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杰,1978年出生。台湾新竹人,现任真理大学财经法律系助理教授。台湾大学法学学士、大学管理学硕士、台湾大学法学博士。专长为宪法、智慧财产权、教育法等。累计发表中英文学术三十余篇。著有多本批判著作,如千万别来念法律、祭司还是大法官、“统”不该做的七件事,并曾翻译多本英文法律书籍。 路易斯迈克尔塞德曼(loui michael eidman) 1971年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担任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斯凯利赖特(kelly wright)法官的助理,以及优选法院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hall)大法官的助理。后来则担任华盛顿特区公设辩护人,直到1976年成为敦大学法律中心的法学教授。他教授宪法和刑法课程,是美国主要案例式宪法课本的共同作者,并发表过多篇有关宪法及刑事正义的。他曾出版法律的等保护(cotitutional law: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2002)、沉默与自由 (ilence and freedom,2007)、论宪法不服从(on conitutional diobedience,2013)。2011年,他被选为美国艺术科学学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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