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现货新书 定义规范研究 9787550433540 温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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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现货新书 定义规范研究 9787550433540 温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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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惊雷

出版社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50433540

出版时间2020-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78元

货号1202087750

上书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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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温惊雷,男,汉族,1989年生,湖北天门人,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法理专业博士生,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法逻辑学、法学方法论与立法学,参与国家重大社科基金项目1项,并发表多篇论文。

目录
章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实证分析

节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定位

第二节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现状梳理

一、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分布位置

(一)总则中的定义性条文考察

(二)分则中的定义性条文考察

(三)附则中的定义性条文考察

二、定义性条文在法律文本中的常用表述方式

第三节定义性条文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定义性条文立法依据不确定

二、定义性条文立法研究不充分

三、定义性条文立法标准不明晰

(一)定义性条文立法的形式标准不明晰

(二)定义性条文立法的实质标准不明晰

(三)定义性条文立法的操作标准不明晰

第二章定义论基础探微

节中国传统定义思想探源

一、孔子的“正名”思想

(一)“正名”即确定名的概念内涵

(二)“正名”的规则

(三)“正名”的逻辑方法

二、公孙龙的“正名”思想

(一)“正名”即“正其所实”

(二)“唯乎其彼此”的“正名”原则

(三)“不过”、“不旷”的“正名”规则

(四)“正名”的方法

三、墨家学派的“正名”思想

(一)墨家论“名”——“以名举实”

(二)“正名”的要求

(三)作为“正名”基本方法的定义

四、荀子的“正名”思想

(一)“正名”的三个关键问题

(二)“正名”的必要性——“所为有名”

(三)“正名”的认识论基础——“所缘以同异”

(四)“正名”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制名之枢要”

五、中国传统定义思想的基本特征

(一)定义(正名)即确定概念的含义

(二)定义(正名)的核心在于名实相符

(三)定义(正名)应依规则而行

第二节西方传统定义论思想探析

一、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定义思想

(一)苏格拉底的定义方法

(二)苏格拉底的“普遍定义”思想

(三)柏拉图的贡献:从“普遍定义论”到“理念论”

二、亚里士多德的定义思想

(一)亚里士多德论本质定义

(二)亚里士多德论定义的规则

三、传统形式逻辑定义理论的基本特征

(一)传统逻辑中的定义对象是语词或概念

(二)传统逻辑中的定义目的是为了揭示事物的本质属性

(三)传统逻辑中的定义思想基于认识论视角

第三节西方现代定义论思想探究

一、现代逻辑中的定义对象是符号

二、现代逻辑中的定义目的是为了简化表述、说明符号意义或引入新符号

(一)定义的简述作用

(二)说明或规定初始符号的定义

(三)引入新符号的定义

三、现代逻辑中的定义思想基于逻辑和语言符号视角

(一)符号具有对象关联性

(二)符号的使用应依循规则

第三章定义的概念、类型及方法

节何谓定义

第二节定义的基本类型

一、规定定义

二、词典定义

三、明确定义

四、理论定义

五、说服定义

第三节定义的主要方法

一、内涵定义法

(一)属加种差定义法

(二)摹状定义法

(三)条件定义法

(四)操作定义法

(五)语境定义法

二、外延定义法

(一)完全枚举定义法

(二)部分枚举定义法

(三)实指定义法

三、归纳定义法

四、语词定义法

(一)说明的语词定义法

(二)约定的语词定义法

(三)修正的语词定义法

第四章定义性规范的立法原理

节定义性规范概述

一、何谓定义性规范

二、定义性规范的基本特征

(一)定义性规范创设了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定义关系

(二)定义性规范创设的实质是立法者实施了一种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

(三)定义性规范所创设的法律定义类型只能是规定定义

三、定义性规范与定义性条文的关系

(一)一个完整的定义性规范由一个定义性条文来表达

(二)一个完整的定义性规范由同一部法律文件中的数个定义性条文来表达

(三)一个完整的定义性规范由不同法律文件中的数个定义性条文来表达

(四)一个定义性条文表达数个定义性规范

第二节定义性规范的立法目的

一、厘清法律概念的涵义

二、缓解法律所调整事实类型的无限性与法律条文的有限性之间的冲突

三、保持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和融贯性

四、限定司法活动对法律概念再解释的界限

五、避免法律条文表述的繁琐

第三节定义性规范的基本类型

一、三种主要定义性规范类型

(一)内涵型定义性规范

(二)外延型定义性规范

(三)内涵加外延型定义性规范

二、三种准定义性规范类型

(一)推定型准定义性规范

(二)视为型准定义性规范

(三)除外型准定义性规范

第四节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基本规则

一、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形式规则

(一)定义应尽可能清晰准确

(二)定义联项必须是肯定的,不得否定

(三)定义既不能过宽又不能过窄

(四)被定义的法律概念不得包含“和”、“或”等命题联结词

(五)禁止循环定义

(六)禁止重复定义

二、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实质规则

(一)定义性规范立法必须有充分恰当的立法理由支持

(二)定义性规范立法必须考虑法律体系的体系性和完备性

(三)定义性规范立法必须尊重语言的通俗性

(四)定义性规范立法应当关注与全球化保持协调一致

三、定义性规范立法的操作规则

(一)定义性条文的分布位置应明确

(二)定义性条文的固定格式应明晰

(三)定义性条文的表述方式应明白

第五章当前立法定义谬误的类型化分析

节缺少法律定义的谬误

一、缺少对核心概念的定义

二、缺少对模糊概念的定义

(一)缺少对概括性概念的定义

(二)缺少对歧义性概念的定义

(三)缺少对含混性概念的定义

(四)缺少对不确定性概念的定义

三、缺少对专业概念的定义

(一)缺少对专业性较强概念的定义

(二)缺少对与日常含义有重要区别概念的定义

第二节法律定义无效的谬误一、因违反“定义必须包括定义项、被定义项和定义联项”规则而无效

二、因违反“被定义法律概念不得包含‘和’、‘或’等命题联结词”规则而无效

三、因违反“禁止循环定义”的规则而无效

(一)因“被定义项直接出现在定义项之中”而无效

(二)因“被定义项间接出现在定义项之中”而无效

第三节法律定义不清晰的谬误

一、因违反“定义不能用模糊、晦涩或比喻的语言来表述”规则而导致定义不清

二、因违反“定义应简洁明确”的规则而导致定义不清

三、因违反“定义既不能过宽又不能过窄”规则而导致定义不清

四、因“现有定义无法适用新变化”而导致定义不清

第四节法律定义不一致的谬误

一、因不同法律对具有相同调控范围的同一概念进行重复定义而导致法律定义不一致

二、因在同一法律内重复定义相同法律概念而导致法律定义不一致

第五节法律定义相矛盾的谬误

参考文献

后记

主要

内容摘要
本书基于逻辑学、法理学及立法学的相关原理,首先针对当前定义性规范概念不清的现状,对定义性规范的概念进行了厘清。其次,从定义性规范的逻辑结构、语义结构及定义类型等方面讨论了定义性规范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当前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立法目的,从而论证了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详细阐释了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基本方法及主要类型,为定义性规范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方法。很后,总结归纳了定义性规范创设中所必须遵守的形式规则和实质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立法者所给出的立法定义中所存在的谬误类型作了具体分析,对这些这些立法定义谬误类型或形式的识别、分析与避免将极大地增强立法的科学性。

主编推荐
本书观点新颖,已经角度独特,首先针对当前定义性规范概念不清的现状,对定义性规范的概念进行了厘清。其次,从定义性规范的逻辑结构、语义结构及定义类型等方面讨论了定义性规范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讨论了当前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立法目的,从而论证了定义性规范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再次,详细阐释了立法者创设定义性规范的基本方法及主要类型,为定义性规范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方法。很后,总结归纳了定义性规范创设中所必须遵守的形式规则和实质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立法者所给出的立法定义中所存在的谬误类型作了具体分析,对这些这些立法定义谬误类型或形式的识别、分析与避免将极大地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可以作为法律工作者和法律研究者的参考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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