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版现货新书 中国民事强制执行法专题研究 9787521611564 肖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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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现货新书 中国民事强制执行法专题研究 9787521611564 肖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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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肖建国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21611564

出版时间2020-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9元

货号29000330

上书时间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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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民事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人民事权利的程序,其复杂性不亚于定分止争或预防纠纷的权益判定程序。尤其是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极具特殊性,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缠绕、不同部门法交错适用,各种权力相互角逐、不同利益对立冲突,是法律与社会碰撞*为激烈的场所,是理论与实践脱节*为严重的领域。本书立足中国问题,共设置十个专题,聚焦民事强制领域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内容既涉及执行立法、审执分离、执行救济等理论和实务持续关注的问题,也涉及执行信息化建设、间接执行措施的适用、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的冲突等近年来实践热烈探索、理论亟需回应的新问题。



作者简介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执行理论专业委员会(筹)主任,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新世纪优秀人才。


 



目录

导 论 中国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的价值共识 /?001


一、对逃债赖债等背德行为的不宽容态度 /?001


二、“债权人中心主义”的执行程序观 /?003


三、执行效率至上的价值取向 /?007


专题一 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背景及其模式选择 /?009


一、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立法背景 /?009


(一)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切实解决执行难 /?009


(二)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确保执行合法性 /?011


二、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模式选择 /?013


(一)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三种模式 /?013


(二)单行法模式:我国民事强制执行立法的选择 /?020


专题二 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问题及其基本原则 /?025


一、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问题 /?025


(一)民事强制执行与民事审判的关系 /?026


(二)以责任财产为中心的民事强制执行立法 /?027


二、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 /?029


(一)目前国内学者的观点及评价 /?029


(二)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基本原则 /?031


(三)需要入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执行比例原则 /?032


(四)需要讨论的基本原则:民事执行平等原则抑或优先原则 /?036


(五)关于拍卖物上负担处理的基本原则:承受主义、消灭主义与剩余主义 /?046


专题三 民事执行权的行使目的、构成及法律性质 /?049


一、民事执行权的行使目的及构成 /?049


(一)民事执行权的行使目的 /?049


(二)民事执行权的具体构成 /?049


二、民事执行权的法律性质 /?053


(一)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争议 /?053


(二)民事执行权的司法权本质 /?055


专题四 审执关系的基本原理及审执分离体制改革 /?060


一、审执关系的基本原理 /?060


(一)民事强制执行与审判的共通性原理 /?061


(二)民事强制执行与审判的差异性原理 /?066


二、审执分离体制改革 /?071


(一)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的理论解读 /?071


(二)我国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权改革 /?074


(三)我国民事执行机构改革的模式抉择 /?076


(四)我国民事执行实施权的优化配置 /?082


(五)我国民事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协作 /?101


专题五 民事强制执行当事人的变更、追加与救济 /?106


一、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及其正当性基础 /?106


(一)执行力及其主观范围的内涵阐释 /?106


(二)执行力主观范围扩张的考量因素 /?108


(三)执行债权人主观范围的扩张及其正当性基础 /?110


(四)执行债务人主观范围的扩张及其正当性基础 /?113


二、执行当事人变更、追加的程序 /?117


(一)执行文制度下当事人适格的变动程序 /?117


(二)对执行文赋予程序的评价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21


(三)我国执行当事人变更与追加的程序建构 /?125


三、执行当事人变更、追加的救济 /?130


(一)执行文制度下当事人适格变动的救济制度 /?130


(二)我国执行当事人变更与追加的救济制度 /?137


专题六 民事强制拍卖的性质、效力以及规则构建 /?144


一、民事强制拍卖的性质和效力 /?144


(一)强制拍卖性质和效力的论争 /?144


(二)强制拍卖中的利益衡量(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 /?148


(三)强制拍卖中的利益衡量(Ⅱ):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151


二、民事强制拍卖的规则构建 /?156


(一)强制拍卖的四个原则 /?156


(二)强制拍卖中执行机构的地位 /?158


(三)强制拍卖中私人利益冲突的协调 /?159


(四)强制拍卖中优先购买权的保护 /?160


(五)法院自行拍卖原则下的司法网拍规则创新 /?163


专题七 民事强制执行法对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166


一、执行异议复议程序 /?166


(一)异议权人及其相对人 /?167


(二)违法执行行为的范围 /?167


(三)执行法院的审查处理 /?169


(四)异议和复议的法律效果 /?170


(五)执行程序终结后的救济 /?171


二、案外人异议中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判断标准 /?171


(一)执行标的实体权属判断的性质 /?172


(二)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判断标准(Ⅰ):物权公示原则 /?174


(三)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判断标准(Ⅱ):权利外观主义 /?179


(四)小结:执行标的实体权属的若干判断规则 /?182


三、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程序构造 /?183


(一)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法律性质 /?184


(二)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 /?185


(三)案外人异议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关系 /?185


(四)案外人异议之诉中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186


(五)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程序 /?201


四、强制执行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 /?202


(一)执行异议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 /?202


(二)执行异议与对消极执行行为救济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 /?202


(三)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异议程序、复议程序与起诉程序的竞合及其处理 /?202


(四)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与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竞合及其处理 /?203


(五)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与执行监督的竞合及其处理 /?204


专题八 民事强制执行权与其他公权力之间的关系 /?206


一、民事执行权与检察权的关系 /?206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法理基础:从民事执行法律关系角度的论证 /?208


(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与限度 /?213


二、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的关系 /?216


(一)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冲突的表现形式 /?216


(二)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冲突的原因 /?221


(三)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冲突协调的考量因素 /?224


(四)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冲突的具体协调 /?227


(五)小结 /?232


专题九 民事强制执行领域司法改革前沿热点问题 /?233


一、参与分配程序的功能调整与制度重构 /?233


(一)参与分配程序的功能调整 /?234


(二)参与分配程序的分配原则重构 /?237


(三)参与分配程序的适用要件重构 /?241


(四)小结 /?247


二、执行信息化建设 /?247


(一)执行信息化建设助推执行模式新变革 /?248


(二)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溢出效应 /?250


三、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的构建 /?252


(一)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的功能定位 /?253


(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机制的展望 /?254


专题十 民事强制执行领域的其他重大及疑难问题 /?257


一、财产刑执行的理论基础 /?257


(一)公法上的债权理论 /?258


(二)被告人的责任财产理论 /?265


二、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的转化机制 /?270


(一)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转化的基本路径 /?270


(二)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转化机制的法理分析 /?274


(三)我国调解协议向执行名义转化机制构建 /?277


三、执行和解协议的类型化分析 /?279


(一)模式构建与抉择 /?280


(二)一般执行和解协议的解释选择 /?282


(三)特殊执行和解协议的类型化解读 /?286


(四)瑕疵执行和解协议的特殊检讨 /?290



内容摘要

民事强制执行是实现债权人民事权利的程序,其复杂性不亚于定分止争或预防纠纷的权益判定程序。尤其是我国的民事强制执行极具特殊性,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缠绕、不同部门法交错适用,各种权力相互角逐、不同利益对立冲突,是法律与社会碰撞*为激烈的场所,是理论与实践脱节*为严重的领域。本书立足中国问题,共设置十个专题,聚焦民事强制领域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内容既涉及执行立法、审执分离、执行救济等理论和实务持续关注的问题,也涉及执行信息化建设、间接执行措施的适用、民事执行权与行政权的冲突等近年来实践热烈探索、理论亟需回应的新问题。



主编推荐

肖建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执行理论专业委员会(筹)主任,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新世纪优秀人才。

 



精彩内容

2018年9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立法规划,民事强制执行法列入了立法规划,并授权人民法院牵头起草。2019年9月人民法院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解决中国特色的“执行难”问题提出了应对方案。执行难是一种社会病,是依法治国的拦路虎;执行难的长期存在,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表明我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出现了诸多深层次的问题。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是完善我国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意义重大。这部法律草案进一步贯彻了审执分离原则,畅通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参与执行程序的渠道,明确了执行及时、不间断原则,着力处理好继承与创新、执行效率与公正、国际化与中国化的关系问题。民事强制执行立法是几代民诉法学人的夙愿,立法的过程,既为深化执行法研究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民事强制执行法是法律与社会、实体与程序、理论与实践交错、碰撞为激烈的领域,是各种复杂的权利利益冲突后决战的战场。强制执行的实体正当化不仅有赖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依据),也有赖于执行标的之识别和判断。其中,前者决定着执行债权请求权的正当化,后者决定着责任财产实体权属判断标准的正当化。另外,执行法的研究必须回应我国强制执行制度建设的“真问题”。在中国社会转型期,或许存在着大量传统民事执行理论和制度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虚假诉讼、恶意逃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现象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如何做到以民事强制执行法的一般法理为指引,为化解这类典型的中国问题提供中国方案,成为民事诉讼法学者的使命和担当。当然,对于学者而言,执行法的研究殊为不易:一方面,民事执行法学在民诉法学界属于小众,起步晚、积累不够,理论基础尚未建立,域外的比较法研究也比较匮乏;另一方面,民事强制执行领域的中国问题更为突出,需要研究者对中国执行的本土实践有近距离的观察和体验,至少需要大量的实证调查;而且执行法与民商事实体法的联系更为紧密,没有扎实的民商事实体法(尤其是物权法)的功底,就无法展开真正有效的执行法研究。 上述这些困难,使得执行法学的研究成为畏途。

    笔者早接触民事强制执行法,是1992年至199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诉法研究生期间。当时,正值1991年民事诉讼法通过,人民法院刚刚完成1992年民诉法司法解释起草工作。在江伟老师的民诉法课堂上,江老师将其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论证的一些前沿疑难问题,作为课堂研讨的议题,安排研究生专题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我对于执行竞合、参与分配、代位执行等执行法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江老师的引导和鼓励下,尝试着撰写相关执行论文,其中一篇与江伟老师合作,发表于《中国法学》。 这篇文章尽管现在看来有些稚嫩,但对于我而言却成为巨大的动力,激励我继续研习执行法——要知道,当时民诉法学界研究执行法的学者寥寥。在硕士论文选题时,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以执行分配中的平等与优先原则作为题目,重点探讨我国有限破产主义下参与分配制度的功能及其制度改造问题。我把想法报告给江伟老师后,老师非常认可这个题目,并反复叮嘱我,一定要厘清执行法与破产法的关系,在统一法秩序下阐明二者之间的分化配合问题。在江老师的关心督促下,终于完成了3万多字的硕士论文。其核心内容,有幸分别在《法律科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上发表。

    此后,对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关注一直没有中断过。随着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民事强制执行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直接促动了执行法的研究。当时立法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域外执行法的“德日式构造”“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并列式构造”(秘鲁、意大利),以及“执行兼破产式构造”(瑞士)等几种立法模式中,我国执行立法究竟如何选择。为此,与江伟老师合作发表论文,主张我国建立以执行债权请求权为经、以执行程序与执行措施为纬的强制执行法构造。  2003年经由江伟老师引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童兆洪副院长安排,我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改革的试点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院长助理,在执行一线观察和了解强制执行实践。这段挂职经历加上此前数年为本科生讲授合同法、侵权法的教学实践,对于我研究民诉法、执行法,影响巨大,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研习民事诉讼法学的路径和方法。

    本书记录了我在强制执行法研究领域的成长历程,尤其是2004年至今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心得。近些年来,我聚焦于民事强制执行法学的研究,关注执行法的前沿问题,注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错研究,研究的领域覆盖了民事强制执行法的总论和分论。相关的论文先后发表在《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适用》《当代法学》《法学杂志》《法学论坛》《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等刊物上。通过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解释、到各地法院进行实地调研、与执行实践一线的法官和律师不断交流请教等方式,希望能够准确把握中国民事执行法的真问题,也希望研究成果为我国执行立法提供参考。

    自2002年开始,我相继承担了*、人民法院、国家社科基金、中国法学会等发布的与强制执行法有关的课题研究,一些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部分反映在本书中。这些课题主要包括:2002年*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项目《中国民事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研究》、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中青年种子课题《财产刑执行的理论基础——基于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分析》、2009年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规避、逃避执行的对策调研》、2010年人民法院委托课题《执行当事人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不动产强制执行程序研究》(10BFX051)、2011年人民法院审判理论重大课题《强制执行立法研究》、2012年*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强制执行法体系研究》(12JJD820012)和中国法学会重点课题《强制执行程序中的拍卖制度研究》[CLS(2012)B26]、2018年人民法院执行理论研究课题《强制执行法草案修订暨强制执行立法问题研究(总则)》、2019年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研究》,等等。

   本书的出版得益于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黄忠顺教授的热心指教和鼎力相助,感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庄诗岳、黎弘博、宋史超和硕士生丁金钰、张苏平等,不辞辛劳、细致地校对书稿。还要特别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侯鹏编辑的辛勤劳动。侯鹏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3级校友,做事认真负责敬业,我们在大学本科的民事诉讼法课堂上相识,也曾指导过他组队的挑战杯论文,十多年过去了,往事依然在目,仿佛发生在昨天。

   民事强制执行法的研究是一项令人迷醉、永无止境的事业,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本书只是选取了其中的十个专题展开。鉴于这一研究领域正处在快速的发展过程中,随着强制执行立法的推进,新问题、新争点会不断出现,而笔者掌握的资料还比较有限,研究结果难免挂一漏万,不当之处请学界同仁批评指正。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书所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日期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后,期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民事强制执行法能够尽早出台。

 

                                                        肖建国

                                                        2020年5月31日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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