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版闪电发货】书籍 民法物权编 刘志敭 原著 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978756202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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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敭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28819
出版时间2023-11
装帧平装
货号607850231660
上书时间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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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权编》 7-5620-2881-8
刘志敭 原著
26.00元 民法所规定之权利关系有二,即人身权,及财产权是也,凡关于财产权之规定,学者称之曰财产法,物权即属于此部类者也。 财产权之种类虽多,其主要者系债权及物权,而物权尤于吾人之生活最感切要,物权法制之良窳,影响社会经济者极大,故各国因习惯及经济上之特殊理由,往往互异其法则,又各国对于物权之种类及内容,民法皆有严格规定,不许以私人意见,舍弃其遵守,盖就物权编规定观察,大体具有强行法之性质焉。
现行民法于物权之法编制,第一章规定通则,第二:章至第九章规定各种物权,第十章则规定占有,然其所吸收者,。不过物权实体法规之一部分,此外如关于物权之取得,保存,实行等程序,另有特别法为之规定。亦有虽属物权实体法规,因其他理由,反不容纳于物权法中者,故研究物权法,决不能以物权编所网罗之法条为限(如船舶所有权、铁路或矿之抵押权及租赁节中之法定留置权等)。又物权法虽为规定物权的法律关系,但为立法上便宜起见,亦将附于物权之债权(例如请求返还孳息及给付一定金额等是)吸收在内,此皆为立法上便宜起见,不能以严格之理论律之矣。
弁言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物权之本质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第五节 物权之得丧
第六节 保留所有权之移转情形
第七节 抛弃物权之情状
各论—所有权
第一章 通论
第一节 所有权之本质
第二节 所有权之保护
第二章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一节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第二节 房屋所有权之范围
第三节 不动产所有人间之相邻关系
第四节 不动产所有权之取得
第三章 动产所有权
第一节 动产所有权之范围及拘束
第二节 动产所有权之取得
第三节 所有权之消灭
第四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之意义及种类
第二节 通常共有(即分别共有)
第三节 公同共有
第四节 准共有
各论—定限物权
第一章 地上权
第一节 地上权之意义
第二节 设定地上权之程序
第三节 地上权之存续期间
第四节 地租
第五节 地上权人之权利及义务
第六节 地上权之消灭原因
第七节 地上权消灭之效果
第二章 永佃权
第一节 永佃权之意义
第二节 设定永佃权之程序
第三节 永佃权人之权利及义务
第四节 永佃权之消灭
第三章 典权
第一节 典权之意义
第二节 设定典权之程序
第三节 典权之存续年限
第四节 典权之效力
第五节 典权之消灭
第四章 地役权
第一节 地役权之意义
第二节 地役权之种类
第三节 设定地役权之程序
第四节 地役权之效力
第五节 地役权之消灭
第五章 抵押权
第六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七章 留置权
第八章 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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