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证券化规则之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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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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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健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9
版次1
装帧平装
上书时间2024-11-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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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健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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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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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6-09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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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1898722
-
定价
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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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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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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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4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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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546千字
- 【内容简介】
-
近年来,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成长迅速,但是,与美欧等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依然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创新推动中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值得关注、研究和完善的环节。 《中国资产证券化规则的法律解读》主要侧重于对规则的法律分析,内容囊括了我国目前几乎所有的涉及资产证券化的法规政策。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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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邹健
男,法学博士,江苏盐城人,1976年9月9日生。现为北京某大型律师事务所专职公司、金融和证券律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硕士,中共中央党校法学博士,师从张国平教授(全国十佳律师),师从龚育之教授、李忠杰教授(副导师)和严书翰教授(副导师)。
曾出版、发表《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实务》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研究》 《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动力结构与历史分期》 《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法律探讨》等学术著作和文章。
主要研究或业务方向:资产证券化、发债、IPO、并购重组、新三板、诉讼仲裁和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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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一、“资产”的含义
二、“证券”的含义
三、“化”的含义
第二节资产证券化的主要流程
一、构建资产池
二、组建SPV
三、真实出售
四、信用增级
五、信用评级
六、证券销售
七、向发起人支付资产购买价款
八、存续管理
九、清算终结
第三节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一、具有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是资产证券化的根本特点
二、资产证券化提升了资产的流动性
三、资产证券化嵌入了金融创新手段
(一)破产隔离
(二)信用增级
四、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
五、资产证券化是一种既可表内也可表外的融资方式
第四节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一、按基础资产种类不同进行的分类
二、按资产证券化地域不同进行的分类
三、按是否对现金流进行处理而做的分类
四、按监管机构不同进行的分类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三)资产支持票据
(四)项目资产支持计划
第二章
美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演变
第一节MBS的诞生及其发展
一、MBS诞生的背景
二、MBS诞生的发动机
三、MBS的诞生及其发展
第二节ABS的诞生及其发展
第三节次贷危机的产生及其深远影响
一、次贷危机产生的背景及条件
(一)次贷有需求
(二)银行有动力发放次贷
(三)房价下跌
二、次贷危机产生的深远影响
(一)改革监管机构体系
(二)克服金融机构高管短期利益倾向
(三)强化信息披露
(四)风险自留
(五)结构简单化
(六)对评级机构加强监管
第四节美国资产证券化模式的特点
(一)美国资产证券化模式为表外模式
(二)SPV可以采取SPT和SPC形式
(三)税收优惠促进资产证券化发展
(四)政府大力支持资产证券化发展
(五)信息披露制度非常完善
(六)交易结构复杂
(七)信用增级手段丰富多样
第三章
欧洲和日、韩等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概览
第一节欧洲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概况
一、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SMESec)
(一)合成证券化模式
(二)真实出售模式
二、整体业务证券化(WBS)
三、资产担保债券
四、留置证券化
第二节日、韩等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状况
一、日本的资产证券化
(一)立法先行
(二)MBS是主要产品
(三)信托银行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
(四)住房金融支援机构发挥主导作用
(五)过手证券为主
二、韩国的资产证券化
(一)法律健全
(二)韩国政府间接主导资产证券化改革
(三)ABS为主,MBS发展缓慢
三、澳大利亚的资产证券化
(一)法律依据是普通法
(二)离岸资产证券化产品逐渐增多
(三)税收优惠
(四)澳大利亚政府大力支持证券化
(五)准表外模式
(六)综合性监管模式
(七)重视发起人证券化建设
(八)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九)指导规则《基金管理与证券化》
第四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中国资产证券化的萌芽阶段
一、三亚地产投资券
二、珠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担保债券
三、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航运收入证券化
四、中远集团和工行的资产证券化置换
五、重庆ABS计划
六、中集集团应收账款商业票据
七、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化尝试
八、重庆新华信托、深圳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资金信托计划
九、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高风险项目证券化
十、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产信托项目
十一、工商银行宁波分行不良资产证券化
第二节中国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和常态化发展阶段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一)第一个试点阶段:2005年3月至2007年4月
(二)第二个试点阶段: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
(三)第三个试点阶段:2012年5月至2014年11月
(四)常态化发展阶段:2015年后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展历程
三、资产支持票据的发展历程
四、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发展历程
第五章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规则
第一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规则
一、发起机构的外延
二、发起机构资产证券化的准入
三、发起机构的条件
四、发起机构的基本信息
五、发起机构的风险隔离
六、发起机构与其他主体的关联关系
七、发起机构的贷款服务
八、发起机构选聘受托机构的事项
第二节资产证券化原始权益人的规则
一、原始权益人的基本信息
二、原始权益人的条件
三、原始权益人与相关主体的关联关系
四、原始权益人的风险隔离
五、原始权益人的职责
六、原始权益人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条件、职责等
第三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简况
一、政策性银行
(一)国家开发银行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
(一)中国工商银行
(二)中国农业银行
(三)中国银行
(四)中国建设银行
(五)交通银行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
(一)招商银行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三)中信银行
(四)华夏银行
(五)中国光大银行
(六)兴业银行
(七)广发银行
(八)中国民生银行
(九)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十)恒丰银行
(十一)浙商银行
(十二)渤海银行
四、城市商业银行
五、农商行
六、农合行
七、农信社
八、村镇银行
九、外资银行
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十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十二、汽车金融公司
十三、金融租赁公司
十四、消费金融公司
十五、财务公司
第四节资产证券化的原始权益人简况
一、融资租赁公司
二、商业保理公司
三、城投公司
四、小贷公司
五、公积金中心
第六章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则(一)
第一节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则
一、信贷资产的选择标准
(一)同质性
(二)稳定、可预测的现金流
(三)政策导向
二、信贷资产的真实出售
(一)《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5年第3号)
(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0〕102号)
(三)《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信贷资产转让及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09〕113号)
(四)《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
三、信贷资产转让的抵押权变更登记
四、信贷资产的赎回或终止条款
第二节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规则
一、基础资产的分类
(一)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单一基础资产或组合基础资产
二、基础资产的选择标准
(一)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基础资产权属明确
(三)基础资产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
(四)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其他权利限制
第三节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规则
一、基础资产的穿透认定原则
二、基础资产的分类
三、基础资产的选择标准
(一)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二)基础资产能够产生独立、可持续现金流
(三)基础资产的规模、存续期限应当与支持计划的规模、存续期限相匹配
(四)基础资产可特定化,权属清晰、明确,没有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责任或者其他权利限制,或者能够通过相关安排解除基础资产的相关担保责任和其他权利限制
(五)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或欺诈性转移等任何影响支持计划的情形
(六)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其他要求
(七)政策导向
(八)负面清单
四、循环购买
五、基础资产的转让
第七章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则(二)
第一节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规则
一、穿透认定原则
二、基础资产分类
(一)财产或财产权利
(二)债权资产或收益权资产
(三)单项或资产组合
三、基础资产选择标准
(一)现金流
(二)政策导向
(三)负面清单
(四)其他
四、真实销售
(一)基础资产转让协议
(二)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五、基础资产管理制度
六、循环购买
七、信托受益权的司法案例
(一)当事人
(二)原告诉请
(三)法院认定的事实
(四)法院分析及其判决
第二节《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解读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负面清单规则
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解读
第八章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则(三)
第一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转让登记和转让通知方式
一、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转让的不同要求
二、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转让登记的探讨
三、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转让通知的探讨
(一)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转让通知的规则分析
(二)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转让通知的实践
第二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担保权益的转让登记
一、基础资产担保权益转让登记的规定
二、基础资产担保权益转让登记的实践
第三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及其担保权益转让的规则摘要
一、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及其担保权益转让规则目录
二、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及其担保权益转让规则摘要
第九章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规则(四)
第一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的意义
第二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规则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真实出售规则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真实出售规则
三、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基础资产的真实出售规则
第三节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的探讨
一、现有规则的立法层级低
二、现有规则缺乏“真实出售”的判断标准
(一)发起人出售资产的意图
(二)出售资产的价格
(三)对发起人的追索权
(四)基础资产剩余利润
(五)发起人担任服务商的问题
(六)回购(赎回)
三、“真实出售”会计标准和法律标准的平衡
第十章
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及其受托机构或管理人规则
第一节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的设置
一、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设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设置
(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特殊目的载体设置
(三)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特殊目的载体设置
二、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的法律分析
(一)SPT
(二)SPP
(三)SPC
(四)中国特色的“资产支持计划”
第二节信贷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规则
一、中介机构的定位
二、主体资格
三、风险隔离
四、信托合同
五、受托职责及其终止
六、其他事项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重大事项报告
第三节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特殊目的载体管理人规则
一、主体情况
二、核心地位
三、资质和条件
四、职责
五、风险隔离
六、关联关系
七、管理人变更
八、管理人的重大事项
九、风险揭示
十、监管措施
第四节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特殊目的载体受托人规则
一、资质
二、职责
三、核心地位
四、更换
五、关联关系
六、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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