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中国通史 9787546433103 吕思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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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思勉
出版社成都时代
ISBN9787546433103
出版时间20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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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78元
货号32214997
上书时间2024-12-2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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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吕思勉(1884—1957),字诚之,生于常州书香门第。他自幼由父母教授史书,16岁开始自学古史典籍。自1905年起,他先后在苏州东吴大学、江苏省立第一师范学校等校任教。自1926年起,先后任上海光华大学国文系教授、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1951年后,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吕思勉是我国现代史学的开拓者,与陈垣、陈寅恪和钱穆并称“现代中国四大史学家”。其史学研究通贯各时代,周瞻各领域,长于综合研究和融会贯通,在通史、断代史和专史等诸多领域里都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一生著有两部中国通史、四部断代史、五部专门史,加上大量史学札记,共计1000多万字。他还是卓越的历史教育家,培养了钱穆、赵元任、黄永年等得意门生。
目录
上编?中国文化史
第一章?婚姻?3
第二章?族制29
第三章?政体47
第四章?阶级65
第五章?财产85
第六章?官制109
第七章?选举126
第八章?赋税147
第九章?兵制167
第十章?刑法191
第十一章?实业212
第十二章?货币233
第十三章?衣食250
第十四章?住行272
第十五章?教育291
第十六章?语文306
第十七章?学术326
第十八章?宗教365
下编?中国政治史
第十九章?中国民族的由来383
第二十章?中国史的年代390
第二十一章?古代的开化393
第二十二章?夏殷西周的事迹402
第二十三章?春秋战国的竞争和秦国的统一409
第二十四章?古代对于异族的同化415
第二十五章?古代社会的综述420
第二十六章?秦朝治天下的政策425
第二十七章?秦汉间封建政体的反动430
第二十八章?汉武帝的内政外交437
第二十九章?前汉的衰亡444
第三十章?新室的兴亡448
第三十一章?后汉的盛衰453
第三十二章?后汉的分裂和三国459
第三十三章?晋初的形势464
第三十四章?五胡之乱(上)469
第三十五章?五胡之乱(下)473
第三十六章?南北朝的始末478
第三十七章?南北朝隋唐间塞外的形势486
第三十八章?隋朝和唐朝的盛世490
第三十九章?唐朝的中衰495
第四十章?唐朝的衰亡和沙陀的侵入501
第四十一章?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507
第四十二章?唐宋时代中国文化的转变514
第四十三章?北宋的积弱519
第四十四章?南宋恢复的无成525
第四十五章?蒙古大帝国的盛衰533
第四十六章?汉族的光复事业539
第四十七章?明朝的盛衰545
第四十八章?明清的兴亡551
第四十九章?清代的盛衰559
第五十章?中西初期的交涉565
第五十一章?汉族的光复运动571
第五十二章?清朝的衰乱577
第五十三章?清朝的覆亡583
第五十四章?革命途中的中国590
内容摘要
《中国通史》原名《吕著中国通史》,写作于抗日战争时期,由吕思勉在上海光华大学多年讲授国史的讲稿为基础撰写而成。该书共计54章,近40万字,分上下两册,上册分门别类地叙述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学术的发展情况;下册则分章按时间顺序有条有理地叙述政治历史的变革。在20世纪的中国史学界,凭个人力量独立完成,囊括了古代、近代和现代三大时段的中国全通史中,本书是一枝独秀且非常完整的一部。史学大家顾颉刚称其体裁别致,有“极多石破天惊之新理论”。因此自出版后就不断重印、再版,不仅在民国时期发行量巨大,也是至今为止极有特色与价值的中国通史类作品。
本版以1940年、1944年分别于开明书店出版的《吕著中国通史》上册和下册为底本,严审精校,对原文、原注中因时代局限出现的错误或不够严谨之处,皆以编者注方式加以说明。为增加阅读趣味性与可读性,本版还在文字中穿插大量示意图表、古籍书影、人物画像、传世名画等,并配以简明解说。如此种种,对于思考“历史究竟是门怎样的学问”“以史为鉴的具体的含义是什么”“普通人能通过历史得到什么”的读者来说,或可从这位治学严谨的史学教育大师的著作中找到答案。
精彩内容
第一章?婚姻《易经》的《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这是古代哲学家所推想的社会起源。他们以为隆古的社会,亦像后世一般,以一夫一妇为基本,成立一个家庭,由此互相联结,成为更大的组织。此等推想,确乎和我们根据后世的制度,以推想古代的情形的脾胃相合。所以几千年来,会奉为不刊之典。然而事实是否如此,却大是一个疑问了。
自有历史以来,不过几千年,社会的情形,却已大有改变了。设使我们把历史抹杀了,根据现在的情形,去臆测周、秦、汉、魏、唐、宋时的状况,那给研究过历史的人听了,一定是一场大笑话,何况邃古之事,去今业已几万年几十万年呢?不知古代的真相,而妄以己意推测,其结果,必将以为自古至今,不过如此,实系因缘起灭的现象,都将认为天经地义,不可变更。这就将发生许多无谓的争执、不必要的保守,而进化的前途被其阻碍了。所以史前史的发现,实在是学术上的一个大进步。而其在社会组织方面,影响尤大。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所以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的。以一夫一妻的家庭为原始的男女关系,实属错误。
主张一夫一妻的家庭为男女原始关系的形态的,不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而来的,猿猴已有家庭,何况人类?然谓猿猴均有家庭,其观察本不正确详见李安宅译《两性社会学》附录“近代人类学与阶级心理”第四节,商务印书馆本。即舍此勿论,猿猴也是人类祖先的旁支,而非其正系。据生物学家之说,动物的聚居,有两种形式:一如猫虎等,雌雄同居,以传种之时为限;幼儿成长,即与父母分离;是为家庭动物。一如犬马等,其聚居除传种外,兼以互相保卫为目的;历时可以甚久,为数可以甚多;是为社群动物。人类无爪牙齿角以自卫,倘使其聚居亦以家庭为限,在隆古之世,断乎无以自存,而且语言也必不会发达。所以原始人类的状况,我们虽不得而知,其为社群而非家庭,则殆无疑义。猿类的进化不如人类,以生物界的趋势论,实渐走上衰亡之路,怕正以其群居本能,不如人类之故。而反说人类的邃初,必与猿猴一样,实未免武断偏见了。何况人类的性质,如妒忌及性的羞耻等,均非先天所固有此观小孩便知。动物两性聚居,只有一夫一妻、一夫多妻两种形式,人类独有一妻多夫(一妻多夫制在动物中也存在,如黄脚三趾鹑,作者此论有误,为其时代科学进展有限之故—编者注),尤妒忌非先天性质之明证;母爱亦非专施诸子女等;足以证明其非家庭动物的,还很多呢。
现代的家庭,与其说是源于人的本性,倒不如说是源于生活情形道德不道德的观念,根于习惯;习惯源于生活。据社会学家考究:在先史时期,游猎的阶级极为普遍。游猎之民,都是喜欢掠夺的,而其时可供掠夺之物极少,女子遂成为掠夺的目的。其后虑遭报复,往往掠夺之后,遗留物件,以为交换。此时的掠夺,实已渐成为贸易。女子亦为交换品之一。是为掠夺的变相,亦开卖买的渊源。掠夺来的女子,和部族中固有女子的地位是不同的。她是掠夺她的人的奴隶,须负担一切劳役。此既足以鼓励男子,使之从事掠夺,又婚姻之禁例渐多,本部族中的女子可以匹合者渐少,亦益迫令男子从事向外掠夺。所以家庭的起源是由于女子的奴役;而其需要,则是立在两性分工的经济原因上的。与满足性欲,实无多大关系。原始人除专属于他的女子以外,满足性欲的机会多着呢。游猎之民,渐进而为畜牧,畜牧之民好战斗,喜掠夺,亦与游猎之民同凡畜牧之民,大抵兼事田猎,而其力且加强因其食物充足,能合大群;营养佳良,体格强壮之故。牧群须人照管,其重劳力愈甚,而掠夺之风亦益烈。只有农业是源于搜集的,最初本是女子之事。低级的农业,亦率由女子任其责。其后逐渐发达,成为生活所必资。此时经济的主权,操于女子之手。土田室屋及农具等,率为女子所有。部族中人,固不愿女子出嫁;女子势亦无从出嫁;男子与女子结婚者,不得不入居女子族中,其地位遂成为附属。此时女子有组织,男子则无或虽有之而不重要,所以社会上有许多公务,其权皆操于女子之手如参与部族会议,选举酋长等。此时之女子,亦未尝不从事后世家务一类的事务,然其性质,亦为公务,与后世之家务,迥乎不同,实为女子的黄金时代。所谓服务婚的制度,即出现于此时。因为结婚不能徒手,而此时的男子,甚为贫乏,除劳力之外,实无可以为聘礼之物。其后农业日渐重要,男子从事此者益多,导致男子为主,而女子为辅。于是经济的主权,落入男子之手。生活程度既高,财产渐有盈余,职业日益分化。如工商等业,亦皆为男子之事。个人私产渐兴,有财富者即有权力,不乐再向女子的氏族中作苦,乃以财物偿其部族的损失,而娶女以归。于是服务婚渐变为卖买婚,女子的地位又低落了。
以上所述,都是社会学家的成说。返观我国的古事,也无乎不同。《白虎通义·三皇》说,古代的人,“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这正是古代的婚姻无所谓夫妇的证据。人类对于男女性交毫无限制的时代去今已远,在书本上不易找到证据。至于辈行婚的制度,则是很明白无疑的。《礼记·大传》说宗子合族之礼道:“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会。名著而男女有别。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这正是古代婚姻但论辈行一个绝好的遗迹。所谓同姓,是指父系时代本氏族里的人。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老太爷、老爷、少爷们。异姓,郑《注》说“谓来嫁者”,就是老太太、太太、少太太们。从宗,是要依着血系的枝分派别的,如先分为老大房、老二房、老三房,再各统率其所属的房分之类,参看下章自明。主名,郑《注》说:“主于妇与母之名耳。”谓但分别其辈行,而不复分别其枝派。质而言之,就是只分为老太太、太太、少太太,而不再问孰为某之妻,孰为某之母。“谓弟之妻为妇者,是嫂亦可谓之母乎。”翻作现在的话就是:“把弟媳妇称为少太太,算作儿媳妇一辈,那嫂嫂难道可称为老太太,算作母亲一辈吗?”如此分别,就可以称为男女有别,可见古代婚姻,确有一个专论辈行的时代,在周代的宗法中,其遗迹还未尽泯。夏威夷人对父、伯叔父、舅父,都用同一的称呼。中国人对舅虽有分别,父与伯叔父,母与伯叔母、从母,也是没有分别的。伯父只是大爷,叔父、季父,只是三爷、四爷罢了。再推而广之,则上一辈的人,总称为父兄,亦称父老。老与考为转注《说文》,最初只是一语,而考为已死之父之称。下一辈则总称子弟。《公羊》何《注》说:“宋鲁之间,名结婚姻为兄弟。”僖公二十五年可见父母兄弟等,其初皆非专称。资本主义的社会学家说:这不是野蛮人不知道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乃是知道了而对他们仍用同一的称呼。殊不知野蛮人的言语,总括的名词虽比我们少,个别的名词却比我们多,略知训诂的人皆知之如性别,古时鸟称雌雄,兽称牝牡,今则总称雌雄,即其一例。既知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而仍用同一的称呼,这在我们,实在想不出理由来。难者将说:父可以不知道,母总是可以知道的,为什么“母”字亦是通称呢?殊不知大同之世,“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生物学上的母,虽止一个,社会学上的母,在上一辈中,是很普遍的。父母之恩,不在生而在养,生物学上的母,实在是无甚关系的,又何必特立专名呢?然则邃初所谓夫妇之制和家庭者安在?《尔雅·释亲》云兄弟之妻,“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这就是现在的妯娌。而女子同嫁一夫的,亦称先生者为姒,后生者为娣。这也是辈行婚的一个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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