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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毛淑珍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5442933
出版时间2021-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6元
货号11257582
上书时间2024-12-16
1.1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界定与特征
1.1.1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组织是人们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组建起来的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的类型十分繁杂,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对组织进行不同的分类。如按照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可以分为营利性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其中非营利性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民间非营利组织;詹姆斯·P.盖拉特(James P.Gelatt)按照组织的功能,将组织分为三类:政府(第一部门)、企业(第二部门)、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这样分类的理由是:由于市场会失灵,所以需要政府,而政府也会失灵导致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政府组织是指执掌公共权力的所有国家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及工作机构和行政单位。政府组织拥有公共权力,制定和执行国家宪法、法律,维持社会秩序,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运营经费全部来源于国家公共财政划拨,追求公共利益实现,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组织一般通过与营利组织的比较来界定,通常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组织。目前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公立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其区别主要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运营经费主要是来自财政拨款还是私人捐赠。一般来说,凡是具有下列特征的组织,可以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但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我国财政部于2015年10月23日颁布的《政府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中把事业单位列入政府会计主体之中。因此我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可以分为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其中政府组织包括备级政府和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主要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1.1.2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特征尽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在许多方面和企业组织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是相对于营利性企业组织来说,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有其独特之处,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运营目的的非获利性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大部分来自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或接受私人、机构捐赠,资源提供者向政府及非营利组织提供资源不属于投资范畴,其目的不是获得提供资源的回报,所以,这些组织就没有需要支付股利的股东,也就没有获利的动机。大部分政府及非营利组织是以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众为宗旨的,它们提供“公共物品”的活动都是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活动。2)受托责任的多层次性与企业不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承担了非常广泛的、多层次的公共受托责任。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通常是指资源或活动从公众或其他资源提供者那里转移给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管理层的应付责任的一种转换,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所承担的向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提供公共物品的责任。进一步讲,就政府组织而言,这种受托责任不仅包括经济受托责任,还包括政治和社会受托责任。3)资金来源的无偿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向纳税人征收的各种税收、私人及机构的捐赠及向服务对象收取的以“成本补偿”为基础的服务费收入等。它们的资金提供者未必能对他们所提供的货物或劳务获得直接或部分回报。4)资金运用的限定性社会分配给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大部分是消费性的,它们一旦被耗用了就无法收回,所以,其财务资源的运用具有独特的控制程序。该程序不是根据纳税人、捐赠人等提供的资源与享用服务之间的关系进行的,而是按照资源提供者或其代表的“限定”用途分配的。这种限定要求将具有特定用途的资源用于特定的目的或项目,而不被其他目的或项目所挪用。5)业绩评价的模糊性运营业绩反映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和结果。由于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它们没有追求利润的动机,导致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责、权、利的划分不是十分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运营业绩的评价就很难用财务的、经济的或量化的指标来衡量,而必须主要从非财务的、非经济的和非定量的角度来评价、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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