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光,1963年出生,江西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立法起草小组成员。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国际破产协会理事、中国委员会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外籍会员等。著有《破产法的转型》《转型法律学》《法思想录》等著作和文章。
郑志斌,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法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吉林大学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著名破产法律师和破产并购专家。钱伯斯中国破产法律执业排名第一级别。中国国际破产协会会员,东亚破产重组协会中国区副会长,《中国破产法论坛》组委会副主任,北大PE联盟困境基金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协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首批个人破产管理人,北京市侨联委员,北京市侨联特聘专家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破产重组部合伙人。国内从事公司重整业务最早也是最多的律师之一,承办过逾百家企业破产重组项目,先后担任夏新电子、银广夏、无锡尚德及海鑫钢铁等国内有重大影响的重整项目的管理人或法律顾问。参加了中国新《企业破产法》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的立法工作。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