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主动电子数据取法律问题探究 9787208170391 王弈
全新正版现货,以书名为准,放心购买,购书咨询18931383650朱老师
¥
8.64
1.9折
¥
45
全新
库存2件
作者王弈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70391
出版时间2020-07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5元
货号11065332
上书时间2024-10-0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王弈,工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教研室主任、华东政法大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指数研究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企业反腐败与合规研究院副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国家司法鉴定人(计算机司法鉴定与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同时兼任上海市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图像图形学学会数字媒体取证与安全专业委会委员、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 研究方向:信息法学与信息安全。曾先后主持承担了6项与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项目,其中1项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1项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上海市教委项目,1项上海市科研创新项目,1项上海市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参与编写相关教材6部。发表相关学术论文30余篇。
目录
第一章.为何需要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 _1
第一节电子数据取证现状 _ 5
一、电子证据作为独立证据种类 _ 5
二、证据规则有待完善 _ 6
三、国外电子证据法律比较与借鉴 _ 8
四、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发展及其趋势 _ 10
第二节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研究背景 _ 18
一、取证的主动性 _ 20
二、适应大规模分布式网络环境 _ 21
第三节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面临的法律挑战 _ 22
一、取证的合法性 _ 23
二、证据规则 _ 25
三、侵权与连带责任问题 _ 26
四、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_ 27
第二章.基于蜜场的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及其....特点 _ 29
第一节基于蜜场的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 _ 31
一、蜜场技术的发展背景 _ 31
二、基于蜜场的电子数据取证技术原理 _ 38
第二节基于蜜场的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特点 _ 57
一、蜜场技术的优势 _ 57
二、蜜场技术存在的风险 _ 61
第三节蜜场技术获取的电子数据证据的特点 _ 62
一、证据的合法性界定问题 _ 62
二、证据的动态性和时效性问题 _ 65
三、取证环境的特殊性问题 _ 67
第三章.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合法性....探讨 _ 69
第一节取证手段的合法性 _ 70
第二节取证程序的合法性 _ 74
一、取证的主体 _ 75
二、取证范围的界定 _ 76
三、取证的客体 _ 78
第四章.主动取证技术获取的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_ 80
第一节合法性规则 _ 81
一、蜜场系统设置的目的和预期目标 _ 82
二、蜜场系统的配置信息与运行记录维护 _ 89
三、合法性判定的原则与规则 _ 101
四、合法性判定规则的分析与解释 _ 105
第二节真实性判定规则 _ 109
一、蜜场系统正常运行的判定 _ 111
二、真实性判定规则 _ 119
第三节关联性判定规则 _ 136
一、时间关联分析 _ 137
二、地址关联分析 _ 137
三、用户行为关联分析 _ 138
四、内容关联分析 _ 138
五、与其他证据的关联分析 _ 139
第五章.侵权与连带责任问题 _ 144
第一节侵权与连带责任问题分析 _ 145
一、以蜜罐/ 蜜场为跳板攻击产生的两种不同原因 _ 145
二、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中蜜罐/ 蜜场技术涉及的侵权责任分析 _ 147
第二节建议的解决方案 _ 162
一、完善蜜罐/ 蜜场产品的安全审查和认证检测法律制度 _ 163
二、完善侵权责任相关法律制度 _ 165
三、从技术手段防范蜜罐/ 蜜场系统被利用引起的侵权责任 _ 167
第六章.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_ 169
第一节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析 _ 170
一、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基础和不同立法模式 _ 170
二、我国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现有法律规定评析 _ 172
三、基于蜜场的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分析 _ 177
第二节完善基于蜜场的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 _ 185
一、个人信息保护法和配套规则的制定完善 _ 185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非法律措施 _ 185
第七章.案例分析 _ 189
第一节经典案例分析 _ 190
一、案例一:发现新的入侵工具 _ 190
二、案例二:垃圾邮件态势分析 _ 194
三、案例三:追踪僵尸网络 _ 197
四、案例四:攻击者入侵蜜场/ 蜜罐系统案 _ 217
第二节案例分析总结 _ 221
参考文献 _ 224
后记 _ 230
内容摘要
第一章为何需要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
信息技术一边推动着社会的发展,另一边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孕育并产生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热点研究领域。信息的产生与处理速度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大量电子产品,它们在种类和数量上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电子产品中生成、处理和存储的电子数据,记录了人们的活动轨迹和行为特征,这些数据在案件调查、事件溯源和纠纷调解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
电子产品在提高和改善人们生活品质的同时,为信息犯罪也提供了便捷之门。犯罪成本和犯罪风险大幅度下降,犯罪的隐蔽性和机动性大大提高。信息技术的两面性,不断提醒着人们要充分发挥技术的正能量,作好应对负面影响的准备。
生活在信息时代.人们在使用高科技产品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留下电子痕迹。以当前信息产生、更替和消失的速度.这些电子痕迹若不及时被收集、固定或保存.就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消失得无影无踪。如何在有价值的信息消失或被淹没之前,准确地捕获并固定保存之,是信息时代对计算机法庭科学提出的挑战。
为了适应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改变法律更新相对滞后而产生的二者步调不一致的局面.我国针对信息技术领域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治理与管控,维护网络空间的和谐与稳定,增强对信息犯罪的打击力度和震慑力度。自2005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来,我国法律界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们始终对电子数据证据的研究保持着高度热情和积极性。从2012年到20l 5年,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继修订,均将电子数据作为独立证据种类在法条中予以规定和认可,这一系列举措明确r电子数据证据的法律地位,结束了此前较为混乱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归属与界定问题,为涉及电子数据案件的调查取证给予了法律上的支持和认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1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活动的量刑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在2013年9月9日公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对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的行为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的、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电子数据从获取、固定、存管、分析、出具报告到呈堂的一系列环节中,应遵循的原则和注意事
......
主编推荐
适读人群 :大众
信息技术一边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一边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孕育并产生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热点研究领域。信息的产生与处理速度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大量电子产品,它们在种类和数量上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电子产品中生成、处理和存储的电子数据,记录了人们的活动轨迹和行为特征,这些数据在案件调查、事件溯源和纠纷调解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
精彩内容
电子数据作为独立证据种类在我国法律上得到认可与采信,随之而来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是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的制定问题。主动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一项较新的取证技术,利用该项技术采集到的电子数据具有证据价值高、数据噪声低的特点。它与传统事后取证技术相比,在取证效率和取证时效性等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是传统取证技术的补充和完善。然而,该项技术在司法实践领域缺少相对应的证据规则,从而导致法官在案件判定过程中需要寻求辅助支持,以形成最终判决结果。本书分别从法律和技术视角分析主动电子数据取证带来的创新驱动力,提出了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法律框架下,解决上述问题的可行方案。
媒体评论
信息技术一边推动着社会的发展,一边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应用,孕育并产生了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等热点研究领域。信息的产生与处理速度超越了以往任何一个时代。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到大量电子产品,它们在种类和数量上与以往不可同日而语。电子产品中生成、处理和存储的电子数据,记录了人们的活动轨迹和行为特征,这些数据在案件调查、事件溯源和纠纷调解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