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 八五品
仅1件
制作者武义县婺剧团
年代改革开放 (1977-1989)
尺寸1 × 1 × 0.1 cm
上书时间2024-01-08
抗战文物: 民国三十年壶关县第三区北行头编村第三闾第五邻第三三七号住户 □银斗 佩用 布制蓝印牌标
六品衡水
¥ 1000.00
【博物馆级藏品】晚清官二代孩童风帽1顶。银鎏金折枝梅花团寿纹帽顶,帽帷黑地平针绣双狮滚绣球,帽身红地绣如意云纹、凤凰牡丹及花边,均用金线及各色丝线平针绣成,后垂盘长流苏两束,尾缀银铃铛一个,两侧系蓝色垂带各一条,做工相当繁复,纹饰精美绝伦,想必原先的物主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单从帽顶而言,应该是官二代之物,绝非等闲之辈,博物馆级藏品,可视为镇馆之宝,喜欢的莫要错过(仅售帽子,不含帽架)。
九五品金华
¥ 1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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