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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现货新书 经济刑法基础理论 9787562099901 王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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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海桥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2099901

出版时间2021-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11090785

上书时间2024-10-06

黎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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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王海桥,男,1981年1月出生,安徽金寨人。2007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201O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刑法学方向)出站,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刑法学硕士点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基础理论(刑法解释学)、经济刑法。先后主持、参与国家及省部级项目1O余项,独著《刑法解释的基本原理——理念、方法及其运作规则》(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合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科发展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和《刑法学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编著人大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配套用书《刑法教学法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先后在《刑法论丛》、《法学杂志》、《法学论坛》、《中国刑事法杂志》、《江淮论坛》、《福建论坛》等核心期刊及《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获第53批中国博士后一等基金资助(2015),入选“北方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计划(2013—2015)”和“北京高等学校青年英才计划(2014—2016)”项目资助,《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司法化改革探究》一文获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研究所“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主题征文全国二等奖(2015年),《新媒体时代新闻传播与刑事司法的良性互动》一文获中国法学会“第八届青年法学论坛”主题征文全国优秀奖(2013年)。

目录
导论
第一章  经济刑法的概念与范畴
  第一节  经济刑法的概念
    一、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的关系
    二、经济刑法的概念
  第二节  我国经济刑法的范畴
    一、刑法与经济法协调语境中的“经济行为”
    二、我国经济刑法的范畴界定
第二章  刑事政策与经济犯罪治理
  第一节  经济社会变迁与刑事政策转向
    一、经济社会变迁与刑法回应
    二、经济刑法刑事政策的必要调整
  第二节  信息时代经济犯罪的治理对策——以金融犯罪为视角
    一、信息时代的金融犯罪概述
    二、金融犯罪规制现状反思
    三、刑事政策指导下的积极治理主义之倡导
    四、信息时代二元并行的金融犯罪治理对策
第三章  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与行为类型
  第一节  经济刑法的保护法益
    一、刑法是法益保护法
    二、经济刑法的法益
  第二节  经济刑法的行为类型
    一、经济刑法行为类型概述
    二、经济刑法的具体行为类型
    三、经济刑法的行为类型与行为样态
    四、我国经济刑法的行为类型确定
第四章  经济刑法的规范属性与结构
  第一节  经济刑法的规范特性
    一、行政犯概念的历史渊源
    二、我国行政犯概念的继受与发展
    三、行政犯概念之摒弃
  第二节  经济刑法的空白规范结构
第五章  经济刑法的解释
  第一节  经济刑法解释的特殊性分析
    一、经济刑法解释的宪法性制约
    二、经济刑法解释的刑事政策影响
    三、经济刑法解释中的法益衡量
  第二节  经济刑法解释的理念
  第三节  经济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
    一、文义解释
    二、体系解释
    三、目的解释
    四、合宪性解释
  第四节  经济刑法具体解释准则与方法运用
第六章  创新体系中的经济刑法规范适用
  第一节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经济刑法适用
    一、刑法中的金融行为
    二、金融行为互联网化与互联网金融行为
  第二节  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平台违法经营的特定分析
    一、对“西联平台”经营行为的适用分析
    二、对“莱媒有偿删帖”经营行为的适用分析
    三、“秘乐短视频APP”经营行为的适用分析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现代化进程重新起步以来,四十多年间,中国的经济社会诸多领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迁。目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经济社会转型的过程之中,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信息社会多种形态并存,特别是不同经济区域的发展呈现出明显差异,这是一个经济利益格局不断调整、重新形成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共识、价值观和公共信仰日趋离散化和逐渐实现多元化的过程。很显然,中国当前的经济社会变迁对刑法适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刑法的发展态势、程度与社会变迁的状况紧密交织在一起。中国正在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力求实现现代化,经济社会变迁体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更加重视对资源和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市场经济变革,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与此同时,坚持改革开放,与国际社会的联系日益密切,全球化趋势更加明显。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社会转变使得经济发展对刑法的依赖性更强,社会缺乏安全感,社会内部价值多元化,国际社会对国内刑法影响加大。由于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体选择的自由和欲求增多,再加上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全球化、文化的异质、国际跨境金融风险的不断发生,社会行动者被海量的信息淹没。经济社会呈现出既繁荣又混乱的状态,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却有着无处不在的集聚性经济风险,需要完善的刑法保障社会安全。从刑法角度来看,在社会变迁使得生活经济形态快速转变的情形下,普通刑法所设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已无法完整保护我们理想的生活状态,各种新形态的特别刑法、附属刑法大量出现于各种刑事法律领域,其中经济刑法即为此新形态之一。经济刑法的概念应当从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展开分析,在作出具体界定时,需要在明确经济刑法与经济犯罪关系的前提下对经济刑法作出准确诠释。从部门法衔接的角度而言,刑法与经济法作为各自独立的部门法规范体系,尽管在经济行为这一事实范畴的理解方面存在一致性,但是二者关于经济行为的规范价值判断存在显著差异。刑法重点评价的是何种经济行为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属于刑法所确立的违法犯罪类型,需要在规范层面予以否定性评价并给予刑罚责难。这就意味着,在刑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理解上,关键点在于刑法与经济法的行为违法界限究竟何在。作为具有实践效力的部门法,刑法的生命力及其核心价值主要在于刑事司法适用,其在应然层面的讨论最终仍然需要回到实然层面。就实然层面而言,经济刑法作为以违反特定的经济活动法规为前提,适用于关于商事活动及经济交易犯罪,保护整体经济秩序之安定性及公正性的刑法规范的总称,其范畴主要应当被限定为《刑法》(1)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我国现行《刑法》第三章规定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其相关罪名所规制的经济违法行为不仅涵盖了经济法所调整的宏观的“市场调控行为”和微观的“市场规制行为”,也包含了商法所调整的部分商事行为和知识产权法所调整的部分知识产权行为,与此同时还要求行为的实施能够对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因此,刑法所规制的经济违法行为应当被理解为行为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实施的与市场经济秩序违反相关的行为。也即认为,刑法之中的经济行为按照现行《刑法》分则第三章的规定,是严重违反经济秩序的行为,在与经济法重合的范畴内,要求经济违法行为具有严重的法益侵害性,刑法并不调整所有的经济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刑法所规制的对象并不限于经济法所界定的经济违法行为,还包括商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由于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转型期,司法实践中不时遇到新问题,刑法典必须随着不同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20多年来,我国立法机关先后通过了11个刑法修正案、1个单行刑法和13个刑法立法


……



精彩内容
在理论上,刑事政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刑法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政策为指导的原则,要求在阐明刑法规定的含义时,必须充分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而不能予以背离,这既是由党和国家政策在我们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生活中的地位以及我国刑法立法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生命力所必需的。刑法解释的刑事政策化分析,一方面给反思法条主义带来了契机,另一方面会引发刑法解释立场与方法的深层突变,从而开拓刑法解释的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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