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思勉中国通史套装(共3册)97875459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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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思勉中国通史套装(共3册)978754590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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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鹭江

ISBN9787545909616

出版时间2014-10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99元

货号3286663

上书时间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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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吕思勉中国通史套装(共3册)》精选民国时期多次重印的大学课本《中国通史》(分为《中国文化史》和《中国政治史》)与大师平生唯一普及读本《三国史话》敬献读者。吕思勉研究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张耕华专门作序。又收录钱穆、黄永年、严耕望、王家范奇趣小文。

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生于江苏常州,12岁以后在父母师友的指导下读史书,16岁自学古史典籍。1905年起,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等校任教。1926年起,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抗战期间,归乡闭户著书。抗战胜利后,重返光华大学。1949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吕思勉先生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史学家,知识渊博,学术造诣高。在中国通史、断代史和各种专史领域都做出了独到的贡献,为后人的学习研究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与陈垣、陈寅恪、钱穆并称为“史学四大家”。著作宏富,有《白话本国史》《中国通史》等,于通史著述中颇有开创之功,影响深远,流传极广。

目录
《中国文化史(吕著中国通史上部)》
第一讲  婚姻
第二讲  族制
第三讲  政体
第四讲  阶级
第五讲  财产
第六讲  官制
第七讲  选举
第八讲  赋税
第九讲  兵制
第十讲  刑法
第十一讲  实业
第十二讲  货币
第十三讲  衣食
第十四讲  住行
第十五讲  教育
第十六讲  语文
第十七讲  学术
第十八讲  宗教
附录

内容摘要
 吕思勉中国通史套装(共3册)》分为《中国文化史》、《中国政治史》、《三国史话》三册。
《中国文化史》分析了历代社会婚姻、族制、政体、阶级、财产、官制、选举、赋税、兵制、刑法、
教育、宗教等典章制度的沿革。著名历史学家王家范说:“(吕思勉)关注民间社会的生计,大至水利、
赋役、吏治,小至百姓饮食起居,历史考察深入至社会日常生活,尤精心发掘史籍中社会各项制度的变迁
情节,这在同辈史家中应屑罕见。”《中国政治史》仅用16万字就写完了五千年的理乱兴亡,全书无一废字。吕思勉于1930年前后服膺马克思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大同社会的理想和经济基础
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极为推崇,但对阶级斗争理论持
保留态度,这在他的史学作品中有明显体现。
《三国史话》是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生前所写的唯一一部通俗性的史学作品。作者以丰富的历史知识为基础,对史上存在过的三国与文学中塑造的三国,在人物、事件、战争及地理环境等方面作了细致的区分,对许多重大的历史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辨析,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见解。《三国史话》是易中天先生品
三国的重要参考资料。

精彩内容
 《中国文化史(吕著中国通史上部)》第一讲婚姻《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
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
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被其阻碍了。
所以近几十年来,史前史的发现,实在是学术上的一
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
,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Sib)了。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
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主张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男女原始关系的形态的,不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猿猴已有家庭,何况人类?然谓猿猴均有家庭,其观察本不正确(详见李安宅译《两性社会学》附录《近代人类学与阶级心理》第四节。商务印书馆本)。
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家庭动物。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互相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隆古之世,断乎无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会发达。所以原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
而反说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
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孩便可知。动物两性聚居,只有一
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尤妒忌非先天性质之明证);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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