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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楷刑法学讲义978751334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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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楷

出版社新星

ISBN9787513346306

出版时间2021-10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129元

货号31271760

上书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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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目录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内容摘要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精彩内容
不作为: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谁?
有一道千古难题,不知道你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有没有问过你,那就是“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你可能会问,难道这个问题也和刑法有关吗?没错,还真和刑法有关。这涉及的是刑法中不作为犯的内容。 我们通常看到或者接触到的犯罪大多是作为犯,也就是因为实施了某种《刑法》禁止的行为而构成犯罪。但事实上,不作为也可能成立犯罪。这一节就来讲一下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不要以为不作为就是什么都没有做,什么都没有做怎么可能构成犯罪呢?其实,不作为也是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法上指的是没有做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行为人能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没有履行。
那么,不作为犯有什么特别的成立条件吗?想解决这个问题,要先了解两个概念——“保证人”和“作为义务”。这两个概念就构成了不作为犯成立的前提,也就是基于保证人地位的作为义务。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失足掉进河里,河岸上的父母和路人都可以救助,但却都没有救助。如果小孩溺水身亡,那么小孩的父母和路人的不救助行为其实都和他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但是,如果认为所有在场之人的不救助行为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那就明显扩大了处罚范围,路人也会觉得自己太倒霉了。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判断小孩溺水身亡的结果应当归属于谁的不救助行为,即谁要对小孩的死亡结果负责。而要做出这样的判断,就必须找到保证人和作为义务,也就是谁有义务防止结果发生,或者说谁有义务保证结果不发生。
从结论上说,我们只能把小孩死亡的结果归属于他的父母,因为只有他的父母负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负有这种义务的人叫作保证人,而这种义务就是作为义务。反过来说,保证人就是作为义务人,这是不作为犯的成立基础。

媒体评论
清华大学教授、国内知名刑法学家张明楷全新力作。

兼具专业性和趣味性,让你像看侦探悬疑小说一样看刑法。

没学过法律,但对刑法感兴趣?来感受一下高能案例的冲击和刑法的思维方式。

要准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系统学习这本书,大大提高你对相关内容的掌握度。

即将成为一名法学生?这本书就是极合适的刑法学入门书。

已经是一名法学生?这本书看一遍,顶你花几倍时间去复习。

职业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等?将本书当工具书,哪里有疑问看哪里。

在学校里,张老师讲课春风化雨,总能把烧脑的刑法知识深入浅出地传授给学生,是清华学生当之无愧的“良师益友”,是学生口中“我们的楷哥”。他不仅是我在清华大学的同事,更是我非常景仰的前辈。毫不夸张地说,他是中国刑法学界“大神”级别的人物。即便是在法律圈子里,跟着他学刑法,也是一件极为难的事。

——刘晗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老师的刑法学著作,在法律实务界几乎人手一本。我们碰到刑法疑难问题,总会翻翻他的书;在法庭辩论时,也常会引用他的观点。这本书,我打算看10遍。

——葛鹏起  律师,曾任检察官

张明楷教授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中最为出色的学者之一。作为一名“楷粉”,我想告诉你:这本刑法学讲义,值得看!

——史文婷  律师,曾任法官

二十年前在大学读法律,学的就是张明楷教授著的《刑法学》。得到一直没出刑法学的讲义,没想到是攒了一个大招!这是我等法律学徒的幸运,也是想了解刑法学知识的读者的福气。

——申强 得到App法务总监

无论有没有学过法律,对一个成年人来说,学习刑法都既是一个思考社会的机会,也是一次培养自己事实归纳能力、逻辑能力、语言能力,乃至数学能力的契机。刑法本质上是对社会生活最重要规则的顶级思考,以及由此所形成的的精密概念系统。什么样的行为应该被惩罚,如果被惩罚,应该惩罚到什么程度,这些规则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

——田亮 建筑工程师

有人说,挣大钱、挣快钱的方法全都写在刑法里了。我开始以为是玩笑,后来才知道,想得到本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人会动用的手段到底有多阴暗、邪恶。当然,在处罚犯罪行为时,还要考虑形形色色的人,让每个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郝帅 新能源汽车行业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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