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 9787562034629 牛余凤,韦宝平主编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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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余凤,韦宝平主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34629
出版时间2011-0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6元
货号6755140
上书时间2024-03-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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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权利主体”,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被称为“义务主体”。但无论是权利主体还是义务主体都不是绝对的,因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总是相对的,当事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往往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1.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行政主体的权利,又称为行政职权,是指法律赋予履行行政职务的行政主体为实现国家行政职能所实施的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权力。其权力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①行政规范制定权,即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权力。②行政决定权,即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单方面处理的权力。③形成权,即行政主体具体为行政相对人设立、变更或取消行政法权利与义务,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处置权。④行政许可权,即行政主体依法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或是某种行为的资格的权力。⑤行政处罚权,即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给予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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