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之路(全国妇联第四届书记处书记,王云毛笔签名,附王云毛笔信札一封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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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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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云
年代1991
页数2页
尺寸26 × 18 cm
货号H3
上书时间2022-10-09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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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1933年毕业。1938年赴延安,在陕北公学学习,任学生总会组织部部长、52队指导员,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底至1941年,在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学习并任宣传干事。1941年至1947年,历任中央妇委、西北局妇女生活调查团团长,延安裴庄乡文书兼小学教师,中央妇委研究员。1947年至1949年,任山东渤海区党委土改整党工作队队长、济南纺织厂监委书记。1950年至1955年,历任上海市妇联副主任,山东省妇联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候补委员。1955年至1958年,任全国妇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1958年,任中央办公厅群众工作组研究员。1977年至1984年,历任全国妇联办公厅主任、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委员会常委等职。 [1]
王云1916年出生,江苏靖江人,1936年毕业于江苏省立苏州中学高中部。
1938年经斯诺先生介绍赴延安,进陕北公学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调延安中国女子大学工作,并在高级班学习。
1941年调中央妇委工作。
1943年参加妇委整风审干运动。
1944年起被委派做居民工作。
1947年参加晋察冀中央土改工作团。
1947年底离开中央妇委参加山东渤海区党委土改整党工作。
济南解放后任济南纺织厂监委书记。
上海解放后,任上海市妇联副秘书长、副主任。
1952年调任中共山东分局妇委副书记、书记,山东省妇联主任、省委候补委员。
1955年调到北京,任全国妇联办公厅主任。
1958年调中央办公厅群众工作组,着重研究妇女群众工作。
1960年调江苏省委监察委员会任专职委员,从事纪律检查工作。
1977年调回全国妇联,任第四届书记处书记,分管办公厅、机关党委、干部人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工作,兼任中直党委常委,是全国妇联第一任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3年至1987年任中央整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检查组副组长。
曾任中国女律师联谊会顾问,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编纂委员会委员。
王云是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第二、三届执委。 [2-4]
王云同志非常关注中国女性摄影事业的发展,为中国女摄影家协会的筹建和成立倾注了大量心血。为了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派自己的秘书叶梅娟担任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协助协会的工作,为女性摄影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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