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检察文库--检察官主导责任研究978751022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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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明学 等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ISBN9787510226199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38元
货号31529407
上书时间2024-07-3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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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段明学,男,1973年2月出生,四川安岳人,法学硕士,现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5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系商贸专业(专科)。1995年8月至1999年8月,在四川省安岳县某基层粮站工作,同期通过法律专业本科自学考试。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政治学专业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8月至2007年12月,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研究室副主任、检委会委员。2004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7年,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2007年12月至2012年4月,在重庆市北碚区政协工作,历任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社情民意信息中心主任(兼)、北碚区第14届政协委员。2012年4月,调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一分院工作,任研究室副主任(正处长级)。2013年5月,任研究室主任、助理检察员。2015年4月,任检察员。
在《人民检察》、《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西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云南行政学院学报》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50余篇,参与省部级以上各类课题10余项。
目录
第一章 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基本概念
一、主导责任相关概念界说
二、检察官主导责任的界定
第二节 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形成机理
一、检察官取代纠问法官,成为公诉发动的主导者
二、检察官控制警察活动,成为侦查程序的主导者
三、检察官取代预审法官,成为“审前程序”的主导者
四、检察官承担法官部分职能,成为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主导者
第三节 检察官主导责任的法理依据
一、控审分离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监督制约原则
四、诉讼经济原则
第四节 检察官主导责任与刑事诉讼模式转型
一、刑事诉讼模式及其分析框架
二、刑事诉讼模式与检察官的角色职责
三、检察官主导责任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四、检察官主导责任对刑事诉讼结构的影响
第二章 检察官主导责任与检警关系
第一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检警关系
一、法国的检警关系
二、德国的检警关系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检警关系
一、英国的检警关系
二、美国的检警关系
第三节 混合法系国家的检警关系
一、日本的检警关系
二、俄罗斯的检警关系
第四节 我国检警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一、我国检警关系的基本框架
二、我国检警关系之反思
三、我国检警关系模式的选择
第三章 检察官的诉(审)前主导责任(上)——检察官介入侦查程序研究
第一节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一、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工作的简要回顾
二、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重要价值
三、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存在的问题及制度完善
四、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
一、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必要性
二、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实践考察
三、检察机关在退回补充侦查中的主导作用
四、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工作要求
第三节 检察机关对退查后未重报案件的监督
一、检察官对退查后未重报案件进行监督的规范依据
……
第四章 检察官的诉(审)前主导责任(下)
第五章 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上)——一般理论
第六章 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下)——配套措施
内容摘要
本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比较、实证研究方法,对检
察官主导责任的概念作了界定,分析了检察官主导责任的形成机理和法理依据,揭示了检察官主导责任对刑事诉讼结构的影响。在此基础
上,该书对检察官主导责任与检警关系、检察官在诉前阶段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检察官在刑事合规中的主导责任、检
察官主导责任与检律关系、
怎样落实检察官主导责任等重大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该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开创性,对于刑事诉讼与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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