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治大国 9787559638915 熊逸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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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逸著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ISBN9787559638915
出版时间2020-03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68元
货号3452099
上书时间2024-11-0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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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中国当代思想隐士熊逸中国思想史系列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赞赏推荐讲透古代中国的正义、道德、伦理告诉你一切难题的答案\"
作者简介
熊逸,中国当代重要的思想家之一,也是一位思想隐士,隐于市而专心著书的人。 熊逸是一个笔名,只有极少的人识得他的庐山真面目。 他坚持用这个笔名解剖中国传统文化,用学贯中西的现代视角反观中国人的文化祖国。他把这个笔名看作自己宝贵的生命财产。 已出版作品:《正义从哪里来》《:一切心法》《思辨的禅趣:〈坛经〉视野下的世界秩序》《道可道:〈老子〉的要义与诘难》《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孟子趣说》等。 在“得到”APP开设有文化专栏“熊逸书院”,主讲传统文化,富有思想内涵与知识含量,深受听众欢迎。
目录
本书内容重点集中在几个方面: 第一, 关注历代思想家在各种流行的社会观念和社会思潮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 探讨古人对正义问题的纷纭复杂的或清晰、或模糊的认识; 第三, 正义问题在抽象思辨中的逻辑终点及其在古代社会里的复杂呈现; 第四, 延续了对自洽性正义规则的否定, 揭示在古人的观念里其实已经具备这样的否定精神; 第五, 探讨古人所面临的伦理上的两难困境。
内容摘要
\\\"这本书主要探讨的是古人所面临的伦理上的两难困境,其中不乏一些相当有趣的问题。诸如亲情与国法孰先孰后;法律条文是否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敌人阵营里的起义者是否应该受到我们的热情接纳;一切的侵略战争是否都是非正义的;在利益足够大的时候,见利忘义是否才是唯一合乎道德的选择……全书以学贯中西古今的现代视角反观古代中国社会,叙述旁征博引却流畅自然,直抵观念核心而不晦涩难懂。即便是最普通的读者也能看懂全书,在妙趣横生的文字中寻踪索迹,从中洞悉真知灼见,体会到智慧与思辨的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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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
\\\"第一章圣天子的违法逃亡1苏轼讲过,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起自孟子。孟子以性善立论,仿佛变成了一只靶子,不管谁看见他都想拉弓射上一箭。(《子思论》,《苏轼文集》卷三)当然,孟子有着和他的勇气颇相称的口才,所以不那么容易被人射中要害。
在先秦诸子当中,最善辩的人恐怕非孟子莫属了。在他迎击过的所有箭矢里边,我以为最刁钻的一支并非出自任何一名论敌之手,却是他的学生桃应射过来的。
桃应的箭矢是这样一个问题:“假如舜为天子,皋陶为法官,舜的父亲瞽瞍杀了人,怎么做才是对的?”在儒家传统里,舜是理想型的天子,皋陶是理想型的法官,舜的父亲瞽瞍则是一个理想型的坏分子。瞽瞍和那个同样卑鄙恶劣却占有自己的全部父爱的小儿子象一起,三番五次地安排毒计,大有不把舜害死誓不罢休的势头。尽管瞽瞍是一个坏到令人发指且坏得完全不可思议的父亲,舜却始终是一个无怨无艾、一心尽孝的好儿子。那么,对桃应的问题我们便可以换一种表达方式:天子是完美的,法官也是完美的,如果天子的坏父亲杀了人,应该怎样处理才是对的?
对这个貌似需要长篇大论来反复论证的问题,孟子只给了一个极其简单明了的回答:“把瞽瞍抓起来就是了。”仿佛在孟子看来,桃应的问题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
在孟子的直截简略面前,桃应不免错愕,于是追问道:“难道舜就不加阻止吗?”这个追问看来正在孟子的意料之中,而孟子继续给出了一个直截简略得近乎过分的回答:“舜怎么能去阻止呢?瞽瞍杀了人,当然应该被捕。”桃应更加困惑了:“难道舜就这样任由父亲被捕不成?”今天的读者已经不太能够理解桃应的困惑。在中国传统的法律理想里,有一句众所周知的名言,即“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皇亲国戚或任何特权阶级肆意作奸犯科而不受法律制裁,这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但在法理上毫无疑问是大大不该的。然而事情的另一面是,儒家认为国家法理是家族伦理的自然拓展,孝道处于毋庸置疑的核心位置。桃应的问题便关乎法理,其言下之意是,舜如果听任父亲被捕服法,作为儿子显然有违孝道,那么以儒家的标准来看就很不合适了。
亲情与国法似乎不可兼得,换言之,对于此时的大舜而言,天子的身份与儿子的身份哪一个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桃应问题的刁钻之处正在于此,而孟子自然晓得其中的关键,所以最终还是给出了一个似乎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舜把抛弃天子之位看得就像丢掉旧鞋子一样。他会偷偷地背着父亲逃走,逃到政府找不到的地方,度过快乐的后半生,快乐得忘记天下。”12我们有必要把孟子的意见做一番粗略的整理:天子的父亲杀人,在这件事上,完美法官和完美天子分别有自己的一套行为标准。法官的行为标准是正常执法,绝不因违法者的特殊身份而法外开恩;天子的行为标准则有两条:(1)作为天子,履行天子职责,不去阻挠正常执法,听任父亲接受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制裁。
(2)作为儿子,偷偷把父亲救走,一同逃离国境,在避世隐居中尽孝道以享天伦之乐。
“逃离国境”在这里是有显著意义的,它既意味着主动放弃天子的职务,也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子民的身份。于是,大舜对于他原先治理过的天下而言,既无天子之责,亦无臣民之义,而唯一余下的责任关系就是父子之道。这也就意味着,在孟子的理想规范里,血缘伦理优先于政治伦理,家庭亲情优先于社会责任。明代学者马明衡言简意赅地归结过这个道理:“皋陶但知有法,舜但知有父。”(《尚书疑义》卷一)孟子的解决方案至少透露出两条主要原则:(1)法律面前,理应人人平等。
(2)家事重于国事,家里的一口人重于全国其他所有人。
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讲,第一点完全不难接受,第二点就有些匪夷所思了。孟子似乎没有考虑到一个最基本也最原始的正义原则:加害者理应对受害者做出相应的补偿。那么,假如在瞽瞍杀人案中,受害者的妻儿老小来找孟子理论,孟子是不是真的可以应付裕如呢?
3《搜神记》是一部奇特的书,书中的内容尽管充斥着看似荒诞不经的怪力乱神,作者干宝却显然是以严肃的史家姿态加以撰述的。在他看来,书中的这些事情哪怕再如何离奇古怪,读者都不应该以奇谈视之。所以,对于以下这则超乎常理的故事,至少干宝本人是笃信不疑的:嘉兴有一个叫徐泰的人,自幼父母双亡。叔父徐隗将他抚养成人,待他比待亲生儿子还好。后来叔父生了病,徐泰很尽心地照料他。一天晚上,徐泰梦见两个人乘船而来,走上自己的床头,然后打开一个箱子,取出一本簿子对自己说:“你叔父的死期到了。”徐泰在梦里连连向这两人叩头哀求,后者终于心生恻隐,便问他道:“这县里面还有没有和你叔父同名同姓的人?”故事说到这里,我们自然知道这两个人要做什么:徐隗固然难逃一死,但可以找一个同名同姓的人代他死。也就是说,他们的职责就是将一个名叫徐隗的人带到阴司,至于这个人究竟是此徐隗抑或彼徐隗,那倒完全可以通融。这就等于抛给了徐泰一个道德难题:叔父当然是最亲的亲人,但牺牲一个无辜者的生命来挽救叔父,可以这样做吗?
最后亲情战胜了一切。故事的后文是,徐泰确实想找这样一个替死鬼出来,却实在想不出本县还有谁和叔父同名同姓,搜肠刮肚之下,只想到有一个叫张隗的,与叔父同名而不同姓。那两个人答道:“这也可以,姓名差不多就行。念在你苦心侍奉叔父的分上,我们就成全你的孝心。”言讫,两人消失不见,待徐泰醒来,叔父的疾病果然痊愈了。(《搜神记》卷十)从故事讲述者的态度来看,徐隗、徐泰这两叔侄的感情是最令人动容的。他们虽然不是父子关系,但徐隗待徐泰如亲子,徐泰也事徐隗如生父。故事的讲述者显然相当赞同这种伦理关系,对孝道的认同超越了血缘局限。于是,讲述者的难题就是怎样处理那个张隗的结局——如果在表彰徐泰之孝道的同时加给他一个枉杀无辜的罪名,这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索性就避而不谈好了。读者当然晓得张隗肯定是做了徐隗的替死鬼,但故事毕竟不曾明白地交代这一点。看来,在故事讲述者的道德权衡里,虽然认为徐泰枉杀张隗的做法不甚妥当,但终于还是褒扬其大体而不去深究细节了。
倘若我们给这则故事增添一点内容:假设张隗也有一个事亲至孝的儿子,其人还清楚知道了父亲的死因,他又该何去何从呢?——遗憾的是,在瞽瞍案件中被孟子回避的那个问题在《搜神记》里同样地被回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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