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原理
¥
6.51
1.4折
¥
45
全新
库存9件
作者欧阳安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R5库 12-2
上书时间2024-12-0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欧阳安 著
-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1-05
-
版次
1
-
ISBN
9787500493815
-
定价
4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307页
-
字数
336千字
- 【内容简介】
-
国际法是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法律。17世纪以来,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国际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在现代国际社会中,国际法在规范国家的行为和调整国际关系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国际法的学习与研究,对于维护国际法的基本准则,推动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及建立和平、安全、公正和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法原理》以国内同类教材为参照,在全面、系统地介绍国际法的基本原理、法律规范和相关教学案例基础上,结合国际法的最新发展动态和国际法领域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力求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学习者能够融会贯通,形成系统的国际法知识体系。《国际法原理》可作为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亦可供其他相关专业选用。
- 【作者简介】
-
欧阳安,男,汉族,1955年7月30日出生,1988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 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曾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并参与多项重点科研项目。研究方向: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
- 【目录】
-
第一章 国际法导论
国际法是在国际关系中,通过国家问的惯例和协议形成的,以国家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对国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一 国际法的名称
国际法的名称,并非与国际法规则同时产生。l7世纪以前,尽管存在一些国际法规范,却没有一个表述国际法的专用名称。
国际法最早在西方文献中出现时采用的是拉丁文“jus gentium”(万民法)一词。国际法之父格劳秀斯在其名著《战争与和平法》(1625)中也采用了万民法这个词。万民法是罗马法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市民法(jllScivil)相对称,市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万民法则适用于罗马人与外国人,以及外国人相互之问的关系,所以,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万民法不是今天意义上的国际法,而是国内法,l8世纪末(1780)、英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边沁第一次提出并且使用“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这个名称。由于这个名称科学地反映这门法律的本质特征,为各国普遍接受并沿用至今。为了与国际私法相区别,人们又把国际法称为国际公法。
对中国而言,国际法是外来的,国际法的名称也是外来的。l864年,国际法传到中国时,用的是“万国公法”这个名称,清末随着大量的日本政法名词输人中国,国际法也由日本传人中国,从其内涵来讲,中文国际法一词是比较恰当的,充分表明了国家之间的法律的意思。
……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