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现货新书 环境侵害赔偿责任研究 9787562065166 贺思源著
21年品牌 40万+商家 超1.5亿件商品

正版现货新书 环境侵害赔偿责任研究 9787562065166 贺思源著

全新正版现货,以书名为准,放心购买,购书咨询18931383650朱老师

16.51 5.9折 28 全新

库存2件

北京丰台
认证卖家担保交易快速发货售后保障

作者贺思源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65166

出版时间2013-12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8元

货号8642233

上书时间2024-12-10

黎明书店

十五年老店
已实名 已认证 进店 收藏店铺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内容提要

 章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第二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概述

 节“环境侵害”的界定

 一、“环境侵害”的立法表达

 二、“环境侵害”的学理建构

 三、“环境侵害”的界定

 四、“环境侵害”的特殊性

 第二节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界定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含义

 二、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界定

 三、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功能

 四、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类型

 第三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

 节国家赔偿责任理论基础的主要学说

 一、人民主权说

 二、社会契约论

 三、公平负担说

 四、社会连带论

 五、简要评析

 第二节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解释

 一、法秩序变迁下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的证立

 二、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环境侵害危险共担

 三、小结

 第四章基于怠干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的赔偿责任

 节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国家赔偿的原理

 一、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为概念的认定

 二、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国家赔偿的机理

 第二节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一、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为造成损害

 三、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第三节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赔偿责任的分配

 二、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国家赔偿责任的实现

 第五章基于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的赔偿责任

 节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国家赔偿的原理

 一、公共设施污染环境侵权致害的界定

 二、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

 第二节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环境污染侵权归责体系的现状与反思

 二、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归责原则的适用

 第三节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现状与反思

 二、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选择

 第四节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确定

 二、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赔偿责任的实现

 结论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构建与完善综合、多元的环境侵害赔偿责任机制,不仅关系到环境侵害所致人身、财产损害能否获得及时有效的填补,还涉及环境侵害危险的公平分配。
我国现行环境侵害赔偿责任机制设计是以体现“加害者个体负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主导,以“加害者集体负担”的社会化赔偿责任为补充,但对于可归责于政府之原因而间接或直接污染环境致害的国家赔偿责任问题缺乏足够的关注,这不仅造成遭受环境侵害的受害人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实践困境,也不利于强化对于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约束。为此,我国需要重塑因政府间接或直接原因所致环境侵害的国家赔偿责任制度,以解决政府在环境侵害救济中的法律责任缺位问题,并使之与民事赔偿责任机制及社会化赔偿责任机制互补,以发挥制度协同作用。为达到上述目标,贺思源著的《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研究》将通过导
论、基本概念界定、理论基础阐释、间接赔偿责任制度与直接赔偿责任制度构建、结束语等六个部分,对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问题展开分析和论述。
具体而言:第一部分“导论”,通过对研究背景及研究现状的描述,勾勒出我国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研究的现状与不足.明确研究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意义、研究的内容及方法。第二部分“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概论”,对本书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确立本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在对本书中的“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这两个关键概念的涵义进行梳理、甄别、界定的基础上,对“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内涵、性质、功能以及基本型态进行界定或描述,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第三部分“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论证国家对因环境污染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首先对具有代表性的传统理论学说或主张进行梳理分析,指出这些理论学说或主张对国家赔偿责任正当性阐释所
存在的不足。然后引入国家义务理论以及危险共担理论,分别从‘‘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理论视角论证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正当性根据;立基于风险社会背景下的环境侵害危险不断加剧这一社会现实,以“危险共担”理论来阐释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合理性根据。第四部分“基于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的赔偿责任”.着重分析政府及其环境环境保护监管部门因不履行、拖延履行或不充分履行环境监管作为义务而“促成”环境侵害发生,进而造成特定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害之间接赔偿责任的机理、构成要件、国家赔偿责任与被监管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以及国家赔偿责任的承担等基本问题。第五部分“基于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的赔偿责任”,重点论述政府在从事公共工程建设,设置或运行公共设施(尤其是环保公共设施)等公共服务过程中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伤害或损害他人生命、健康或财产损害之直接赔偿责任的法律属性、归责原则、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基本问题。

精彩内容

本书由导论、本论与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通过对研究背景及研究现状的描述,勾勒出我国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研究的现状与不足,明确研究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概论”,第二章“环境侵害国家赔偿责任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基于怠于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致害的赔偿责任”,第四章“基于公共设施污染环境致害的赔偿责任”。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

此功能需要访问孔网APP才能使用
暂时不用
打开孔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