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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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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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克敬 著
出版社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
ISBN9787530677186
出版时间2019-06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9元
货号1201894569
上书时间2024-11-21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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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吴克敬,曾获庄重文文学奖、冰心散文奖、柳青文学奖等奖项,中篇小说《手铐上的蓝花花》获第五届鲁迅文学奖。创作小说、散文、随笔三百余万字。 作者在散文方面的写作有很深的造诣,语言十分成熟、简洁。作者语言平和感人,让人不由自主地随他的脚步回溯时光,找到心灵的安宁。
著有小说《五味十字》《草台班子》《先生姐》《羞涩的火焰》《状元羊》《手铐上的蓝花花》《墙隔墙》等,散文《碑说》《俗人故事》《后死碑》《血色的花朵》《俗人散文》等,及作品集《日常的智慧》《把窗子打开》《真话的难度》《渭河五女》《梅花酒杯》《碑说》《青铜散》等。
目录
第一辑 知常情缘
003 在父亲眼里
008 舌尖上的母亲
014 想起老饭店
021 毛练子
027 梅花酒杯
037 半个苹果
042 灶爷的嘴巴
046 住在大杂院
051 住在筒子楼
057 火红的皂角树
067 碎嘴的外婆
075 我把母亲抱在怀里
085 我把父亲牵在手里
第二辑 知常情味
097 令人泪流满面的音乐
103 剃头
111 高跷腿
117 时髦的草鞋
122 在鸡鸣声里醒来
136 鲜花与麻辣烫
140 一颗饱满晶亮的牙齿
144 人活一口气
148 有人狂奔
152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
156 人可以貌相
160 电话本丢了
164 把窗子打开
内容摘要
本书题材为散文集,收录了作者三辑共五十六篇散文。作者从“知常情缘”“知常情味”“知常情怀”三个角度,写出了日常琐事中的独特智慧与感受,闲笔妙言,深意无穷。在对生活事务的记录和感悟中传递给读者“知道容易,知常难,人生要有知识,更要有常识”的精神情怀。
主编推荐
在日常生活中见情趣,不是一件易事,而要想把这种情趣表述出来,就更是不易。作者将日常琐事描写得趣味横生,展示出独特的情思与生活感悟。一些诗句、典故信手拈来,语言极具文采。
散文集开篇便是“知常情缘”,写父亲,写母亲,写碎嘴的外婆,写大杂院,写筒子楼,都是日常琐事,都是烟火气息,然而就是这样的习以为“常”,却让我们读后潸然泪下。有多久不去注意这样的“常”了,心随时光一起老去,日益坚硬,很难再发现、体会这样微小的感动了。作者的文字柔软又平和,让人不自觉地随他一起重新发现生活。
相比同类型散文集,别有意趣,更具有可读性。
精彩内容
在父亲眼里
回头来看,父亲离开我虽已四十七年,但我感觉得到,父亲的目光依然注视在我的身上,时刻都没有偏离。
天下老儿爱小儿。 我们兄弟姐妹多,在我前头的哥哥姐姐们,没谁敢惹我,他们惹我的后果很严重,不可避免都要被父亲修理一顿,轻则骂,重则打。 所以说,我在父亲眼里,是最受宠的。 但我不得不说,我也是被父亲管教得最严厉的。 譬如父亲教我写毛笔字,就特别严厉。 我虚岁七岁时上学,可写毛笔字的时间,要往前推一年半,亦即五岁半时,父亲喜欢虞世南的父亲,就把他临过的书帖找出来,让我临写。 家住法门寺北的闫西村,背靠着中观山,天热的时候,有风从山坡上吹下来,倒也清爽惬意;而天寒的时候,顺着山坡吹下来的风却像刀子一样,直刺人的脸。 这个时候,恰是父亲逼迫我练习毛笔字的不二时机。 父亲说了,寒暑习字,你不用脑子,用手都能记得住。 父亲过世四十二年后,亦即 2010 年 10 月,我从鲁迅的故乡绍兴领取“鲁迅文学奖”回来,朋友们给我拿来笔墨纸砚,铺在我的书案上,要我来写毛笔字。 我心里打鼓了,却又无奈地捉起笔来,在一张四尺的宣纸上,一口气写出“耕心种德”四个字来,放下笔,在朋友们由衷的掌声中,我仔细地端详了一遍,直觉父亲此刻就在我的身边,给我又说了一遍他当初跟我说过的话。
我必须承认,父亲有先见之明,人的确有两种记忆:一在大脑;一在肌肉。 往往是大脑的记忆因为情感等因素的左右,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偏差;而肌肉的记忆,是坚强的,是牢靠的,不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干扰,产生一丝一毫的偏差。 小时候,我在父亲的逼迫下,练习过毛笔字。 练习过就是练习过,正如我是一个木匠,年轻时做过一段时间木工活儿,做过就是做过,几十年没练没做,动手再练再做,心不跳,手不抖,依然会练得有模有样,依然会做得有型有款。
是的,我练习毛笔字,是父亲逼迫的;而我学做木工活儿,则是生活逼迫的。
父亲逼迫我练习毛笔字, 选择的时间多在晚上睡觉前,无论寒暑,我要脱鞋上炕,必先到炕跟脚的书桌前,磨墨临虞世南的字帖。 父亲准备了两页米字格习字纸,我在米字格里把大字写足,然后把米字格之间的空隙用小字填满,才算完成任务。 这时候,我的心跳是急促的,因为我写好的习字纸,要捧给父亲验收。 父亲满意的活,就把他锁着的核桃木枕匣打开,从一块大大的焦糖上,掰下小小的一块,亲切地叫着我的小名,让我靠他近一些,用舌尖舔一口,趁着唾沫的黏糊劲,把小小的焦糖粘到我的额头上。 是夜,我睡在父亲的身后,背靠着他的温暖,会睡得像额头上的焦糖一样甜蜜。 来日,我还会头顶着焦糖,在村里,在学校,招摇一整天。 但是如果父亲认为我习字不够认真、不够到位,他会立马黑下脸来,让我伸出习字的手,把他抽着的黄铜大烟锅抡起来,在我的手心抽一下。 被父亲抽过的手心,先是浮现一个白色的小圆圈,过一会儿还会红肿起来,到了第二天早晨,更会成为一团青紫色,色彩和其凸起的样子,恰似我曾经骄傲地顶于额头的焦糖。
在父亲的逼迫和诱惑下, 我的毛笔字有了不小的进步。 但是,钢笔这种新的书写工具,在我上学后,越来越为我所喜爱。 父亲没有泥古而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他北上中观山,砍了几天的硬柴,挑到四五十里外的法门镇卖了后,给我买了一支当时最有名的金星牌钢笔。
……
父亲用他的生命,维护着文化的尊严。
父亲的这一决断,从此扎根在我的心里,无论我回乡成为一个农民,春天耕种,秋天收获,还是自学成为一个木匠和雕漆匠,走千家,串万户,我都深怀着对文化的敬畏和探索。 我之所以这么坚持,都是因为我知道父亲用他热爱文化的眼光一直看着我,我不能懈怠,不能逃避,父亲如炬的眼光,是我朝着文化的方向奋勇追求的指路明灯。 我过而立之年,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我生活的小堡子闫西村,走进了扶风县城,再后又到了咸阳市里,最后落脚在大堡子西安。 我没有旁顾,而在父亲目光所及的范围内,认真做着
父亲希望我做的事情。 在父亲节来临之际,我写下这一切,既是对父亲的纪念,更是对自己的鼓励。
父亲看着我,我在父亲的眼里。
2015 年 6 月 16 日 西安曲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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