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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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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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政策读本》编委会 编
出版社中国林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09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C8-5
上书时间2024-08-0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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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农民权益保护法律政策读本》编委会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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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林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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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4-09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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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383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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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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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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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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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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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18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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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13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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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
婚姻家庭关系是基于人的感情和血缘而形成的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既有人身内容,又有财产内容;既有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又有家庭与家庭、家庭与社会的利益关系。这些关系是否能够处理好,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了调整这些关系,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专门的法律,如《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对婚姻家庭关系作了专门的规定。
为了便于广大农村朋友了解自己在家庭中的权利,维护自己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同时切实履行自己在家庭中的义务,我们从农村朋友所关系问题的角度,编写了这本《农村婚姻家庭》,对婚姻家庭的有关问题,如结婚、离婚、计划生育、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对未丰年子女的保护、对老年人权益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阐述,以期对农村朋友有所帮助。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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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第一讲结婚
第一节结婚的原则
一、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二、结婚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
三、禁止有配偶的人再与他人结婚
四、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五、禁止花钱买被拐卖妇女燕与其结婚
六、换亲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我国法律禁止结婚的两种情况
一、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二、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第三节我国实行结婚登记的法律制度
一、结婚登记是结婚的法定程序
二、是否订立婚约不影响婚姻的法律效力
三、法定婚姻登记机关
四、我国内地农村青年结婚的登记手续
五、禁止利用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和乱收费
六、婚后家庭的组成
第四节无产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
一、无产婚烟的情形以及对无效婚姻的处理
二、因胁迫而结婚的可依法申请撤销该婚姻
案例与问题解答
1.未在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2.婚姻登记时可以虚岁进行登记吗?
3.结婚后,女方是否必须住到男方家去?
4.因受胁迫而结婚,受胁迫能否请求撤销该婚姻?
第二讲离婚
第一节协议离婚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可到婚姻登记相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的具体步骤
第二讲诉讼离婚
一、夫妻单方要求离婚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准予离婚的条件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四、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五、离婚后再复婚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节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一、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二、离婚当事人的子女抚养问题
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所负的义务
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
……
第三讲夫妻关系
第四讲父母子女关系
第五讲对家庭中妇女权益的保护
第六讲对家庭中未年年子女的保护
第七讲对家庭中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八讲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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