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韵·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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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未然,王绍青 著 著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29988
出版时间2014-1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5元
货号1201014920
上书时间2024-11-0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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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未然,男,汉族,1974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律与政治研究所,现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法学系教师,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法律与文学。代表性成果:《神仙世界与法律规则:法律人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法意??红楼:一个法律人的“读红”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
王绍青,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国石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级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山东省东营市仲裁委仲裁员、山东省东营市法学会理事。
目录
父亲大人
主子奶奶
主奴之间
妾之卑微
男女有别
孝道伦理
财产问题
男婚女嫁
两桩命案
末日审判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张未然、王绍青编著的这本《法韵红楼(红楼梦里的法律世界)》以传统法律文化为视角,透过书中描述的贾府及其人物,阐释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现象,包括家族的法律地位及意义,父权的法律内容,父子之间、夫妻之间、妻妾之间、长幼之间、良贱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具体、生动地勾勒出当时人际关系的“差序格局”,对当时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情给予法律文化层面上的诠释和回答。
主编推荐
本书一方面,将有助于我们更直观、更生动地理解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传统法文化;另一方面,也势必深化和丰富我们对《红楼梦》这一文学经典作品本身的认识,从而实现“在作品中发现法律,通过法律深化对作品的理解”这一根本目标。
精彩内容
(1)别籍异财禁止
第3回,“林黛玉进贾府”,我们看到,荣国府里,住着贾赦、贾政兄弟和贾母,贾政居于正室:
……仪门内大院落,上面五间大正房,两边厢房鹿顶耳房钻山,四通八达,轩昂壮丽。……是正经正内室,一条大甬路,直接出大门的。进入堂屋中,抬头迎面先看见一个赤金九龙青地大匾,匾上写着斗大的三个大字,是“荣禧堂”。
而贾赦的住所在“一黑油大门中”“是荣府中花园隔断过来的”,虽然“悉皆小巧别致”,却“不似方才那边轩峻壮丽”。这里,同贾政相比,贾赦的住所简直要算“蜗居”;第105回,荣府被抄,贾政道:“犯官祖父遗产并未分过;惟各人所住的房屋有的东西便为己有”。很明显,荣府是一种“同居共财”的生活模式。
那么,为什么贾赦、贾政兄弟不分家析产呢?原因即存在“别籍异财禁止”的制度。传统的典籍《礼记》中就有“父母在不有私财”的话。由此扩展,父母健在而别立户籍、分异财产,不仅有亏养之道,且大伤孝慈之心,唐、宋时处徒刑三年。明、清则改为杖刑一百。祖父母父母死后子孙虽无此种限制,但丧服未满仍不得别籍异财,否则也不能逃避法律制裁。此处,立法的原意就是“恶其有忘亲之心”。应该讲,这种生活模式,存在诸多弊端,不但容易引发家庭之间的矛盾,还由于产权不明晰,而易导致家族管理过程中产生“公地的悲剧”。然而,即便如此,由于反映了“孝”的内涵和价值,“别籍异财禁止”一直是一项非常稳定的制度,且得到民间传说、故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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