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程序法论丛: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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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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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汪海燕 著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6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2-06-17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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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海燕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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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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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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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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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30113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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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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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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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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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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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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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81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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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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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刑事程序法论丛;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成果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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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刑事诉讼模式,受政治权力结构、生产方式、文化传统和时代思潮、刑事政策等在内的多重因素制约。本书从分析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入手,以文化的共性和相异性、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协调、国际法优先原则、宪法修改对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等为视角,厘清我国刑事诉讼应当选择何种模式。本书秉持的观点有:第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缺陷不仅表现为价值单一化,而且还表现为缺失形式理性化,即法律本身缺乏体系性和权威性。因此,刑事诉讼模式实质意义上的转型要求与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套,否则,这种改革很有可能失败。第二,改革应当遵循有限理性的思路和渐进的方式,妥善处理法律移植与本土化二者之间的关系,主张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应当考虑本土的情况,尤其是草根阶层的诉求。第三,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模式是“强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混合,而改革应当摒弃强职权因素,建立以职权主义为基调,适当吸收当事人主义内容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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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海燕,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已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政法论坛》、《南方周末》等有影响期刊或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评论七十余篇,多篇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出版专著两部,合著四部,编著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六部。其中两部专著分别获中国法学会“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和“第五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一篇文章获中国法学会“第一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分别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政法大学校级项目各一项;是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司法制度基础理论问题研究”的主要参与者和执行秘书。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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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上篇
第一章大陆法系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
第一节古罗马刑事诉讼
第二节古日耳曼刑事诉讼
第三节纠问式诉讼在教会法中的兴起
第四节纠问式诉讼的盛行——法国
第五节法国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形成
第二章英美法系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
第一节英国刑事诉讼
第二节美国刑事诉讼
第三章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演进
第一节我国纠问式诉讼——我国纠问式诉讼盛行原因探究
第二节我国纠问式诉讼盛行原因之分析
第三节清末刑事诉讼转型
第四节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形成
第五节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的刑事诉讼模式——以强职权主义为基调的混合式诉讼
下篇
第一章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从形式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角度分析
第一节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从形式理性的角度分析
第二节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从价值角度的分析
第二章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缺陷——从诉讼文化层面的分析
第一节我国刑事诉讼文化论纲
第二节诉讼文化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转型
第三章刑事诉讼法律移植与我国本土资源关系的协调
第一节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概论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正当化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协调
第四章国际法优先原则与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
第一节刑事诉讼国际法优先原则
第二节国际法优先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第三节国际法优先原则与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
第五章宪法修改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第一节“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与刑事诉讼目的再定位
第二节《宪法》修改与我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第六章我国刑事诉讼结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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