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山洪灾害奏折史料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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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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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金红 ;刘昌军;陈必真;雷添杰
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06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315
上书时间2023-07-0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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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万金红 ;刘昌军;陈必真;雷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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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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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0-06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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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896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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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1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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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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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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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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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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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450千字
- 【内容简介】
-
清代灾害奏报制度作为官方文书制度的一种,承担着下情上达的属性。当灾害发生以后,地方政府首先要及时向中央政府汇报灾情,以便中央政府及时做出减免赋税与赈济灾区的决策。清代官员汪志伊在其所编的《荒政辑要》中对清代报灾制度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地方遇有灾伤,该督抚先将被灾情形、日期飞章题报。夏灾限六月中旬,秋灾限九月中旬(甘肃省地气较迟,夏灾不出七月半,秋灾不出十月半)。题后续被灾伤,一例速奏。凡州县报灾到省,准其扣除程限,督抚司道府官,以州县报到日为始,迅速详题。若迟延半月以内,递至三月以外者,按月日分别议处,上司属员一例处分,隐匿者严加议处。”可见,快速准确向上级传递灾害信息是古代地方官员履职的重要责任。奏折是清代灾害奏报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奏折,又称奏贴、折子或折奏,是清代独有的公文形式。它始用于康熙年间,雍正以后普遍采用,乾隆年间形成固定制度。至清亡废止,历时200余年。奏折资料囊括了清代政治、经济、社会、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当然报送山洪灾害信息也是奏折传递的重要内容,因此奏折成为研究清代山洪灾害的重要资料。本书选取的山洪奏折时间跨度为176年,即清乾隆元年(1736年)至清宣统三年(1911年),收集的奏折总数为1875件。
- 【目录】
-
:
一、乾隆朝(1736-1795年)
二、嘉庆朝(1796-1820年)
三、道光朝(1821-1850年)
四、咸丰朝(1851-1861年)
五、同治朝(1862-1874年)
六、光绪朝(1875-1908年)
七、宣统朝(1909-1911年)
附录
1.奏折照片
2.天干地支对照表
3.本书常见清代府县古今地名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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