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私法研究(23):债权让与 9787301348185 王洪亮,张双根,张谷,朱庆育,田士永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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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洪亮,张双根,张谷,朱庆育,田士永 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348185
出版时间2023-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8元
货号1203229464
上书时间2024-05-22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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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洪亮,德国弗赖堡大学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洪堡总理奖学金获得者。清华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民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合同法、物权法、房地产法、金融担保法律问题。
张双根,德国柏林洪堡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商法、德国私法。
张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契约法、商法、公司法。
朱庆育,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法学方法论、德国近现代民法史、法律哲学。
田士永,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1999年10月至2001年8月在德国波恩大学学习。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德国私法。
目录
本期主题:债权让与
主题报告
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 朱虎/3
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朱晓喆/46
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 冯洁语/58
主题文献
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 克劳斯·卢伊格 著 马嘉骏 译/77
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 霍斯特· 艾登穆勒 著 卞珊珊 译/109
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 马蒂亚斯·阿姆格拉特 著 周绘玲 译冯洁语 校/152
专家专稿
瑕疵占有抗辩 孟文理 著 迟颖 陈丹丹 译 陈重锦 校/175
家庭办公室作为工作地点的法教义学构造 弗朗克·拜罗伊特 著 张维文 译 王全兴校/196
教会法中的法人及其财产:特征、法理和影响 孙怀亮/211
负担行为是处分行为的原因吗?——基于德国法的历史考察 吴博宇/235
私法教室
“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案例分析 黄泷一/281
法律法规
支付不能程序以外的债务人法律上行为撤销法 王洪亮 译/325
列支敦士登《通证及可信技术服务提供者法》及其实施条例 朱体正 译注/334
内容摘要
本卷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主题为债权让与,侧重于进入民法典时代债权让与与保理交易、债权质押、物权变动、法定移转之间的体系关联。第一部分为主题报告,共收纳三篇文章,一篇为主题报告《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两篇是对前述主题报告的评议,一篇评议为《面向债权转让的事情本身——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另一篇评议为《债权双重属性视角下的债权让与构造——评朱虎〈道是无晴却有晴:债权转让规则的体系连接〉》。第二部分围绕前述主题报告,组织了三篇相关比较法文献的翻译,选材以经典、贴合为标准,分别为《债权让与和抽象原则》《以国际发展为背景的债权让与教义学》《德国和外国私法中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效力》,尝试进一步协助深化债权让与方面的研究。第三部分为四篇专题研究,包括《瑕疵占有抗辩》《家庭办公室作为工作地点的法教义学构造》《教会法中的法人及其财产:特征、法理和影响》《负担行为是处分行为的原因吗?——基于德国法的历史考察》。第四部分为私法教室,收纳案例研习报告一份,题为《“老旧住宅增设电梯”案例分析》。第五部分为法律法规,收纳了两部法律的翻译,一部为《支付不能程序以外的债务人法律上行为撤销法》,另一部为《列支敦士登〈通证及可信技术服务提供者法〉及其实施条例》(译注)。
主编推荐
《中德私法研究》第23卷,关于财产让与的精细分析及比较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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