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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耶克
出版社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ISBN9787520209847
出版时间2022-01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258元
货号1202842947
上书时间2024-09-20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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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是20世纪西方有名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当代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代表人物,原籍奥地利,后于1931年迁居英国并于1938年获得英国国籍。他一生从事教学和著述,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先后执教于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美国芝加哥大学和联邦德国弗赖堡大学等有名学府。 1974年,鉴于哈耶克“在经济学界自亚当·斯密以来最受人尊重的道德哲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至高无上的地位”,他和冈纳·缪尔达尔一起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目录
《法律、立法与自由》全三卷总目外国法律文库序研究哈耶克法律理论的一个前提性评注 ——《法律、立法与自由》代译序\ 邓正来第一卷 规则与秩序序 言导 论第一章 理性与进化第二章 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第三章 原则与权宜第四章 变化中的法律概念第五章 内部规则:自由的法律第六章 外部规则:立法的法律第二卷 社会正义的幻象序 言第七章 普遍利益与特定目的第八章 正义的探求第九章 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第九章补遗 正义与个人权利第十章 市场秩序或偶合秩序第十一章 抽象规则的规训与部落社会的情绪第三卷 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序 言第十二章 多数意见与当代民主第十三章 民主权力的分立第十四章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第十五章 政府政策与市场第十六章 民主理想的破灭:简要重述第十七章 一种宪法模式第十八章 权力的遏制与政治的去中心化跋 文 人类价值的三个渊源主题索引人名索引哈耶克研究参考文献译后附言第一卷 规则与秩序003 研究哈耶克法律理论的一个前提性评注 ——《法律、立法与自由》代译序065 序 言067 导 论第一章 理性与进化078 建构与进化080 笛卡尔唯理主义的信条084 我们的事实性知识的永恒局限088 事实性知识与科学091 心智与社会的共同进化:规则的作用094 “自然的”与“人为的”二分法谬误目 录2 097 进化论认识进路的兴起101 建构主义在流行思潮中的存续103 我们的拟人化语言107 理性与抽象111 为何建构论唯理主义的特别形式总是导致对理性的反叛第二章 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124 秩序之概念126 秩序的两种渊源128 自生自发秩序的鉴别性特征130 自然界的自生自发秩序131 在社会中,对自生自发秩序的依赖既扩展了也了 我们的控制力138 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是由个人和组织构成的141 自生自发秩序的规则与组织的规则145 关于“有机体”与“组织”这两个术语第三章 原则与权宜156 个人目标与集体利益158 只有遵循原则才能维续自由,而奉行权宜之策则会摧毁自由162 政策的“必然性”一般都是此前所采取的措施的后果164 重视行动之可预见而非可能的后果所具有的危险166 伪实在论与构想乌托邦所须具备的勇气169 法律人在政治进化中的作用173 现代法律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错误的经济学支配的 文库顾问 3第四章 变化中的法律概念182 法律先于立法185 生态学和文化人类学的启示188 阐释或阐明惯例的过程191 事实性规则与规范性规则194 早期的法律196 古代传统与中世纪的传统200 从习俗和先例中产生的法律所具有的独特属性203 自发生成的法律为什么需要立法对它加以纠正205 立法机构的起源207 效忠与主权第五章 内部规则:自由的法律218 法官的职责221 如何区别法官的任务与一个组织领导的任务223 司法的目的在于维护一种不断展开的行动秩序226 “涉他人的行动”与预期的保护228 只有一部分预期能够在一个动态的行动秩序中得到保护233 预期间优选限度的吻合是经由对确受保障领域的 界分而达致的237 有关价值影响事实的一般性问题240 法律的“目的”244 对法律的阐释与司法判决的可预见性248 法官只服务于自生自发秩序252 小 结4 第六章 外部规则:立法的法律260 立法发端于确立组织规则的必要性263 法律与制定法:法律的实施与命令的执行265 立法与权力分立理论267 代议机构的政府职能270 私法与公法273 宪法性法律275 财政立法276 行政法与警察权力279 政策性“措施”281 通过“社会”立法把私法转换成公法284 关注政府的立法机关所具有的偏见__第二卷 社会正义的幻象003 序 言第七章 普遍利益与特定目的008 在自由社会中,普遍利益主要在于促进个人追求未知的个人目的013 普遍利益与集体产品016 规则与无知020 抽象规则在大多数特定事实不为人知的世界里具有行动指南的意义022 意志与意见、目的与价值、命令与规则以及其他一些术语的问题026 抽象规则因有助于未知的特定目的而具有终极价值的作用029 功利主义的建构论谬误目 录2 037 只有在某个给定的行为规则系统内才可能对行为规则做出有效的批判或改进042 “一般化”与“普遍性”检测044 规则的作用与规则的长期适用第八章 正义的探求052 正义是人之行为的一种属性055 正义与法律057 正当行为规则一般都是对不正当行为的禁令062 正当行为规则和检测它们正义与否的标准都是否定性的067 对不正义进行检测的否定性的标准所具有的重要意义070 法律实证主义的意识形态075 “纯粹法律理论”086 法律与道德090 “自然法”093 法律与主权第九章 社会正义或分配正义112 社会正义的概念115 社会正义对公众想象力的征服119 正义概念对自生自发过程之结果的不适用性122 经济竞赛的基本原理认为:在经济竞赛中,正义者只可能是参与者的行为而不可能是竞赛的结果127 信奉酬报正义的必然性129 不存在“对社会的价值”134 “社会的”含义之辨析 文库顾问 3136 社会正义与平等142 “机会平等”143 社会正义与法律下的自由147 社会正义的空间范围151 要求对不喜欢的工作进行补偿153 因丧失既有地位而产生的怨恨157 小 结第九章补遗 正义与个人权利第十章 市场秩序或偶合秩序182 市场秩序的性质184 自由社会是一种不存在共同的特定目的序列的多元社会188 大社会虽说不是一种单一经济,但主要是由那些一般意义上的经济关系聚合而成的191 自由人组成的社会的政策目标只能是一种抽象秩序,不可能是预知结果的优选化193 偶合秩序之竞赛199 在判断人们对业已变化的情势所做的调适时,用新地位与旧地位进行比较的做法是极不恰当的203 正当行为规则所保护的只是物权领域而不是市场价值204 预期的应合是经由某些预期的落空促成的206 抽象的正当行为规则所能够决定的只是机遇而不是特定结果209 具体命令对偶合秩序的“干预”造成了失序且绝对不可能是正义的211 法律的目的应当是平等地改进所有人的机遇4 214 好社会是随机挑出的任何人都可能获得尽可能多的机遇的社会第十一章 抽象规则的规训与部落社会的情绪222 追求无法企及的目标会阻碍我们实现可能达到的目标223 部落组织思维之复活的若干原因224 受道德激励的努力所造成的不道德后果226 社会正义在大社会中是一种破坏性力量230 从关注最不幸者到保护既得利益者233 试图“纠正”市场秩序的努力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毁灭235 对抽象规则之规训的反叛236 开放社会的道德与封闭社会的道德241 效忠感与正义感之间的长期冲突242 开放社会中的小群体245 自愿结社的重要性第三卷 自由社会的政治秩序003 序 言第十二章 多数意见与当代民主010 对民主的日渐失望012 普遍盛行的民主制度所具有的致命缺陷:无限权力015 民主理想的真正含义019 拥有无限权力的民选议会的弱点025 有组织的利益群体之同盟与准政府机构031 认同一般性规则与赞同特定措施第十三章 民主权力的分立042 有关立法机构之功能的原初观念的丢失目 录2 044 现行代议制度是出于政府治理的需要而不是出于立法的需要形成的048 拥有具体指导之权的机构不适于从事立法任务050 现行立法机构的特性是由它们所承担的政府治理职责所决定的056 党派立法会导致民主社会衰败058 唯建构论的主权迷信062 对代议机构所拥有的权力进行必要的界分066 democracy 抑或demarchy ?第十四章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074 政府的双重任务076 集体产品081 对公共部门的界定084 独立部门087 税收与公共部门的规模090 安全或保障094 政府对服务的垄断099 信息与教育101 其他关键问题第十五章 政府政策与市场108 竞争所具有的优长并不取决于竞争是否“接近”或“完善”111 作为一种发现过程的竞争114 如果“接近”或“完善”竞争缺失事实性要件,那么就不可能要求企业按照这种竞争“仿佛”存在那样采取行动 文库顾问 3119 自由市场的成就121 竞争与理性124 规模、集中和权力127 经济权力的政治维度132 有害的垄断135 有关反垄断立法的问题139 主要的威胁不是个人的自私而是群体的自私145 用政治方式决定不同群体的收入所造成的后果149 有组织的与无组织的利益群体第十六章 民主理想的破灭:简要重述156 民主理想的破灭157 一种“讨价还价的”民主158 利益群体的玩物159 法律与指令161 法律与专断政府163 从不平等的待遇到专断治理164 实行权力分立以防阻无限政府第十七章 一种宪法模式168 代议制度发展的歧路170 一种理想型宪法模式的价值173 基本条款176 具有不同且独立职能的两个代议机构183 对同龄人群体之代表制度的进一步讨论185 政府治理议会4 187 宪法法院190 权力总体结构192 紧急状态的权力194 财政权力的分立第十八章 权力的遏制与政治的去中心化200 有限权力与无限权力202 和平、自由和正义:三个伟大的否定性理想205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207 多数之治与多数批准的法律之治210 道德观念的混乱与语言的衰变213 民主程序与平均主义的目的215 “国家”与“社会”218 根据规则进行的竞赛与酬报正义不涉220 有组织的利益群体所组建的辅助性政府机构与政府的过度膨胀223 无限民主与中央集权224 把制定对内政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性权力机构226 取消政府对服务的垄断228 政治的去中心化跋文 人类价值的三个渊源240 社会生物学的谬误243 文化进化过程247 自我维续之复杂结构的进化249 行为规则的层级 文库顾问 5251 习惯性规则与经济秩序254 自由的规训257 被抑制的原始本能的重现261 进化、传统和进步263 建构新的道德规范以服务于原始本能:马克思267 用科学的谬误去摧毁不可替代的价值:弗洛伊德271 局面的扭转283 主题索引347 人名索引369 哈耶克研究参考文献375 外国法律文库书目377 译后附言__
内容摘要
本书是197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本世纪最重要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历经17年的思考而分别于1973年、1976年和1979年发表的最后一部系统性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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