这个夏天她又长个儿了,镜子里的她看上去像个大个儿,肩膀窄不说,腿还那么长。她穿一件富士纺牌子的汗衫和一条蓝的运动裤衩,光着脚,发型是男孩子的发型,可是因为好长时间没剪,现在中分线都看不到了。不过镜子会把人照得丑,弗兰奇很清楚自己到底长什么样,她把左肩膀稍微抬高一点,侧过脸,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
    “嗯,”她说,“他们俩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漂亮的人。不过,我还是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瓜!”贝莉尼斯说,“你哥哥带回家一个女孩儿,他要和她结婚,两个人要请你和你爸爸一起吃晚饭。星期天他们打算在那姑娘的家乡冬山镇举行婚礼,你和你爸爸也要参加。这事儿从头到尾这样,你难过个什么劲儿?”贝莉尼斯说。
    “我也不知道。”弗兰奇说,“我打赌对他俩来说,婚礼的每一分钟都是愉快的。”
    “我们不也过得挺愉快?”约翰亨利说。
    “愉快?!”弗兰奇反问道,“你说我们过得愉快?!”
    三个人坐在桌旁玩着桥牌,贝莉尼斯发牌。打从弗兰奇记事起,贝莉尼斯在她家当厨子。她是个宽肩膀的女人,个头不高,皮肤黝黑。她和别人说她三十五岁,已经说了三年了。她给自己头上编了好多条小辫子,油渍麻花地贴着头皮,她的脸又宽又扁,表情呆板,五官体没啥大毛病,只有一样东西让人看着别扭,那是她的左眼珠—那只眼珠是蓝的,而且是特别亮的蓝,这样一个眼珠安在一张黑乎乎的扁脸上,看人时直勾勾地盯着一个地方,好像不受主人控制。至于贝莉尼斯为啥给她自己安了一只蓝的眼珠,没人知道。她右边那只眼珠是黑的,眼神愁苦。贝莉尼斯慢吞吞地发着牌,不时把大拇指伸进嘴里一下,用被唾沫沾湿的指尖分开黏在一起的牌。约翰亨利瞪大眼睛,紧紧盯着贝莉尼斯发牌的手,他敞着怀,露出胸前一块白生生的汗津津的皮肤,脖子上系了一圈儿绳子,绳的末端拴着一个铅做的毛驴坠子。他是弗兰奇的堂弟,常来她家玩儿。如果他在弗兰奇家吃中午饭,一整个白天待在她家,如果在她家吃晚饭的话一整晚待在她家,撵都撵不走。他今年六岁了,人长得比实际年龄要小,除了膝盖。他那一对膝盖可以说是弗兰奇见过的世界上优选的膝盖,而且不是生着疥疮是裹着绷带,因为他是摔倒,一摔倒蹭破膝盖。约翰的脸很小,皱巴巴的一看还没长开,鼻子上架了一副金丝边眼镜。因为输了牌,约翰亨利万分认真地盯着每一张牌。他已经欠了贝莉尼斯五百多万。p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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