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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赔偿与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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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良宜

出版社法律

ISBN9787511847676

出版时间2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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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128元

货号2537349

上书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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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损失赔偿与救济》是杨宜良先生在合约法领域推出的又一力作,探讨国际商事法律中最复杂也最重要的课题——损失赔偿救济。任何商事活动产生纠纷之后,无论和解或诉讼,最后都会涉及这一课题。全书以英国合约法及大量判例、实务为基础,系统阐述损失赔偿的大原则、损失的类别、损失计算的重要局限、避免超额赔偿的方法、“违约/毁约一天为准”规则、索赔损失的诉讼时效等,对各种主要商事活动所带来的损失赔偿与救济的独特问题也设有专章讨论,如适用于货物买卖、船舶买卖、股票买卖等普通的市场规制计算方法,投资中的损失赔偿,衍生品合约下的损失赔偿等。

作者简介
杨良宜:1948年生于上海,5岁时移居香港。海事、商事仲裁员;曾任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KongInternationalArbitrationCentre,HKIAC)主席;现任亚太区域仲裁组织(Asia-PacificRegionalArhitrationCroup,APRAC)主席;中国政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香港大学以及香港城市理工大学等十余所著名大学客座教授。主要著作有:《仲裁法:从1996年英国仲裁法到国际商务仲裁》(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美证据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国际商务游戏规则:英国合约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国际商务仲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等十五本。

目录
第一章  损失赔偿大原则
  1.对侵权或违约受害方做出赔偿性复原的大原则
  2.复原大原则下赔不足损失的情况
  3.复原大原则下赔偿超过损失的情况
    3.1  英国法律不理会侵权方或违约方在其错误行为中获利的原因
    3.2  美国法律的不同地位
  4.有惩罚性意味的损失类别的区分
  5.符合复原大原则的加大损失
    5.1  加大损失适用的侵权案件类别
    5.2  估计加大损失的难处
    5.3  加大损失不适用在合约
    5.4  加大损失也不适用在侵权的疏忽
    5.5  加大损失与惩罚性损失的区分不明显
  6.非复原性损失赔偿之一:“惩罚性损失赔偿”
  6.1  Rookes v.Bamard先例后允许的三种例外情况可导致惩罚性损失赔偿
    6.1.1  例外情况之一:政府官员的压迫性,随意性或违反宪法的行为
    6.1.2  例外情况之二:侵权行为是侵权方计算过好处大过坏处
    6.1.3  例外情况之三:立法规定
    6.1.4  上述惩罚性赔偿的例外情况是否应该保留
  6.2  核算惩罚性损失应考虑的因素
    6.2.1  考虑因素之一:真正受害方作为原告
    6.2.2  考虑因素之二:适度的赔偿
    6.2.3  考虑因素之三:当事人的财力
    6.2.4  考虑因素之四:避免与刑事诉讼作出重复的惩罚
    6.2.5  考虑因素之五:当事人的行为
    6.2.6  考虑因素之六:复原赔偿的金额
    6.2.7  考虑因素之七:多位被告
    6.2.8  考虑因素之八:多位原告
  6.3  合约下的惩罚性损失赔偿:英国法律地位
    6.3.1  什么是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
    6.3.1.1  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是为了阻吓
    6.3.1.2  不涉及金钱赔偿而足针对违约会带来更苛刻条件或更高昂对价也是惩罚性条文
    6.3.1.3  不为了阻吓合约对方违约的条文不属于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
    6.3.1.4  议定赔偿金额低过真正损失的估计不属于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
    6.3.1.5  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不影响受害方索赔真正蒙受的损失
    6.3.1.6  举证责任与其他考虑
    6.3.2  议定赔偿条文的好处
    6.3.3  议定赔偿条文是否是惩罚性损失赔偿条文
    6.3.4  怎样区分合约的一般议定赔偿条文与惩罚性条文
    6.3.4.1  区分原则之一:条文的标题并不重要
    6.3.4.2  区分原则之二:约定的金额比真正损失人为阻吓一方当事人不敢违约
    6.3.4.3  区分原则之三:判断是否惩罚性条文是看订约时的情况
    6.3.4.4  区分原则之四:其他帮助区分的考虑
    6.3.4.4.1  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最大的损失也低于约定的金额
    6.3.4.4.2  对纯金钱债务约定比债务更高的赔偿金额
    6.3.4.4.3  对于大小及严重程度不一的多种违约约定单一的赔偿金额
    6.3.4.4.4  真正损失很难估计的情况
    6.3.4.4.5  一连串合约中的中间方(party in between)
    6.3.4.4.6  针对同一种违约有不同金额的议定赔偿
  6.4  定金与预付
    6.4.1  定金会有危险被视为是惩罚性损失赔偿
    6.4.2  有关先例之一:Stockloser.v.johnson
    6.4.3  有关先例之二:Linggi:Plantations Ltd v.Jagatheesan
    6.4.4  有关先例之三:Workers Trust.and Merchant Bank ud v.Doiap Investments Ltd
    6.4.5  有关先例之四:Llnion Eagle ud v.Golden Achievement Ltd
  ……
第二章  损失计算办法与损失的类别
第三章  损失的遥远性之一:损失可否合理预见
第四章  损失的遥远性之二:因果关系
第五章  减少损失
第六章  损失的肯定性:将来的变数与机会损失
第七章  第三人损失与第三人规则
第八章  同步/竞合责任、纯经济损失与合约纠纷中分摊责任与损失
第九章  避免超额赔偿之一:“净损失规则”
第十章  避免超额赔偿之二:计算损失以违约方最低合约责任为准原则
第十一章  债务与损失的区别
第十二章  履约指令
第十三章  Breach Date Rule之一:违约一天计算损失与市场价格规则
第十四章  Breach Date Rule之二:损失币种的兑换日期
第十五章  市场规则之一
第十六章  市场规则之二
第十七章  索赔损失的诉讼时效
第十八章  投资仲裁的损失计算
第十九章  衍生品合约下的损失赔偿
案例目录

内容摘要
 《损失赔偿与救济》是杨宜良先生在合约法领域推出的又一力作,探讨国际商事法律中最复杂也最重要的课题——损失赔偿救济。任何商事活动产生纠纷之后,无论和解或诉讼,最后都会涉及这一课题。
作者杨宜良以英国合约法及大量判例、实务为基础,系统阐述损失赔偿的大原则、损失的类别、损失计算的重要局限、避免超额赔偿的方法、
“违约/毁约一天为准”规则、索赔损失的诉讼时效等,对各种主要商事活动所带来的损失赔偿与救济的独特问题也设有专章讨论,如适用于货物买卖、船舶买卖、股票买卖等普通的市场规制计算方法,投资中的损失赔偿,衍生品合约下的损失赔偿等。
《损失赔偿与救济》既是研究国际商事法律中损失赔偿与救济法律制度的百科全书,也是国际商事活动中涉及损失赔偿与救济的实战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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