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 七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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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载
年代90年代 (1990-1999)
页数1页
尺寸26.6 × 19.3 cm
货号A009304534191116027
上书时间2019-11-16
何载,男,汉族,1919年11月出生,陕西宝鸡人,中共党员,1936年底参加革命工作,中央组织部原秘书长兼干部审查局局长。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何载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执行者。曾任中央组织部原秘书长兼干部审查局局长。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何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在胡耀邦同志和宋任穷同志领导下,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全面落实干部政策、坚决平反冤假错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思想解放,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坚持有错必纠,善于抓住要害,复查平反大案要案和疑难杂案,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们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广大干部投身改革开放热潮创造了条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王定国(1913-),谢觉哉夫人,久经考验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1933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10月随红四方面军参加了三过雪山草地的艰苦两万五千里长征。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机要秘书,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等职,是第五至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谢觉哉(1884年4月27日——1971年6月15日),字焕南,别号觉哉,亦作觉斋。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延安五老”之一、著名的法学家和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法学界的先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1884年出生湖南宁乡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他在中央苏区任内务部长时,主持和参加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 《土地法》等法令和条例。1934年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等职。“为党献身常汲汲,与民谋利更孜孜”,这是延安时期人们向谢觉哉祝寿时赠送他的诗句,这也是谢觉哉革命一生最真实的写照。主要著作收入《谢觉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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