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现货新书 物理世界中的心理因果 9787522707044 陶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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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焘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22707044
出版时间2021-03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78元
货号11979043
上书时间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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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世纪中叶以后,笛卡尔式的二元论开始失去青睐,物理主义成了哲学界的主流。物理主义认为,世界中的事物都是由物理质料构成,心理性质是物理实体的性质,而不是非物理实体(心灵或灵魂)的性质。在20世纪50、60年代,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就是物理性质)被广为接受,于是,心理因果作用也就成了物理性质相互之间的作用。到了20世纪70年代,主要由于普特南与福多提出的“心理性质的多重可实现性”,非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逐渐成为心灵哲学界的所谓正统观点。在非还原物理主义的本体论框架下,有四个单独来看都难以质疑的命题,分别是:(一)存在心理因果作用;(二)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三)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四)不存在过度决定。如果这四个命题都为真,那么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将会受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所以,和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一样,非还原物理主义也遭遇了“心理因果何以可能”的难题,该难题被称为“因果排斥问题”,金在权则将之称作笛卡尔的“报复”。本书认为,较之于其他三个命题,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没有那么可靠,因为,关于物理因果闭合性的两大重要论证(能量守恒论证和还原主义论证)实际上并不成立。另外,本书还将表明,由于“物理的”这一概念难以界定,所以物理主义的确切内涵是暧昧不明的,要给出一个关于“物理主义”的清晰、明确的定义,就不能将物理主义视为一个具有真值的本体论学说,而应将其当作一个用以确立合适的本体论的方法论原则。所以,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未得到经验证据的充分辩护,而且该命题的真假是无法断定的,从而,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并未遭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此外,本书还将进一步指出,因果排斥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非还原物理主义者采用了不恰当的、混乱的因果观念,忽视了因果关系具有“对照性”,如果采取一种较为恰当的因果理论——干预主义因果理论,那么,因果排斥问题将被消解。基于上述论证,本书将得出结论,物理世界中的心理因果作用是可能的,笛卡尔的“报复”并不会发生。
内容摘要
20世纪中叶以后,笛卡尔式的二元论开始失去青睐,物理主义成了哲学界的主流。物理主义认为,世界中的事物都是由物理质料构成,心理性质是物理实体的性质,而不是非物理实体(心灵或灵魂)的性质。在20世纪50、60年代,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就是物理性质)被广为接受,于是,心理因果作用也就成了物理性质相互之间的作用。到了20世纪70年代,主要由于普特南与福多提出的“心理性质的多重可实现性”,非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逐渐成为心灵哲学界的所谓正统观点。在非还原物理主义的本体论框架下,有四个单独来看都难以质疑的命题,分别是:(一)存在心理因果作用;(二)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三)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四)不存在过度决定。如果这四个命题都为真,那么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将会受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所以,和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一样,非还原物理主义也遭遇了“心理因果何以可能”的难题,该难题被称为“因果排斥问题”,金在权则将之称作笛卡尔的“报复”。本书认为,较之于其他三个命题,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没有那么可靠,因为,关于物理因果闭合性的两大重要论证(能量守恒论证和还原主义论证)实际上并不成立。另外,本书还将表明,由于“物理的”这一概念难以界定,所以物理主义的确切内涵是暧昧不明的,要给出一个关于“物理主义”的清晰、明确的定义,就不能将物理主义视为一个具有真值的本体论学说,而应将其当作一个用以确立合适的本体论的方法论原则。所以,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未得到经验证据的充分辩护,而且该命题的真假是无法断定的,从而,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并未遭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此外,本书还将进一步指出,因果排斥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非还原物理主义者采用了不恰当的、混乱的因果观念,忽视了因果关系具有“对照性”,如果采取一种较为恰当的因果理论——干预主义因果理论,那么,因果排斥问题将被消解。基于上述论证,本书将得出结论,物理世界中的心理因果作用是可能的,笛卡尔的“报复”并不会发生。
精彩内容
20世纪中叶以后,笛卡尔式的二元论开始失去青睐,物理主义成了哲学界的主流。物理主义认为,世界中的事物都是由物理质料构成,心理性质是物理实体的性质,而不是非物理实体(心灵或灵魂)的性质。在20世纪50、60年代,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就是物理性质)被广为接受,于是,心理因果作用也就成了物理性质相互之间的作用。到了20世纪70年代,主要由于普特南与福多提出的“心理性质的多重可实现性”,非还原物理主义(认为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逐渐成为心灵哲学界的所谓正统观点。在非还原物理主义的本体论框架下,有四个单独来看都难以质疑的命题,分别是:(一)存在心理因果作用;(二)心理性质不等同于物理性质;(三)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四)不存在过度决定。如果这四个命题都为真,那么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将会受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所以,和笛卡尔式的二元论一样,非还原物理主义也遭遇了“心理因果何以可能”的难题,该难题被称为“因果排斥问题”,金在权则将之称作笛卡尔的“报复”。本书认为,较之于其他三个命题,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没有那么可靠,因为,关于物理因果闭合性的两大重要论证(能量守恒论证和还原主义论证)实际上并不成立。另外,本书还将表明,由于“物理的”这一概念难以界定,所以物理主义的确切内涵是暧昧不明的,要给出一个关于“物理主义”的清晰、明确的定义,就不能将物理主义视为一个具有真值的本体论学说,而应将其当作一个用以确立合适的本体论的方法论原则。所以,命题“物理世界是因果闭合的”并未得到经验证据的充分辩护,而且该命题的真假是无法断定的,从而,心理性质的因果效力并未遭到物理性质的排斥。此外,本书还将进一步指出,因果排斥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是因为非还原物理主义者采用了不恰当的、混乱的因果观念,忽视了因果关系具有“对照性”,如果采取一种较为恰当的因果理论——干预主义因果理论,那么,因果排斥问题将被消解。基于上述论证,本书将得出结论,物理世界中的心理因果作用是可能的,笛卡尔的“报复”并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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