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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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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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树义,罗智敏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2050926

出版时间2020-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6元

货号10967673

上书时间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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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商品简介

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发展的需要,*人民法院于2018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9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公布了《*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内容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为此,需要对行政诉讼法教材进行及时更新。本书对*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应一些行政法律规范进行了及时的补充与修订。



 
 
 
 

目录
引论
第一章  行政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第二章  行政诉讼范围
  第一节  行政诉讼范围概述
  第二节  不受理的案件
  第三节  受理的案件
第三章  行政审判体制与行政诉讼管辖
  第一节  行政审判体制
  第二节  行政诉讼管辖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
  第四节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第五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
第四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原告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被告
第五章  行政诉讼证据
  第一节  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第三节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收集、调取和保全
  第四节  行政诉讼证据的质证、审查和认定
第六章  行政诉讼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四节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第五节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第六节  行政诉讼的诉讼中止、诉讼终结与期间、送达
第七章  行政诉讼审理规则与法律适用
  第一节  行政诉讼审理规则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
  第三节  行政诉讼审理中的特殊制度
第八章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  行政诉讼的判决
  第二节  行政诉讼的裁定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九章  行政诉讼的执行
  第一节  行政诉讼执行概述
  第二节  行政诉讼执行的措施与程序
  第三节  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
第十章  行政赔偿诉讼
  第一节  行政赔偿概述
  第二节  行政赔偿的范围
  第三节  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赔偿主体
  第四节  行政赔偿程序
  第五节  行政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附录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附录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录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参考书目

内容摘要

 

    第一节行政诉讼概述

  一、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概念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法院应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行政诉讼因行政争议而起,行政争议发生于行政活动之中。行政活动是行政机关履行国家行政职能,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活动。与一般社会活动不同的是,行政活动是运用国家权力的活动,而所谓权力,是一种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这就意味着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纠纷的可能。而且由于行政职能广泛,行政纠纷不仅难以避免,且大量存在。将这种纠纷交由法院裁判的活动就是行政诉讼。卣此看来,行政诉讼具有以下涵义:

    1.行政诉讼的原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中被称为相对人,因为他们要受到行政活动韵作用和影响,其权益有可能受到侵害。当其权益受到侵害后,有必要通过诉讼维护权益。行政诉讼在本质上就是对其权益予以法律上救济的途径。

    2.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主要是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还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行政活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依法行政。违法即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行政诉讼本质上就是行政机关承担责任的一种形式。    .

  3.行政诉讼的主持者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因此,在本质上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审查,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与制约。人民法院通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发现被诉的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运用司法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或确认其违法,从而对行政权实行制约与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

  4.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是发生纠纷的行政相对人请求与行政机关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民法院,按照能确保公正的程序解决纠纷的一种活动。这种诉讼活动所承载的使命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特征

  作为一项基本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既有别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或途径,又有别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其特征可以概括为:

    l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或途径相比,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在我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既有行政系统内部的解决方式,如行政申诉处理活动以及行政复议制度,也有权力机关的个案监督方式。而行政诉讼的主持者是法院,它既有别于且独立于行政机关,又不同于权力机关,在它的主持下,行政诉讼的进行要遵循法定的诉讼程序,诸如起诉一受理一开庭举证、质证、辩论、陈述一裁判一执行等。其司法化与制度化远非其他途径可比。

    2.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行政争议是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争执。而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民事争议,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均非行政争议。此外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被排除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以外,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尤其是民事诉讼,几乎所有的民事争议均可通过该途径解决。

    3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隐含着两种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我国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种目的是通过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来达到的。而法院的撤销、变更以及确认违法判决,一方面结束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状态,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反观民事和刑事诉讼,均不反映一种国家权力与另一种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正是基于行政诉讼的这一特征,一些国家将行政诉讼称为司法审查。

    4.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具有恒定性。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只能是相对人或相关人,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也就是说,在我国只允许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起诉行政主体,不允许行政主体起诉行政相对人或相关人。也不允许行政主体反诉。而在民事诉讼中,争议双方均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之间......

 



精彩内容
为适应行政诉讼审判发展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9年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些内容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为此,需要对行政诉讼法教材进行及时更新。本书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应一些行政法律规范进行了及时的补充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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