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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文键,和静主编
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ISBN9787521330625
出版时间2021-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11326335
上书时间2024-12-24
发展历程
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成立于1941年,其前身是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三分校俄文队,历经军委俄文学校、延安外国语学校、华北联大外国语学院,中央外事学校等主要阶段,至1949年发展成为北京外国语学校,195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北京外国语学院,1959年与北京俄语学院(其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的北京俄文专修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北京外国语学院,1994年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自1950年开始接收外国留学生,作为国内最早招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北京外国语大学来华留学工作始终与新中国来华留学工作保持同频共振、同向同行,自起步之日起就紧密围绕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不同历史阶段所赋予的中心任务,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是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典型历史缩影,镌刻和体现着新中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浓厚而鲜明的历史印迹和时代特征。以过去七十年来我国来华留学教育实践和发展脉络为主线,以来华留学发展史上全局性、引领性、标志性政策与改革的出台为历史分期节点,北京外国语大学来华留学教育发展历程可分为奠基起步阶段(1950—1978年)、有序放开阶段(1979-1989年)、发展壮大阶段(1990-2009年)和提质创新阶段(2010年至今)。
一、奠基起步阶段(1950一1978年)
我国自1950年开始有组织有计划成规模地接收外国留学生进入高等学校学习。自工作开展伊始,国家对来华留学教育就本着教学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生活上适当照顾、严肃管理的原则进行,经过不断摸索,总结和制定出一系列外国留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1962年7月,国家发布《外国留学生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对留学生接收、教学、思想、政治活动、生活、社会、经费和组织领导等工作做出全面规定,明确“做好教学工作是培养教育留学生的中心环节”,强调“必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为留学生提供较好的学习条件”。《外国留学生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发布一年后,1963年8月,高等教育部召开了新中国第一次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对条例的各项规定进行了肯定,并指出当时的工作重点是:贯彻积极主动的精神,认真抓住教学工作这一中心环节。1966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来华留学工作被迫停顿,留学生教学暂时中断,直至1973年外交部、国务院教科组发布《关于接受来华留学生计划和留学生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来华留学工作方得以继续。这一时期,国家留学生总体规模较小,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被视为我国应尽的一项国际主义义务,是促进我国同各国进行文化交流,增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友谊的一项重要工作。
1950年9月,来自越南的39名留学生进入北京俄文专修学校(北京外国语大学前身之一)学习俄语。同年12月,来自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匈牙利的14名留学生进入清华大学“东欧交换生中国语文专修班”学习汉语,新中国来华留学教育序幕自此正式拉开。
1951年2月,学校继续接收越南留学生入学。
1952年12月,遵照外交部和高等教育部指示,北外开始准备接收朝鲜留学生入学。
1953年1月21日,50名从朝鲜各地抽调的高级行政干部、战斗英雄和在校生抵达北京外国语学院,开始学习英语、德语和法语。
1960年8月开始,先后有9个国家102名非洲学生到北京外国语学院学习。
1960年9月8日,北京外国语学院留苏预备部停办,原留苏预备部的组织机构改组为“非洲留学生办公室”,以加强对非洲国家留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1961年7月25日,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中国语文专修班”2除有小部分教师暂时留守外,其余均被调进北京外国语学院,与“非洲留学生办公室”合并,改名为“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至此,学习汉语的外国留学生和大部分汉语教师几乎全部集中到了北京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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