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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素萍,唐长国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76400830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9元
货号11295391
上书时间2024-10-06
第一章 警察制度及其沿革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警察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理解警察的概念、性质和任务,明确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体系和任务。
重点提示
警察的特征警察的性质人民警察的警种人民警察的性质人民警察的任务
第一节 警察的概念和特征
一、警察的词源
(一)外国警察词源
古希腊语politeia的含义创造了警察的名词。在西方国家,警察一词几乎都是以“poli”开头,如英语的police、德语的polizei、西班牙语的policia、意大利语的polizia,这些词都有一个共同的渊源,即古希腊语politeia。据考证,该词最早发源于公元前二百多年,起初表示有秩序而幸福的社会、国家,后来是指国家的一般政务,又演变成政治、城市统治方法及城市管理等,而后统指警察的行为。
法国把古希腊语politeia 翻译成法语police。1789年,法国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根据制宪会议的决定,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警察制度,把古希腊语politeia 翻译成法语police,其含义是良好秩序,泛指整个国家政策。
英国将英语police作为警察专用名词。起初西方各英语国家将police一词作为名词使用,词义指城堡、国家或城市。后来,作为动词使用,词义指城市管理、国家行政。英国使用police专用词是从16世纪末颁布《惩治流浪者和长期乞丐的法令》开始。该法令规定:“本法令由行使警察权力的治安法官来执行。”1829年,英国建立了伦敦警察系统,成为现代专职警察制度的开端,英语police成为警察的专用名词。
18世纪以后,各西方国家效仿伦敦,把警察作为一切国家内务活动的总称,即以全部国家内务活动作为警察工作,并先后建立起专职的警察组织,从此警察成为西方国家政府治安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的代名词。
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将police 翻译成了日文,即“警察”二字。在全国建立了警察机构,行使警察职能,仿效西方国家建立了近代警察制度。
(二)中国警察词源
在中国,“警”和“察”二字早已出现,在我国古代书籍中均有使用。从字义上说,“警”字上敬下言。敬者,戒也;戒之以言,谓之警;意为有言在先,不得违戒,成为事先戒备的意思。其含义主要有:戒备,如《左传.宣公十二年》中的“军卫不彻,警也”;告诫,如《周礼·天官·宰夫》中的“正岁则以法警戒群吏”;警报,如《后汉书·窦融传》中的“明烽燧之警”。(1〕
古代“察”字是从象形文字演变而来。谓之以手持肉等拜祭品,祭天求示,得神意而明白。反复详审,考察周详,细看明辨谓之察。其含义有:细看、详审,如《论语》中的“察其所安”,《孟子·梁惠王上》中的“明足以察秋毫之末”。[2]
“警”和“察”两个字作为一个词连用,在我国也由来已久,但主要是作为动词使用,且与近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含义并不相同。《汉书》中记载“密令警察不欲宣露也”,是指观察、侦察、监视的意思。《太平广记》中记载“大雁居其中,令雁奴围而警察”,是指预警、警卫的意思。警则事先警戒预防,察则事后考察制裁。合而言之,即警奸察宄,警戒巡查,亦即警其不虞,察其所为之义。但是这些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警察。可以说从古代到近代,中国只有警察之实,而无警察之名。直到清末,受清廷推行新政和传统社会治安治理力量衰退的影响,无论是郑观应、何启、胡礼垣等改良派思想家,还是张之洞、刘坤一等地方大员,均通过不同渠道要求建立警察制度。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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