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18年最新修订)
法律单行本 新华书店全新正版书籍
¥
2.7
6.8折
¥
4
全新
库存4件
作者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8-09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1201753302
上书时间2024-02-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新华文轩网络书店 全新正版书籍
- 商品描述
-
我国于2004年开展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依法开展普查,200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以下称原条例)。在2004年、2008年、2013年先后开展的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原条例对于科学、有效地实施全国经济普查,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内容总体可行。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条例有关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普查方法、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接近适应实际情况变化,有必要修改完善。此外,2009年修订了《统计法》,2017年制定了《统计法实施条例》,原条例的个别条款也需要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已于7月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有关经济普查行业范围的规定;二是适当调整有关经济普查方法的规定;三是修改有关经济普查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的规定。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18-09
-
版次
1
-
ISBN
9787509396759
-
定价
4.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32开
-
纸张
胶版纸
- 【内容简介】
-
2018年我国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依法保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国务院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作出相应修改。
本次修改坚持突出重点,仅对现行条例中明显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适应,以及需要与修改后的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的条款作必要调整,对其他内容均不作改动。
适当扩大了采用抽样调查方法的对象范围,规定对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等也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清查形成的单位名录,做好经济普查数据的采集、审核和上报等工作。
- 【作者简介】
-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书。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新华文轩网络书店 全新正版书籍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