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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祖飞 著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5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05-14
本书是作者长时间思考、实践的结晶,对康德“纯粹实践理性”与“良知”进行了比较,得出“纯粹实践理性”属于理念,难以在俗世社会具体展开的结论;而认为中国传统的“四端之心”能起到沟通“纯粹实践理性”和一般实践理性的价值,进而推崇良知的意义。作者并没有对我国传统的心学、良知学说全盘吸收,而认为传统心学、良知学说是圣人学说,具有独断主义的倾向和弊端。在对中外哲学思想剖析的基础上,作者将哲学思想成功地引入法学、法律实务之中,初步构建了“心学法学”。
朱祖飞,资深律师,现为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州市法学会理事,温州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温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获温州市“优秀律师”“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有多篇论文获得省部、华东地区、全国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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