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及刑法规制
法学理论 新华书店全新正版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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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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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亚军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5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200340028
上书时间2024-02-2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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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网络书店 全新正版书籍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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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正不断由其自身系统制造的危险而身不由己地突变为风险社会。《风险社会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及刑法规制》作者张亚军认为:面对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规制原则的优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需要进行借鉴完善。《风险社会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及刑法规制》认为: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也经历着冲突与变革。由于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适用的缺憾,使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中的适用越来越发挥优势,在具体食品诉讼的适用中,需兼采优势证据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考虑以客观归责论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当然,针对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思维转变,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具体规范也要进行恰当的重构。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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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亚军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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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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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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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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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65308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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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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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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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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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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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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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09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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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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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正不断由其自身系统制造的危险而身不由己地突变为风险社会。面对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规制原则的优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需要进行借鉴完善。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也经历着冲突与变革。由于传统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链条中适用的缺憾,使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中的适用越来越发挥优势,在具体食品诉讼的适用中,需兼采优势证据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同时考虑以客观归责论限制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行为,以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当然,针对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思维转变,我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的具体规范也要进行恰当的重构。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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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军,女,1977年7月生,河北省秦皇岛人。2000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工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双学位;2003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出版个人著作1部,发表论文20余篇。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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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及监管机制概述
第一节风险社会下全球食品安全形势
一、风险社会之提出
二、食品安全的历史性
三、食品安全的世界性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及监管机制界定
一、“食品安全”的含义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第二章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比较与借鉴
第一节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述评
一、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概况及发展趋势
二、国外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原则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现状与启示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演变过程及现状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制度安排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缺失
四、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章风险社会视野下食品安全保护的刑法改革
第一节风险社会下刑法之危机与应对
一、风险社会的刑法危机
二、风险社会下刑法规范之扩张
三、风险刑法扩张的尺度
第二节疫学因果关系之适用
一、传统因果关系理论在食品安全链条适用中的缺憾
二、疫学因果关系之基本内涵
三、疫学因果关系在食品安全诉讼中的适用
第三节食品安全监督过失与客观归责论之借鉴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之规定
二、国外食品安全监督过失理论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督过失分析
四、以客观归责论限制食品监管刑事责任之行为
第四章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现状及反思
第一节我国刑法中食品安全的保护规范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三、食品监管渎职罪
第二节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反思
一、食品安全犯罪性质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确
二、食品安全法等附属刑法与刑法规定衔接不足
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与有毒、有害食品的区分困难
四、不安全食品持有、储存者的刑事责任缺失
五、食品犯罪的刑阶设计欠合理
第五章风险社会视野下我国食品安全刑法保护之重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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