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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乔叟著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32792702
出版时间2023-04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168元
货号12237198
上书时间2024-12-18
一、为什么我要译《坎特伯雷故事》
17 世纪英国文学巨匠德莱顿称乔叟为英诗之父,认为他应当享有
希腊人对荷马、罗马人对维吉尔那样的崇敬。乔叟的代表作《坎特伯
雷故事》是英诗奠基之作,而我当初决定翻译此书有下面几个想法:
1. 为这部巨著提供诗体译本,内容上既忠实于原作,又反映
原作格律形式,以纪念乔叟逝世六百周年,并体现英诗汉译百余
年来要求的演进。
2. 证明诗有可译性,至少,一些英语叙事诗在汉语中可译。
当然,要求应合情合理,事实上,要求若过于挑剔,那么散文也
未必可译。
3. 证明译诗不仅可在内容上较忠实反映原作,还可在格律形式
上较准确反映原作,同时也证明:这种要求看似严格,却完全可行。
关于后两点,我已有十来本译诗集和十来篇文章可以证明,
但它们比较分散,诗集的规模与重要性远不及《坎特伯雷故事》。
因此,凭借本书在英国诗史上的源头地位和世界诗史中的影响,
探讨诗歌是否可译和应当怎样译这两个众说纷纭的问题,既使讨
论更具“根本性”,也更清楚明白。
二、乔叟和《坎特伯雷故事》
(一)乔叟的生平
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 ?—1400 )生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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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产阶级家庭,祖先是法国人,父亲是颇有地位的酒商,母亲艾
格尼丝·德·科普顿与宫廷关系密切。他自幼受良好教育,十七
岁进宫,在英王爱德华三世的儿媳厄尔斯特伯爵夫人处当少年侍
从。1359 年随英王参加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在法国被
俘,其父筹集了二百四十英镑(英王捐助十六镑)赎回。
乔叟约于1366 年娶爵士之女菲莉帕(死于1387 年)为妻,
后因妻妹成为爱德华的四子兰开斯特公爵a(1340—1399 )的第三
位妻子,乔叟一直受其保护,先后得到爱德华三世、理查二世和
亨利四世的信任和帮助,担任过一些公职。他阅历丰富,多次衔
外交使命去欧洲大陆,到过法国和意大利,在热那亚与佛罗伦萨
逗留较久,受到意大利文学影响。
1400 年乔叟逝世,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是那里著名的
“诗人之角”的第一位入葬者。他葬在那里并非因为是伟大诗人,
但当时平民身份的人葬在那里却是殊荣。
(二)乔叟的诗歌创作
乔叟受教育的情况至今仍不清楚,但他肯定成长于城市文化
中,勤于阅读而知识渊博,他的六十册藏书在当时很可观。他通
晓拉丁语、法语和意大利语,热心阅读一些古罗马作品,熟悉法
语和意大利语诗歌,对星象学和炼金术也有了解。同样重要的是,
他对社会有广泛而精细的观察。不像同时代一些名家,他不用拉
丁语或法语写作,而用当时的英语写作,这使他成为中古英语文
学的伟大代表、英语诗歌的奠基人。
乔叟的创作可分三个时期。第一时期从14 世纪60 年代到
1372 年,受法国影响,作品包括从法语诗翻译的《玫瑰传奇》和
创作的《公爵夫人之书》。在当时,受法国影响十分自然,但他在
a
这位公爵是爱德华三世寿命最长的儿子,是他侄儿理查二世(1367—1400,
1377—1399 在位)早期的摄政者,后来的英王亨利四世是他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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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期间奠定了英国诗律和诗体形式的基础,证明当时伦敦一带的
方言能成为文学语言。第二时期从1372 年到1387 年,受意大利
影响,作品有《声誉之宫》《百鸟会议》《特罗伊勒斯和克莱西德》
《好女人的传说》等。这同他70 年代两次前往意大利有关,在此
期间,他到过热那亚、比萨、佛罗伦萨和米兰等地,接触到但丁、
彼特拉克、薄伽丘的作品,受到人文主义思想影响,并从中世纪
浪漫主义转向现实主义,而这些作品显示了他的创作力。1387 年
起是他创作的成熟期,作品就是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现实主义典
范《坎特伯雷故事》。
(三)《坎特伯雷故事》简介
这部巨著由许多故事组成,但作者将故事有机结合,成为完
整的统一体,虽未完成原先的庞大计划,但统一体的轮廓已明确
呈现。
此书“总引”介绍了这次“故事会”的缘起。那是4 月的傍
晚,乔叟见到二十九位骑马的男女朝圣者来泰巴旅店投宿,他们
身份、地位、职业不同,三教九流几乎应有尽有,包括骑士、扈
从、跟班、修女院院长、修女、修女院教士、修道士、托钵修士、
商人、牛津学士、律师、平民地主、缝纫用品商、木匠、织工、
染坊主、织毯匠、厨师、海员、医生、有手艺的巴思妇人、堂区
长、庄稼汉、磨坊主、伙房采购、管家、教会差役和卖赎罪券的
人。结果,乔叟和旅店主人也参加了这支去坎特伯雷的队伍。
坎特伯雷在英格兰东南角,离伦敦(当时面积仅一平方英里)
六七十英里。14 世纪的英国人口约二百五十万,居民密度不大,
结伴而行比较安全,也有利于相互照应和减少旅途寂寞。所以自
告奋勇充当领队的旅店主人提议,各人在往返需四天的路上讲四
个故事,由他评判谁的故事讲得“最有意义最有趣”,回来后在他
旅店里由大家出资设晚宴犒赏那人。
如果每人讲四个故事,故事总数应在一百二十左右。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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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中却只有二十三人讲了故事,有的故事没讲完(如厨师和扈
从的),有的被打断后重讲(如乔叟本人的),有的包含很多历史
小故事(如修道士的),但仍可看出组织得很好的整体性。首先,
“总引”形象而幽默地介绍了各位朝圣者;其次,每个故事前往往
有长短不一、内容不拘的引子,让故事同全书布局联系起来。有
趣的是,故事间往往有因果关系,互有矛盾的朝圣者会以故事做
攻击手段。如管家认为磨坊主的故事伤害了他,便以故事回敬;
托钵修士与教会差役也在故事中相互攻讦,反映了不同教派间的
利害冲突。而讲故事者与所讲故事往往也有联系,如修女院教士
故事中的主角是公鸡,周围有好多母鸡,这同他本人的处境相像,
因为他周围有很多修女,经常要听她们忏悔。可见书中的一些细
节也经过作者苦心经营。
三、《坎特伯雷故事》的意义
(一)认识上的意义
《坎特伯雷故事》是形象鲜明的巨幅画卷,清晰展示了14 世
纪下半叶英国的社会面貌。在这方面,它的作用独一无二。
前面说过,乔叟生活于英法百年战争的年代,而1348 年开始
爆发并流行的多次鼠疫使英国人口减半(一说三分之一),国力大
为削弱。国内矛盾也十分尖锐,既有牛津大学的约翰·威克利夫
(John Wycliffe )及其追随者传播宗教改革思想,1381 年更爆发了
瓦特·泰勒(Wat Tyler )与传教士约翰·保尔(John Ball )领导
的农民暴动,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与骚乱之中。
英国当时的根本矛盾,就是中世纪制度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
盾。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这时已出现人文主义思潮,中产
阶级也颇具经济实力——书中那几个去朝圣的手艺人和巴思妇人
便可反映这点——他们要维护利益,要在社会事务中发挥影响并
要求个人权利,结果必然是封建制度解体。这时,作为封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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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柱的骑士制度和天主教会虽然还主宰着英国人生活,但情况已
颇不妙。以故事中的骑士来说,听来虽忠勇正直,其所参加的战
事却并不正义。
至于当时的天主教会,就更不像话了。中世纪的天主教会本
就崇尚神权,压抑人性,把教会权力看得高于一切,否认人们有
权为自己考虑并做出判断,却以一套空洞的精神教条来约束思想,
规范行为。这时的天主教已极其腐败,许多神职人员只是利用教
会特权愚弄人民、鱼肉百姓,而这情况的蔓延又腐蚀了人民,败
坏了社会风气,使天主教会进一步丧失其精神上的主宰地位和道
义力量。
这次朝圣本是纯粹的宗教活动,但有些人的出发点非常功利,
因为据说去坎特伯雷的圣托马斯·阿·贝克特的圣祠朝拜有祛病
强身之效。这些朝圣者中,巴思妇人有点重听,卖赎罪券的人不
长胡子,厨师小腿上长恶疮,教会差役一脸小脓疱且胡子稀疏、
眉毛上结满痂,磨坊主鼻尖上长瘊子,管家肝火旺,商人则年老
新婚,等等。更恶劣的是,象征教会腐败的卖赎罪券的人还想趁
机兜售赎罪券,以破烂冒充圣物招摇撞骗;还有天主教教士团成
员看到这朝圣者队伍,气吁吁追来,想靠所谓的炼金术骗钱。
总之,通过众多朝圣者的故事,可看到当时的英国社会。难
能可贵的是,乔叟作为虔诚教徒,却对倚仗教会势力为非作歹之
徒进行嬉笑怒骂的揭露,又不失宽容与幽默。他让我们看到生气
勃勃的新兴中产阶级(朝圣者队伍里,他们约占二分之一弱,而
吃教会饭的约占三分之一强),听到他们要求社会正义和幸福生活
的呼声。
(二)英国文学史上的意义
这可以分几方面来看:
1. 乔叟是英国现实主义的第一位伟大作家,他的创作使英国
文学摆脱了中世纪的浪漫主义,这部代表作是英国第一部现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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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伟大作品。事实上,他开始创作时,已摆脱了中世纪文学的宗
教性,让作品成为世俗文学。如果与同时代作家对照,这点就更
加明显。
2. 本书集中世纪文学之大成,反映了中世纪文学达到的广度
和深度。例如故事按内容可分为宫闱传奇(骑士的、律师的、扈
从的和牛津学士的故事),市井滑稽故事(磨坊主的、管家的、商
人的、海员的和厨师的故事),关于圣徒的传说(修女院院长的和
第二位修女的故事),关于骑士的故事(托帕斯爵士的、医生的、
巴思妇人的和平民地主的故事),古代悲剧(修道士的故事),动
物寓言(修女院教士的
a
和伙食采购人的故事),道德教训(梅利
别斯的和堂区长的故事),劝谕文b(卖赎罪券教士的故事),关于
教士行骗的故事(托钵修士的、教会差役的和教士跟班的故事)。
可见,乔叟熟悉当时各种文学类型,能写出各种体裁的典范作品,
使本书集中表现了英国中世纪文学的精华,成为这一时期世界上
有数几部文学巨著之一。考虑到乔叟只是“业余作家”,《坎特伯
雷故事》的宏大计划令人惊叹!
3. 对于英语的意义。乔叟的母语是英格兰南部口语,他很
早发现其表达潜力,成为用这种新文学语言写作的开山祖师。其
作品的成功,使这方言成为公认的文学语言和英格兰标准语,而
《坎特伯雷故事》可谓确立英语地位的第一个明证。
4. 为英诗发展奠定了格律与诗体基础。乔叟之前的古英语时
期,英诗的格律基础是对诗行中的重读音节押若干头韵(类似汉
语中用声母相同的字),称为头韵体。到了乔叟时代,用的已是颇
受法语影响的中古英语,很多诗人仍按这种诗律写诗。
c
乔叟生
a
有趣的是,诗中对琐屑小事故意用庄重文辞,以突出幽默讽刺效果。这称为戏
拟英雄体,18 世纪大诗人蒲柏的《秀发遭劫记》是此类作品的名篇。
b
这种劝谕文指中世纪教士布道中的故事或寓言等,用来说明整个布道的主题。
c
可参看拙文《英诗格律的演化与翻译问题》第一节,载《外国语》1994 年第3
期,及拙著《从柔巴依到坎特伯雷——英语诗汉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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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于法语文学在英国占支配地位的时代,他身居南方,在血统、
文化与语言上与法国有较深渊源,也熟悉以音节为节律基础的法
国诗歌并把法国等外国诗体引进英诗,确立了以重音与音节结合
的音步和押尾韵为格律基础的诗律,而此后数百年英语诗里占主
宰地位的正是这种诗律,为英诗的辉煌奠定了基础。
《坎特伯雷故事》是一部诗体故事集,大部分以韵诗形式写成。全书收有一篇总引和二十三篇故事,其中散文两篇,其余都是诗体。讲述了一群香客到坎特伯雷城去朝圣的路上,为解闷而各人所说的奇异故事。这群人来自社会各阶层,有教士、武士、修女、大学生、工匠等等,他们的故事也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作品和幽默和讽刺为基调,刻画了不同阶层的人物,讽刺封建社会的丑恶,揭露社会的腐朽,反对禁欲主义,宣扬世俗享乐。其间以短小的戏剧场面串连,故事的内容和文体各异,并符合每一个讲述者的身份。作品生动地描绘了十四世纪英国的社会生活,体现了反封建倾向和人文主义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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